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与它的名字

时间:2021-09-12 22:42:50 浏览量:

Violaine

他们问这世上什么是真相,假如你以玫瑰的名字为真,那么真相就是词语,我们每个人所能够把握的都只是词语。“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翁贝托·埃科《玫瑰的名字》结尾引用的这两句拉丁语在概念上等于什么都没说,却引发出无穷的追问与沉思。但是“對于沉思而言,存在始终是最值得追问的东西。沉思在存在那里遭遇到极端的抵抗,这种抵抗阻挡着沉思,使之不能严肃对待进入其存在之光亮的存在者”(海德格尔《林中路·附录》,孙周兴译)。全书看到最后,“玫瑰的名字”究竟是什么?并无明确答案。作者转而向读者致歉:“我留下的这一手稿,不知道为谁而写,也不知道主题是什么?”

“玫瑰的名字”于我们普通读者意义何在?我觉得首先是这一词语开启的神秘入口。词语的妙处在其多解,模糊之处便是诠释的开启。玫瑰的名字是中古欧洲一个有名的说法,它的意思是说,玫瑰已经凋谢了,它剩下来的只有名字,我们人类所有的语言,都只是死去的一些东西的躯壳而已。在“唯名论”的核心问题中,玫瑰问题非常重要。极端唯名论者认为,玫瑰有各式不同的颜色、外形与香味,因此,玫瑰这个共相概念,是不存在的,只是文字性的概念,不存在完美的玫瑰,只有每一朵殊相的玫瑰,因人类对其感官及思考,归纳出玫瑰这个共相概念。概念论者认为,玫瑰虽然有不同的外形及香味,但因为在不同玫瑰之中,拥有相同的特质,因此,我们才可以由感官经验,推导出一个玫瑰的共相。在理性中的玫瑰共相不依赖个别的玫瑰,它有自己的抽象概念,可以独立存在。类似推理还可以无限衍展开去……无怪乎埃科先生要宣称:“我明白现在要去阻止‘玫瑰一词所引发的无穷无尽的联想是多么困难。”这是不是他的真心话且慢讨论。不过我更相信许多人没有说出口而内心一百遍认同的:我读这本书就因为它的名字—“玫瑰的名字”。

没错,就是有许多读者因为书名而去读书,假如换作别的名字,比如“锅铲”“橱柜”或是“蟑螂”“臭虫”之类,许多读者恐怕就提不起兴致。虽然在《玫瑰的名字》里,你找不到“玫瑰”,但循着埃科编织的威廉这位智慧导师的破案脚步,你也许可以找到玫瑰这一名词指向的纵深:神秘、魅惑、高贵、骄傲。即便冲着概念中的名词而去,你也不会失望:想找侦探破案刺激的,想一窥欧洲修道院修士生活的,想以此推理烧脑的,都能得到七七八八的满足。有人认为这部小说是严肃的神学和哲学的较量,是对符号与真理的警惕,是以悲剧衬托喜剧的寓言/预言!也有人认为这是最拖沓的“侦探小说”,无非是作者渊博知识的堆砌。作为一个重读数遍的读者,我觉得整部小说推动的张力就在此处,当然也不否认埃科对知识的显摆。丹·布朗这样的后来者,显然与埃科不在一个级别。同样是历史与想象的糅合,同样是借宗教与推理编织起来的神秘故事,丹·布朗属于畅销书作家的拿来主义,埃科则以他的深厚学养来作推理的基底。埃科是以中世纪学者的身份步入学术圈的,他之所以对中世纪进行研究,目的是为了向克罗齐的美学挑战。他的第一部著作《托马斯·阿奎那的美学问题》专论阿奎那美学的丰富性、广阔性、复杂性和原创性。但埃科不是那种书斋型的中世纪学者,在电视台和杂志社的从业经历,使他把目光转向当代通俗文化。这也就决定了他能够在多重身份中自由游走、能够把中世纪和后现代冶为一炉,将复杂的学术融入通俗小说。

普通读者对它喜爱,因为它是“最高级的惊险小说”;“小众读者”对它青睐有加,因为它是一场令人眼花缭乱的文本与词语的盛宴。至于书中罗列的那些五花八门的宗教派别,本笃会、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小兄弟会……看过拉倒,不必去搜寻网上的百科条目(正经的学问他们从来都不知道的),其实只需好好欣赏埃科十分聪明地设计出的“开放与封闭”两个模式的复合结构就可以了。

