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抢救制度 1.定期培训医务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要求必须掌握各种抢救技能及流程,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护士长(或由现场最高职称护理人员)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危重患者进行抢救护理。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有条不紊、分秒必争;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若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4.急救室的抢救器材、药品等必须齐全、完好,各项物品做到“五定”:定数量、定品种,定位放置,定专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及维修。
5.各护理单元配备抢救车,车内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可酌情使用封条封存。每班对封条完好和其他抢救设施进行检查、记录、并签全名,启用后必须及时清点、检查、补充、封存。
6.发现患者病情危急,立即通知医生,在医生未到达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给予急救处理,同时检测生命体征变化。将急救药品、物品、器械放置床旁,以便急用。
7.抢救患者时,执行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大声复述一遍,二人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并保留空安瓿、药瓶或其它包装等物品,抢救结束无异常,经二人核对后方能弃去。
8.患者病情危急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抢救过程中应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通畅。
9.患者的病情变化、抢救过程、用药等应准确、完整、及时填写在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上,时间精确到分钟,不能及时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10.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基础护理,对神志不清伴有烦躁和其它安全隐患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预防并发症发生。
11.及时与患者家属或单位联系,沟通了解病情变化过程和抢救措施,做好安抚,力争做到相互理解和支持。
12.做好抢救后的处置工作,详细登记抢救过程与患者病情转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