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建设为牵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调研报告

时间:2021-09-03 11:15:07 浏览量:

以法治建设为牵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法治保障是关键和灵魂。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刻革命、社会建设与法治建设的高度统一,把社会治理纳入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的轨道中,才能根本解决我们当前面临的社会建设难题。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要推动法治发展,解决基层社会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努力构建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的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基层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五年来,x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以大型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主要载体,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多方式普法,增强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

x市通过组织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普法培训、普法考试、建设法治宣传长廊、印发赠送法治宣传资料、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共开展各类讲座460余场

次,义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60万余份(册),提供义务咨询

3万余人次,发送各类法治宣传短信60万余条。

(二)多角度服务,提高了纠纷化解水平

x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万余起,调处率一直维持100%,其中疑难重大矛盾纠纷案件3400余件,成功化解了重大坟山纠

纷、涉诉涉访重大矛盾纠纷积案140余件;

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

案件1100余件,为群众挽回各项损失4000余万元,实现了应援

尽援;

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800

余件,并与60余家企事业单位和100余个村(社区)签订了义

务法律顾问协议,全市共办结各类公证1100余件,办理司法鉴

定220余起。同时有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乡(镇)村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体系建设正在逐步推进。

(三)全方位治理,形成了较好的法治环境

x市不断健全落实五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3万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制止群体

性械斗、阻止群体性上访等600余起;

稳步推进平安建设,近五

年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00余起、治安案件3600余起。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多形式加强对乡镇干部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律素质虽然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主体错位

普法工作作为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是全党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要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府主抓,部门参与。然而目前大多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认为普法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加上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认识还有错位,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所的事,党委、政府能支持的就支持一下,困难的乡镇往往就只能把这块工作完全丢给司法所,根本没有将普法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造成职责不落实,协调配合不够,普法资源运用不充分,措施不够有力,普法工作效果不佳。

(二)人员不足,乡镇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虽然全市各乡(镇)都设有司法所,但人员力量十分薄弱,就2018年底为例,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核定专项编制32个,

现有司法员加上2018年10月新招录到岗的司法员只有32人,

其他单位借调3人,除安江、黔城、托口、雪峰四个所以外均为

1人所。造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趋多样性和复杂化,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不断拓展,基层司法所的职能日益增多,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9项职能,任务越来越艰巨。如安江镇镇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最高峰时分别达65人和78人,单就这两项工作就需牵涉司法所人员的大量精力,有些司法员还兼任数种乡镇职务,从事着大量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相关的其他乡镇中心工作,有时还要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下达的一些应急性工作,工作开展起来往往会力不从心,客观上造成普法工作无法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

(三)普法的形式内容单调,考核不够深入

当前该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度比较大,宣传途径形式大多数时候比较陈旧、单一。一是利用乡镇党员冬春训、乡村干部会和村两委开会、布置工作等时机,组织乡村党员、干部、“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学习法律知识,而这种机会和途径也相对较少,每次参加的人员也不会太多。二是由市里相关部门或乡镇在特定节点组织相关人员送法下乡,分发学习宣传资料,向村民作简单的法制宣传,但这种宣传多浮于表面,群众拿到资料很多时候都是有需要才会细读,有些群众因年老或是自身原因根本看不懂资

料,于他而言,那些宣传学习资料就形同于废纸。三是利用广播、高音喇叭、法制宣传栏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但覆盖面往往有限。四是由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派出所的同志给村干部、村民上法制课、青少年学生作法制报告等,虽然覆盖面比较宽,但往往不够细,造成许多群众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达不到预期目的。五是考核不严,对于普法工作虽然有平时督查,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等考核,但乡镇和部门主要以作资料来应付检查考核,局限于上面必须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依法行政等方面,至于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只是走走过场。

三、法治建设现状原因分析

(一)传统法治文化影响深远

一是“义”的追求,压抑“利”的欲念。儒家学说认为小人求“利”,君子求“义”,因此我国传统法律成为治国的工具,而不是人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农民习惯于也更青睐于依赖传统伦理和乡土规范确立的行为规则。目前的中国农村仍处于法治秩序与人治秩序等组合而成的多元混合秩序的现实中,法律的权威于其中却显得十分虚弱。二是以“群”的观念压抑“个体”意识。“礼治”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它主要是指是建立在宗法结构基础上的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的社会政治伦理秩序体系,所体现的是以宗

法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强调对秩序的追求,强调个人对集体的服从“,轻法”而重“圣贤之治”,即“人治”。三是人治“权力”至上文化观压抑法治“权利”至上文化观。我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传统,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模式使所有权力服从于王权,而法内外的各种等级特权更是严重地禁锢了人民的思想。建国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要求农民对行政命令的绝对服从,更是延续和固化了农民服从权力的心理习惯。