情节线索“修道院里的谋杀案”体现出通俗性的密室案件色彩,满足大众读者的阅读期待;主题线索“符号与诠释”体现的是小说的开放性特征,可以让追源溯本的小众读者烧脑兼沉思。作品本身直到最后也没有给出“玫瑰之名”的确切答案。小众读者们便转向“作者中心论”,试图通过对作者埃科的研究,觅得“作者意图”的蛛丝马迹。但作者本人却厌烦了各种赞美与猜测。一九八四年,忍无可忍的埃科终于在《关于〈玫瑰之名〉的思考》一文中宣布:“玫瑰就是玫瑰就是玫瑰就是玫瑰……”颇似海明威不耐烦的声明:“海就是海,鲨鱼全都是鲨鱼,孩子就是不折不扣的孩子。”

他怎么说我们姑妄听之。不过我们毕竟是在欣赏小说,一个由作者创造出来的虚构世界,一种被称为小说的艺术。纵然需要借助符号去建构它的世界,最终还是要剥离符号世界所赋予的意识形态,去感觉其中的悲欢和奥妙—需要深入线条、色彩与空间,贯穿光明与黑暗,去感觉所有那些细微的东西。不必去追究什么智慧烧脑,不必去思考无出路的真理,那个叙事就是真理,是挣脱了符号的另一个世界。在侦探故事中我们不必理会什么符号大师还是中古欧洲教会史学家,要欣赏的只是他创造的这个故事。

但是,我们还是绕不开这部小说的名物/名实之辨。

《玫瑰的名字》主干情节是中世纪一座修道院发生的连环谋杀案,充满诡异和神秘。一三二七年年末,方济各会修士威廉与弟子阿德索前往意大利北部山区访问一些修道院,执行调解罗马帝国皇帝与教宗纷争的任务。尚未到达某一修道院墙内,威廉修士就以精巧无懈的推理说出前来迎候者面临的困难任务。于是受修道院院长委托,他和弟子开始调查修道院中的一起命案。但随后死亡事件发展为一系列的连环杀人事件,并且牵涉到修道院中隐藏的一个大秘密。连环命案并没有因为受到调查而停止,每天都有一个人死于非命。与其他推理小说中无所不知的侦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威廉这位“侦探”在事实层面的推理,缜密严谨并无破绽,但就是几乎步步俱败,不但没能破解连续死亡的真相,也没能阻止可怕的连环凶杀,凶手总是先他一步而行。破案者的对手,与其说是设下迷局的凶手,不如说是冥冥中的天意。很讽刺的是,最后帮助他解开修道院连环死者谜题的,同样也是冥冥天意,使他在错误的推理下抵达正确的答案。就迷局设计而言,埃科的设计也许是最高等级的。

所以,《玫瑰的名字》中那些冗长沉闷的人物对话恰是其词语精华,因为那就是埃科思考与设计的名实之辩。最典型的是威廉修士的两次辩论,一次是关于教会与财富关系的辩论,另一次是威廉和约尔格关于异教徒和异端的辩论。埃科借此表达他在许多方面的困惑抑或解悟:符号学与隐喻的关系,知识的传播与阻断,真理的执着与怀疑精神是否相悖,贫困是否有利于精神的解放,神学与人本的冲突……让读者从一开始就感觉,与其说这是一条侦探真相之径,不如说是探索真理的道路(真理与真相,不知在意大利语中是否为同一词语),是建构/解构所有虚妄与骄傲的道路。

小说描述那座欧洲最古老、最隐蔽的修道院里,有着历朝历代传承的无数奇珍异宝,还有修道士们对自己精致生活的坦然享受。一百五十多名仆佣侍候五十来个僧侣。他们展示着装饰灵修室与教堂的无价珍宝、餐桌上流光溢彩的葡萄美酒、丰盛的餐点……这些把外来的年轻修士都看呆了—

正午时分的祭台沐浴着阳光,那些圣瓶和圣杯,全都显示出它们是用稀世珍宝制成:黄澄澄的金子,洁白的象牙,晶莹剔透的水晶;耀眼的各种宝石大小不同,其中能辨认出的有紫玛瑙、黄玉、蓝宝石、红宝石、宝石苍玉、红玛瑙、红玉、碧玉和白玛瑙。我发现,早晨因为我沉浸其中,又被恐惧的心理所困扰,没有注意到祭台正面的装饰物和三幅屏风全是纯金的,这样,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过去,整个祭台都是金碧辉煌。

