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争创勤劳致富好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1、 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争创勤劳致富好家庭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立足资源,转变观念,突出优势产业,发挥一技之长,勤劳致富。
二、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对象
在农业生产与技术推广、蔬菜生产、畜禽养殖、特种种植、农家乐或其它多种经营生产中,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示范户、技术能手、能工巧匠等,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业绩突出。
1、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有增收生产致富项目,年家庭纯收入不低于全乡人均纯收入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2、积极学习劳动技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
3、在种、养、加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4、在农家乐或其它经营活动中效益显著、业绩突出;
5、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为农村经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评选及名额
(一)申报
采取村级、乡级、县级逐级评选、逐级推荐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活动按县委县政府《安排意见》所规定的时限实行。
乡镇推荐人选须由所在乡镇组织申报,对推荐人选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采取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县上推荐申报。推荐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
(二)评选
县农办负责对申报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初选,符合条件者作以正式候选人提交县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表彰。
(三)名额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意见》,全县评选命名表彰勤劳致富好家庭100名,重点表彰奖励十佳人选。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勤劳致富好家庭评选活动工作,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拓宽荐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真正把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突出成绩的勤劳致富好家庭推选出来。
2、各乡镇如期前将推荐表、附件材料、汇总表等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县农办(扶贫办)。
3、附《康县争创勤劳致富好家庭申报推荐表》。
4、附评选名额分配表。
康县争创勤劳致富好家庭申报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家庭人口
生产项目
家庭纯收入
所在乡镇
勤
劳
致
富
经
验
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