(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

一是社会结构影响法治建设进程。在中国乡村,很少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家族的、宗教的和地方习惯等民间的知识、习俗、信仰和秩序仍然得以维系。要使国家的法律规范在我国农村从冲突、脱节到嬗变、融合,使法治变成一种习惯,从而使农民有意识乃至无意识地形成一种现代法律文化或法治精神,尚需较长的过程。二是社会文化环境落后。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极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至于不健康书刊、黄色录像的泛滥,常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有的青少年无事而滋事以至轻微违法甚而走上犯罪之途,造成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恶者横行、弱者受欺的治安状况使善良农民少有安全感。三是法治运作的成本较高。一方面,部分农民遇

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形时,即使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考虑到诉讼费用及司法腐败等隐形成本也会望而却步。另一方面,中国农村地域广阔,通过政府送法上门需要负担大量资金、人力、物力成本,使得一些地方的普法宣传流于形式。

(三)普法工作不到位

一是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增强,一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农村的普法对象难集中。农村尤其是山区农村,居住分散,农忙早出晚归,农闲外出打工挣钱多,学习时间安排难。现有在家务农的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老年人,对规范的、抽象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二是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有的基层政府和领导忙于经济工作,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投入的精力和财力十分有限,影响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法律的职能有片面的认识。有的农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把法律理解为是“治民”的。措施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少数地方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仅仅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应付检查上。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一些地方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不规范,检查不到位,监督不得力,检查考核走过场。三是形式单调,内容平乏,效果不

佳。在宣传教育形式上没有新的突破。仍然是靠传统的出板报、发材料、挂横幅,贴标语等形式,无法充分调动农民学法的积极性。在宣传教育的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大多数乡镇的法制宣传教育的计划和普法内容的安排,都是原文照套上级的统一计划和安排,不能做到因地、因人制宜,有的放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从事法制宣传工作的人员,对法律知识学得不深、不透,知识面不宽,在宣讲法律时难以做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农民听起来枯燥无味,很难提高学法的兴趣,阻碍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法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怀化市部署和出台的具体方案,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时间进度与中央、省委部署协调同步,确保到2020年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市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支持和保障司法体制改革。二是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以程序公正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工作操作细则,使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全面推进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管理和使用,完善讯问犯罪

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涉案财物处置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和执法尺度。建立政法干警电子执法档案,加强结果运用。严格规范司法人员职务活动,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取证据权。依法严厉惩治司法腐败,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查处和追究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的行为。三是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党委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核查督办、案件协调、案件评查等活动,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瑕疵案的发生。加强对司法活动的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同步侦查监督、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注重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执法监督员制度,组建执法监督员队伍。

(二)开展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一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应评尽评,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不稳定因素。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对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空白问题以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问题建立健全联席

会议联动处置机制。推动乡村两级调解工作机制改革,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逐步配置3人以上,完善人民调解员选聘、管理、培训、待遇保障机制。二是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事前预警机制,加强各种矛盾纠纷动态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工作,将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处置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依法依规追究失职渎职领导干部的责任。全面提升处置实效,坚持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三是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严格落实依法逐级上访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就地化解工作责任,杜绝责任单位将群众向上引、矛盾往上交。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合接访和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化解常态化机制,积极推动积案化解。继续坚持现行驻京维稳劝返工作机制,调整完善驻长劝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劝返、教育训诫和重点案件跟踪督办等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后续对接机制,严格控制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建立互联互通的网上信访综合信息平台,积极创新“互联网+信访”的信访工作新模式。严格执行公安部公通字[2013]25号文件和省委政法委等5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各级

政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轻侦快办”工作机制,坚决依法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四是依法严厉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涉黑涉恶、黄赌毒犯罪、侵财性犯罪、非法集资”四大专项打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挂牌整治,在农村地区深入开展依法整治涉黑涉恶农村宗族势力打击乡匪村霸地痞等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基层政权。依法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等民生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金融诈骗、传销、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推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离任评估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强化法治为民实效。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市民法律讲座活动。狠抓校园法治文化节建设,继续深化“十

分钟法律课堂”活动。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工地,强化企业法律服务,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市县两级法学会发展。三是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准入机制、执业状况评估机制、执业奖惩机制。建立党委政府、村(社区)、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党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面临的重要战略任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党的群众工作的主要依靠,群团组织是社会协同管理的重要角色,是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和创新的最可靠、最可信、最强大的承接载体和执行主体。新形势下,群团组织如何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枢纽作用,探索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的有效途径和实现手段,是新时期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群团组织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党的群众工作的主要依靠,在代表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承接载体和执行主体,在表达群体利益、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和培育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建设并实现社会协同管理等方面,发挥着枢纽型重要作用。群团组织如何探索创新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实现手段,是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对锦江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出新挑战

