关于“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的思考

时间:2021-11-06 10:37:55 浏览量:

吴荣娜

以案说法,  “案”从何来?

不假设、不杜撰,首先,作为新闻节目,“‘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中涉及的所有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杜绝虚构。作为新闻栏目,这是原则,也是底线。

专门为宣传《民法典》而开设的“‘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小版块,设立之初,栏目就组织编辑学习了《民法典》的法律条文和内容,通过归类梳理,把可能形成新闻选题的内容都挑出来。初期,本着新闻报道贴近性原则,这一系列都是先从《民法典》中找出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身边常遇到的内容作为法律依据,然后再根据法律条文,去寻找合适的、真实发生过的案例,以案说法。比如节目初期播发的《遗嘱继承 条款有变化》《高空抛物 究竟怎么追责?》等一批报道,都是结合大家都关注的话题,采用“以法寻案”的方式。这样找出的选题能保证栏目报道的播发频次,形成宣传报道《民法典》的声势。不过,这样的选题和报道也有局限性,那就是案例可能都不是新近发生的,虽然满足了贴近性,但对于新闻栏目来讲,时效性就会比较差。甚至可以说,有些案例已经“过时”了,栏目也慢慢发现了这一情况,并逐步开始探索新方式,寻找更适合的选题策划方法。

2020年10月11日,“‘大家说法 电视公开课”小版块播出了这样一则报道:《无亲无故 谁担任监护人?》。报道讲述了一个老人突发疾病辞世,没有留下遗嘱,唯一的孩子智力水平又只有三四岁孩子的水平,这种情况下,该由谁来监护呢?这篇报道是记者采访过程中一次真正的“遇事找法”。记者采访时,这一案件刚刚发生,还没有其他媒体关注,新闻性较强。虽然距离群众生活很近,但最后以社区居委会作为监护人的结果,又是大多数观众并不熟悉的,符合新闻报道的要求。

实际上,自觉守法、遇事找法,是“‘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的开栏语。在后续的报道中,栏目也更注重采用“遇事找法”的方式,增加节目新闻性。作为一档日播新闻节目中的版块,时效性尤为重要。

“大家”说法,为何要“大家”来说?

普法类报道专业性强,有些法律条文甚至晦涩难懂,受众理解起来并不容易;而与之相对,普法类报道的目的又是要最大程度上地普及法律知识,有助于受众接受和理解,并且形成共识。如何解决这一对矛盾,这对新闻从业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设立之初,实际上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首先,这类节目要保持其严谨性。所以,“大家”首先包括法官、律师、学者。自播出以来,节目已经采访了几十位法律界的学者和从业者,他们的作用就是“释法”,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枯燥刻板的法律条文,通过他们的举例、对比,甚至比喻、类比,形成通俗易懂的讲解,说明其中的法理,这也是“以案说法”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其次,“大家”还包括普通的观众。几乎每篇报道中,我们都要求有几位普通市民的采访。他们在报道中发挥作用,不是讨论,而是参与。

我们常说,事物千头万绪,单一的原则往往不能适用于所有事情。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也是《民法典》出台之前,案件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等现象的原因之一。优先遵循的原则不同,甚至地域特征不同,案件可能就有了不同的审理结果。《民法典》的出台,就是要制定一个可以涵盖绝大多数情况的大原则,一些司法从业者认为:《民法典》的出台,是减少民事案件“同案不同判”的重要一步。

同样,在群众心目中,优先遵循的原则也是各不相同的。以《无亲无故 谁担任监護人?》为例:这篇报道中,记者采访了四位市民,两位认为应该由亲友来做监护,另外两位则认为,把被监护人送到养老机构,由居委会作为监护人,更符合实际。前两位市民,优先遵循的是亲情,后两位市民则更注重实际效果。这就是普通观众参与的重要性,在讨论中发表各自观点,更重要的是,理越辨越明,通过让“大家”都来参与说法的过程,形成关注和学习《民法典》的共识,再通过观众对《民法典》重要性的认知,来推动全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社会风气。媒体发挥作用,做依法治国的宣传者和助推者。

“内容+平台”,带观众

融入“民法典时代”

作为传统媒体平台,天津新闻频道的“都市报道60分”栏目,一直关注的都是百姓身边事,也是以语言通俗易懂作为主要的报道风格。随着融媒体概念的推出和不断实践,天津新闻频道也逐步运用公众号“TJTV新闻频道”等新平台,把电视新闻报道的内容转化为网络新闻。大屏、小屏有各自的优势,也对新闻内容有不同的要求。电视新闻,要在有限的播出时间内,尽量把“以案说法”的内容表达清楚;而公众号上的内容,则要求篇幅精简、抓住关键词,达到“一击即懂”的效果。但无论篇幅长短,内容始终是王道。

在涉及《民法典》的系列报道中,“都市报道60分”栏目也在“以案说法”的基础上,推出了迷你版的“‘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篇幅更短、内容更有针对性、说法更简短有力。在传统媒体中,尝试这种通过“敲黑板、划重点”的方法,也是这次针对《民法典》报道的一种尝试。“以案说法”内容上更易懂,传播上更有效,但对于《民法典》这样一部涉猎群众生活方方面面的“巨著”,都“掰开揉碎”地详细讲解一番,可能也不现实,更何况并不是都能找到新近发生的案件来作为例证。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包含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内容,系统性强、内容涵盖广,要把这些内容梳理一遍,逐一进行报道,如果都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也不现实。所以,针对其中一些重要条例和内容,迷你版的“‘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则用较短的篇幅,每篇就讲一个法条。这种报道,我们采用的是“新闻热线+民法典解读”方法,比如,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小区电梯里商业广告收益改造如何分配等这种群众都很关心的话题,虽然可能没有具体发生的案件,但这些情形,实际生活中随处可见、也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针对这些内容,栏目集中采访了一批法律界人士,每篇都只讲一个概念。在实际操作中,栏目发现,这样的方式因为更具针对性,法律人士经常能通过打比方的形式,说出一些非常有效的传播“金句”,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也因此,如果说“以案说法”那一类报道以“详尽明确”见长,那么迷你版的“‘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则更注重“突出重点”。与此同时,也在报道中,起到了很好的扩面作用,扩大《民法典》内容的曝光度和触及到方面,对宣传《民法典》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成为“‘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系列中有效的“迷你课”。

实践中,栏目渐渐把“‘大家说法——电视公开课”定位成一个长期播出的版块。“民法典时代”已经开启,可这并不意味着群众的法律意识能够一下子有显著提升,媒体作为参与者和推动者,做好新闻传播工作义不容辞。电视媒体作为传统媒体中的“年轻人”,更应该利用现有的受众优势,担起宣传《民法典》的责任,有效推动《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深入人心,其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还是大有可为的,需要我们不断深挖其中精髓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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