小说由此引出一段拥有财宝与精神守贞之辩。修道院院长认为以这种聚集最美珍宝的方式来赞颂上帝是应尽的本分。威廉修士对此客气地回应:“如果尊贵的院长认为主应该这样来加以赞颂的话,那么你们的修道院在赞颂主方面做出的贡献是最最杰出的。”院长听出了其中嘲讽,他反驳说:“每一种创造物,无论是可见的和不可见的,都是一种光,被光之父赋予了生命。这象牙,这玛瑙,以及围绕着我们的宝石都是一种光,因为我意识到它们是好的,是美的,是按照自己的成分比例有规则地存在着。它们分成不同的属别和种类,各自有别于其他的属别和种类,这是由它们不同的天性决定的,但不外乎同属一个目,它们按照符合物体各自的重心体现它们的独特之处。而向我展现的这些东西越多,就越能看出其材质本性的珍贵稀有,并越显示出神的造物威力之光,因为倘若我追溯事物无比奇妙的因果关系的话,那是永远也无法达到超凡的完满境界的。最好不必跟我谈论金子或是钻石所产生的神奇效果能使我理解超凡的缘由,那是只要举粪土和昆虫作例子都能够说服我的!那么,当我从这些宝石中领悟到如此崇高的涵义时,我因心靈感动而热泪盈眶,并非由于世俗的虚荣,或是对财富的贪恋,而是由于对上帝所倡导的空前伟大事业的无比纯真的爱。”威廉十分谦卑地回应道:“这的确是神学最妙的部分。”他是在用修辞学家们狡诈的思维运用了说“反话”的修辞手法—先作断言,构成了说反话的标志和理由。沉醉在奇妙激情之中的院长,被“反话”激起,立刻抓住威廉反话的字面含义,借机说道:“这是我们可以跟天主接触的捷径,神在物质上的显现。”

院长对珍宝赋予创造者的荣光,遮蔽其世俗意义或是对它的价值视而不见,模糊了珍宝与财富的概念。在修道院长看来,珍宝是美好的,有其内在之光,它并不等同于世间的财富,唯一的用处就是呈现在造物主面前以荣耀其名。院长举述的反面例子是“昆虫”与“粪土”—这就是词语从命名之时带来的相对附加值。比如我们说钻石的珍贵,大部分情况下指的是它的市值,假如无法获取并实现它的价值,意义何在?宇宙有一些星球就是全部由钻石组成,比如碳行星(Carbon planet),又被称为钻石行星或碳化物行星,这是恒星理论中提出来假设的行星类型。二○○五年的情人节前夕,美国哈佛-史密森天体物理中心的麦特考夫、英国剑桥大学的蒙哥马利、巴西圣卡塔琳娜联邦大学的卡南宣布发现白矮星BPM 37093。十多年来,天文学家一直认为白矮星随着温度降低,其核心会结晶化。麦特考夫则是从BPM 37093脉动振荡着手,推算出它的核心确已结晶。那又怎样?它只是顶着一个“钻石”的名头,称它为“碳”或是别的什么名字,对人类来说都一样。

还有玻璃一物。玻璃这个名词十四世纪才开始脱离教堂,标志着技术解密而进入世俗应用。修道院修士看到威廉带来的眼镜,引出了一段对话,感慨玻璃的吹制工艺不再仅为教堂增光添彩,还具有为人类世俗生活所用的价值。因为在当时,玻璃镜片厚薄随佩戴者视力程度增减还被视为巫术和妖法。威廉告诉修道士,你当然可以把这称作魔法。不过魔法有两种,一种旨在毁灭人类,研究它是不合法的;另一种是上帝的智慧通过人的科学来体现,用来改变自然,其目的之一是延长人的生命以及功能。这是有识之士应当为其奋斗终生的事业。

畅销小说不管格调高下,必定具有诸多为大众喜闻乐见的元素。《玫瑰的名字》作为作者的第一部小说,一九八○年出版后就迅速获得评论界和普通读者的一致认同,被翻译成多国文字,销售量超过一千六百万册。其诸多吸睛元素功不可没。那位威廉修士的洞察入微及敏捷思维方式与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极为相似。他和年轻的阿德索首次拜访“楼堡”修道院,未见大门,威廉就已断言此修道院富裕无比且院长喜欢当众炫富,见到前来迎候的食品总管,一语道出对方正在给院长寻找丢失的马儿—

“……你们为了迎接我而中断了追踪。不过您不用担心,马儿经过了这里,已经沿着右边的小路走了。它不会走得很远,因为到了那边的烂草堆,它就会停下来。马儿很机灵,不会从陡峭的山崖跌下去的……”

“你们是什么时候见到它的?”总管问道。

“我们根本没有见到它,是不是,阿德索?”威廉带着一种打趣的神情转身朝我说道,“不过,如果你们是在寻找勃鲁内罗,它只能是在我说的地方。”

总管迟疑了。他看了看威廉,又望了望右边那条小路,最后他问道:“勃鲁内罗?您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呢?”