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培育,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数量由少到多,规模由小到大,已初步呈现出现代化社会

组织结构框架雏形,取得蓬勃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经验,并在全区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管理和服务功能。但是,社会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现有一些制度和社会原因,社会组织发展的瓶颈与阻碍日益浮现,迫切需要对现有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不仅是政府管理者需要直面的问题, 更是社会组织自身的诉求。与此同时,随着形势发展,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变化发展。锦江在经济发展先走一步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较早暴露,创新社会管理、化解各种矛盾的任务也十分艰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己经成为现阶段重要的中心工作。

二、群团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及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坚持党建带群建为指导、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联系特定社会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枢纽作用,主动承接、积极参与政府的各项公共服务职能,拓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空间,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推动形成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良好格局,为继续保持锦江区在社会建设领域的领先优势,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生态型精品城区”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积极探索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管理模式

为促进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必须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模式,加快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步伐,构建“枢纽型” 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所谓“枢纽型”管理体系,就是由包括人民团体在内的社会团体以及社会组织联合体取代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使之逐步成为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进行联系、服务和管理的大型联合性组织。这样做,一是可以整合同类社会组织的资源,用“枢纽型”组织的大平台,将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把分散在行政部门的社会组织集中起来,通过科学引导、规范管理、培育能力,更加有效地利用政策和资源,使社会组织逐步承担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二是可以成为政府部门连接社会组织的中介桥梁,反映社会组织共同的诉求,形成与政府部门畅通的信息沟通和对话机制。而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这一载体,将党的建设、服务监管等职能加以覆盖和落实;三是有助于机制创新,社会团体不具备行政手段,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主要是服务、培育和监督,新的工作机制也必将随着新体制的建立逐步形成。

目前,北京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的建立 ,给我国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和模式,在秉承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前提下,锦江区有必要在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方面,借鉴北京模式做一些试点和尝试,其中包括:(1)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临时机构,负责全盘整改工作。(2)参照社联、科协、文联等人民团体的模式,确定一批单位作为首批枢纽型组织进行试点培育,将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社会组织整合到同一枢纽组织旗下,在全区建立若干个社会组织联合会或区域性联合会,形成社会组织的枢纽型服务管理工作体系。(3)明确一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和有关职能转移项目作为试点,以枢纽型组织为扶持监管通道,用社会公共事务项目,帮助社会组织孵化成长。

(二)创新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

1、创新群团服务民生的工作机制

(1) 进一步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是坚持把深化“共同约定行动”与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结合锦江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中小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较难的实际,根据同行业、同区域职工相同或者相似利益诉求,大力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对流动性强的餐饮小型企业“抱团”协商、家政服务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协商、农民工“亦工亦农”最低工资标准协商、以楼宇为单位集体协商等。围绕建立协商主体、履行协商程序等重点环节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形成能效仿、可复制、好规范的经验。

二是积极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有效工作机制。按照法律赋予工会的职责和权利,将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作为工会主动作为、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抓手,进一步推动形成“工会依法主动要约、对出现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深入、持续、有效实施。

(2)拓展就业创业平台

大力开展用工需求调查,采集用人需求信息,想方设法挖掘整合空岗资源,及时为下岗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完善职工创业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创业培训、项目、政策、信息动态、创业典型等资讯,为广大职工创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持续推进“农民工创业就业援助工程”,探索工会援助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有效工作模式。以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为服务平台,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的合作,为青年创业提供有效融资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创业带头人提供咨询及技术、网络支持,依托专业团队,开展项目管理评估、创业指导、技术交流、项目孵化、项目推介等系列服务,大力促进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3)进一步完善帮扶救助机制

加快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残疾人关爱体系,完善残疾人托养中心,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抓好涉农社区助残工作。深化青少年群体关爱行动,针对进城少年、低保户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深入开展“真情助困”、“爱心课堂”等关爱行动。持续开展春蕾助学活动,完善“春蕾女童”长效帮扶机制。继续抓好“送清凉”、金秋助学活动和“十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多渠道开展“博爱送万家”等形式的社会救助活动,围绕帮助困难家庭、贫困患者、残疾儿童,抓好红标?成都“亮眼工程”、“救急行动”、“贫困先心病、尿毒症”、“嫣然天使行动”等医疗救助活动。

2、创新群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机制

(1)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现阶段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始终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理念,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向产业系统以及街道、社区发展。工会组织要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大力建设社区(园区)工会服务站,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机制、社会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工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全区行业性职代会、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专项行动等工作,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做好排查和化解工作,把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实现企业发展和劳动者利益共同提升,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

