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16 20:17:44 浏览量:

2020年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镇农产品消费和农业产业发展安全,促进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以“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把住“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条底线,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增强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监管制度、切实强化管控措施、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加强监督检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加快诚信建设,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全镇明确镇级监管员5人,村级监督员13人,组级协管员542人。加强镇级监管员、村级监督员、组级协管员培训,提高监管水平。与12个村、1个社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与13个农产品生产及收、贮、运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

(二)健全“一体两翼”综合监管体系。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

(四)新建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

(五)全镇创建6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其中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水稻基地1个、蔬菜基地3个、水果基地1个)、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

(六)强化全程管控。全年镇本级巡查农产品生产基地不少于12次。

(七)全年镇本级共抽检农产品600批次,农残检测合格率98%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检测与执法“一体两翼”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按照依法履责的要求,建立网络健全、装备完善、保障有力、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整体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健全监管网络。明确村监督员和组协管员,全面建立到村组的监管网络,确保区域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二是加强条件建设。依法保障工作经费,争取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工作补贴经费由镇财政统筹解决,确保日常工作顺利运转、监管效能正常发挥。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全年计划组织村监督员、组级协管员培训2期,农残检测人员培训3期。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围绕农产品入市前各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健全监管制度,建立巡查记录、监测档案和工作台账,规范监管行为;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分解量化任务,将岗位责任落实到农资经营门店和生产基地、田块,实行网格化监管和岗位绩效管理。

(二)切实强化质量安全全程管控。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落实6项监管措施。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经营监管。全面落实农药经营条件和产品审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药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巡查监督,严厉打击违规经销禁限用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督促农药经营者规范建立进销台账,在门店内公示高毒农药目录、禁限用农药品种、使用安全规定,指导生产者合理购买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二是加强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今年5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商品农产品收储运主体的调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强化动态管理;
开展生产经营条件审查,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分类建立农药、肥料产品使用指导目录;
在生产基地竖牌公示禁限用农药产品、农药使用安全规定,公布联点监管责任人姓名和举报电话。

三是加强生产巡查监督。建立巡查监督制度,以农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和商品收储运场所的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规范使用农药和肥料、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禁在收储运环节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健全巡查档案。四是严格检测准出管理。基地农产品上市前须经生产者自检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抽检合格后准出,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的要推迟采收上市,经延迟采收的、在上市时必须逐批次检测准出;
检出含有禁用物质或已采收的农残超标农产品,应责令并监督生产者自行销毁,对拒不销毁的要强行收缴后集中销毁;
加强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抽检,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消费市场。五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严厉惩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违法行为。六要强化生产者自律自为。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生产档案,健全内部管控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任务,建立与基地、会员农户紧密联系的质量安全利益链接机制;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者在收购、储存、运输交割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必要查验,规范建立进销台账;
建立召回制度,督促生产者及时召回不合格农产品并依法处置,已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以农业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行为规范为重点,突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要技术组装,建立健全适应我镇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
补充完善农业技术规范,建立适用农业标准档案,打造一个标准化生产基地。

(四)抓好“三品”认证申报及证后监管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有认证需求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申报“三品”认证,力争今年新认证农产品5个以上,辖区内主要农产品认证率40%以上。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品牌引领、消费认知、市场增值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严厉打击冒用标志行为,加大监督抽查和跟踪抽查力度。完善“三品一标”退出机制,维护“三品一标”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五)加强监督检测。健全镇监测机制,逐步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充分发挥监管前哨作用。重点开展对蔬菜、水果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突出重点时段、区域和产品,同时应加大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的例行监测。

(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违规违法经营使用农药的专项整治。以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为重点农药品种,蔬菜主产区和商品基地为重点区域,农药购买使用高峰期为重点时段,集中整治经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含隐性成分农药等违规违法行为。以辣椒、豇豆、叶类蔬菜为重点产品,商品蔬菜主产区、农药监测合格率低波动大的地区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农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时段,集中整治超范围、超剂量、超次数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双季稻为重点区域,以早稻采收前期为重点时段,集中整治非法使用“百草枯”催枯早稻谷行为。同时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切实强化监管执法,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推行有奖举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七)切实强化风险应急管理。加强风险监测,以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对检出不合格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及其生产基地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排查、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加强舆情监控,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明确专人及时监测和报送涉及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提高应急预警能力,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落实属地责任,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低事件损失和事态影响。

(八)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商品农产品收储运主体为重点,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质量安全管控、规范建立生产经营档案、严格质量安全检测准出、推行包装标示和可追溯管理、开展诚信承诺和诚信评价、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措施,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业自律自为。大力开展诚信试点和示范创建,全镇打造2-3个诚信示范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品牌、诚信企业和诚信产业,营造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健康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要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的监管追溯平台,实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安全全程追溯。

(十)深入探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按照省农业委的要求开展食用农产品管理试点工作。采取“质量合格+合格凭证”相结合的形式,推进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标识主动凭证入市,加快建立健全合格证管理机制。

(十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业科技入户指导等,多形式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在交通要道、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安装大型招牌、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营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把握食品安全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作为系统性、长期性任务和全局性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亲自抓、负总责,专职监管员为第一责任人。加强镇监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统筹调度,创新监管模式和制度机制,强化落实监管措施,充分发挥监管效能。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密切协同、整体推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将关键性工作量化纳入我镇对村的绩效考核。明确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将质量安全管控技术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各个环节和镇属相关单位,做到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产出来与管出来协同推进;
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调度、及时督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加强与市监所的联系,在产销对接、质量追溯、监督执法等方面密切合作,确保两部门监管无缝对接;
与司法所、纪委联合执法,实行大案、要案移送制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强化督查督办。加强对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监管措施不到位、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进行全镇通报,提出整改建议,密切跟踪督办。

(四)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因监管缺位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对村监督员及村主要负责人严格行政问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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