“行了,行了。”威廉说道,“很明显,你们是在寻找修道院院长最宠爱的马儿勃鲁内罗,它是你们马厩里最出色的。它跑得最快,全身乌黑,五英尺高,尾巴卷曲,马蹄又小又圆,步态均匀;有小小的脑袋,细长的耳朵,大大的眼睛。我告诉你们,它朝右边小路跑了,无论如何你们得动作快点儿。”

这段描述很难不让人想起福尔摩斯—初见华生,他便从几处细节判定他是刚从战场归国的军医。不过埃科不会允许自己的主人公像福尔摩斯那样直接剖析细节,他是端着导师和哲人的架势解读个中的奥妙,向我们提示世界就像一本博大精深的书籍,然后抽丝剥茧地向我们传授林林总总的知识。埃科设置的悬念不仅仅是真相和结果,甚至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抵达真相之前绕不过去的那些词语和物件。只有透过词和物才能看清那背后的一切,如法国神学家、诗人阿兰所言:“世间的天地成物,如同一本书和一幅画,明镜般展现在眼前。”

阅读《玫瑰的名字》,我们常被那些神秘美妙的词语击中内心,但同时也被距离世俗生活甚远的故事场景所吸引。“玫瑰的名字”就是芳香优雅的抽象,也许它的具象就展示在那些建筑、植物、藏书、珍宝古玩或餐桌上的珍馐美味之中……

译者沈萼梅女士在本书翻译期间常有问题请教意大利专家,他们一起聚餐时,她忍不住会想起《玫瑰的名字》中胪列的佳肴美味—足见那些描述之令人印象深刻。我想,读者多半也会被修道院僧侣用餐场面所吸引,那些精致而繁复的食物和餐具,也是关于“名字”的讲述,从这里打开一扇扇看不见的门,方能走入历史的密室。

按本笃会缔造者创立的教规限定,僧侣进餐以俭朴为原则。不过,本笃会距离书中的年代已经很遥远了,当时许多修道院对于舌尖上的享受都持宽容态度。在“楼堡”修道院的餐桌上,年轻的阿德索彻底被惊呆—

我们在修道院晚餐的年代,惯例已经沦丧。……而且修道院常常要显示自己引以为豪的土地的收获、牛棚羊圈的产品,以及厨师们的手艺。我们吃了烤猪肉串,是刚刚宰杀的猪,我发现他们在烹制其他食物时不用动物油,也不用菜油,而是用橄榄油,产自修道院在靠海的山脚下所擁有的那片土地。院长让我们品尝我曾在厨房见到过的美味鸡肉。修道院院长有一个金属夹子,那是相当罕见的餐具,那形状让我想起了导师的眼镜:招待我们的主人是个出身高贵的人,他不想让食物弄脏双手,他还把这个餐具递给我们,让我们把鸡肉从大盘子夹到自己碗里。我婉拒了,威廉却欣然接受,他用起这种贵族老爷的夹子来动作娴熟,也许是为了让院长看看,方济各僧侣们并不是些缺乏教养的出身卑微之人。

餐桌上可谓水陆俱陈,当地产的葡萄酒辣汁烧鸽子、烤兔肉、圣基娅拉小面包、山地杏仁焖米饭、油煎琉璃莴苣面包片、塞馅的橄榄、炸奶酪、青椒生酱汁羊肉、白煮蚕豆、可口的甜食、圣伯尔纳点心、圣尼古拉面、圣鲁齐亚小点心……还有葡萄酒、核桃壳酒,抗痛风的葡萄酒和龙胆酒。要不是僧侣们每喝一口酒,每吃一口东西都有虔诚的念诵伴随着,那可真像是饕餮者的世俗盛宴了。

埃科的故事充满悖论,最大的悖论在于:哲学引导人探求真理,其最可贵的品质是怀疑,而宗教引导人们服从至高者,其最难得的精神是坚信。这样看来,哲学与宗教在核心理念上是冲突的。但它们有共通之处,那就是词语。《约翰福音》开篇第一章第一节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英文标准本(ESV)中的“道”是“word”,即词语。

《玫瑰的名字》以此为开篇第一句,神神道道都是词语。所以,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就像永无休止的冰雪天气。许多年后,楼堡修道院毁于一场大火,此时已是老迈的阿德索修士重返旧地,凭借搜集到的残章碎片拼凑真相,他反复读着那些残缺的书页,越发深信那是偶然的结果(指那一连串命案与最后的大火),并不包含任何信息。他说:

但这些不完整的书页却陪伴我度过余生,我视其为神谕,经常查阅。我仿佛觉得,现在我写在纸页上的,就是你,不知情的读者,现在所读的,无非是一些拼凑起来的文集摘录,一首形象的颂歌,一篇无尽的字谜,不过是转述并重复那些残存的纸页上的片断对我的启示。我不知道是我一直在谈论它们,还是它们通过我的嘴说出来。然而,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我越是向我自己叙述它们其中的故事,我越是搞不明白,故事中是否有阴谋设计,这一连串事件的发生,是否超越自然,或是超越与事件有关联的时代。这对于我这个行将就木的年迈僧侣来说,是个艰苦的事情,不知道我所写的是否有某种含义,或者含义不止一种,而是很多,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含义。

据说,玫瑰的存在比人类的历史更为悠长,它们在此低吟的秘密,我们只知道它的名字。

二○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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