持续开展“两普”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企业职工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围绕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社会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三方四家”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机制,促进各类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抓好职工维权工作,积极参与同职工权益、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制定,积极参加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强化法律法规意识, 依法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检查, 从制度上规范劳动合同、工资增长、安全卫生等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畅通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渠道,有序扩大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参与,依法保障新生代农民工享受到更多的民主管理权利。

(3)创新志愿服务新模式

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 不断拓宽志愿者的服务领域,在青年群体中营造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资源,创新活动主题,围绕锦江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组织动员志愿者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打造一批有锦江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品牌,进一步扩大锦江志愿者的社会影响。深入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志愿服务社会网络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以城乡基层为重点、涵盖各领域和各层次的志愿服务网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和使用体系。探索建立全区统一的群团组织志愿者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育管理、参与发展、服务保障机制。

3、完善群团维权工作机制

(1)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青少年的守法和依法自护意识。以青少年服务中心、青少年空间为基地,“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连接点,构筑青少年维权网络。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沟通媒介,畅通青少年维权渠道。

(2)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加快《妇女儿童保护法》、《锦江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宣传和实施。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及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优化12338维权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找妇联”便捷服务,确保群众对热线接通率、回复率、问题办结率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3)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调动街道残联、社区残协以及各专门协会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与广大残疾人接触面广的优势,结合残疾人维权三级网络建设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整合群团组织资源,开创工作新局面

1、健全群团组织联动的组织机制和领导机制

近年来,锦江区群团基层组织联手互动,相继在和谐社区、扶贫帮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活动。新形势下,群团组织要进一步在探索联动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全区群团组织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收集群团组织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建立全区群团组织社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群团之家”联动共治平台等,形成全区群团组织社会建设工作合力,定期组织群团组织就一些工作的共性问题、重要问题达成共识、共同作为,共同研究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统筹推进锦江区社会建设工作。

2、完善群团组织联动维权机制

维护群众权益是群团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群团组织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重要基础。新形势下,群团组织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任务非常艰巨。要探索构建集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为一体的维权机制,如完善已有的接访制度、调研通报制度、专报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了解、掌握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呼声和疾苦,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积极向相关部门表达意见和建议,推动党委政府的决策,保证群众有问题能够有地方反映,能够有地方受理,能够有地方解决。坚持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依法维权,促进维权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要整合和优化各个群团组织的维权工作网络,形成触角遍及各个群体的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真切切使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搭建群团组织联动宣传平台

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积极配合,联手打造一个宣传平台。利用各种媒体对全区群团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定期系统介绍全区群团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利用传单、专栏等多种方式扩大群团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五一”、“五四”和“三八”等传统节日以及禁毒宣传日、法制宣传日、艾滋病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典型案件报道,推动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楼宇,加大《工会法》、《劳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与渗透力,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促进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围绕“城乡互助 群团搭桥”——“爱生活、爱锦江”活动,以开展和谐社区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在社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主题活动及教育培训,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广大职工、妇女、青少年儿童提高道德文明素质,争做道德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努力营造争创促和谐、文明展新风的良好氛围。

4、构建合作型的组织网路体系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的空前变革,社会管理的对象、范围、体制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各种新的行业、新的组织、新的群体不断涌现,传统管理模式和方法受到挑战。这就要求群团组织积极改进参与社会管理的思路,加强组织间的合作,健全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目前改革的重点有六。一是加强群团组织自身的组织服务功能。着力加快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工会和团组织进程,尤其是抓好落户锦江的重大产业项目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组建,构建“全覆盖”的组织网络。加强社区(园区)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妇女儿童之家、青年之家等阵地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服务功能。与此同时,建议针对目前社会构成、职业分布等方面已呈现出多元化、多层化的特点,应在现有的纵向工青妇组织体系基础之上,与各类自下而上的工青妇组织横向构建合作型组织网络,形成以工青妇等枢纽组织为核心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平等互助的合作型的组织网络体系,扩大网络覆盖面和工作渗透力。二是探索建立群团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新机制,将各群团组织的职能延伸到社区、院落并集中力量针对特定社区、企业、家庭开展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系统性。三是整合各群团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维权服务、宣传等活动,将各部门开展的活动找到一个有效的“结合点”,以一个相同主题共同开展,扩大影响力。四是充分发挥各类群团组织和专业人员、志愿者的作用,在志愿者服务、社区建设、科研支撑、大学生创业等方面建立互动机制,扩大工青妇枢纽型组织的活动范围,把他们发展成为工青妇工作的有效力量。五是不断健全职工维权、帮贫助困、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各类培训,以增强广大职工、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切实扩大群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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