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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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省文化厅:

  根据《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机构改革的意见》(黑发【2009】17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着手对我市文化市场进行综合执法改革,按照黑文发(2012)78号《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改革进展情况

 黑宣发[2010]7号《意见》下发后,我市认真研究情况,细化工作落实,结合我市文化市场执法现状及发展趋势,认真落实改革任务。

  **市区:1、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并开展相应工作,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对文化市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2、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已经成立,名称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编办已经下发“三定”方案。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经成立,业务合并已经完成,等待市编办印发文件。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各县(区)综合执法改革情况:目前,市**区、**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汤原的改革情况如下:

  **:1、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2、综合文化责任主体成立,名称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已经上报市委、市政府,等待编办下发文件。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没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1、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2、综合文化责任主体成立,名称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合并工作已经完成,等待编办下发文件。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没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1、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2、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已经成立。名称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编办已经下发“三定”方案;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情况:已经成立机构,机构名称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暂未独立挂牌,县编制部门暂未发文;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汤原:1、县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已经成立,名称为汤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编办已经下发“三定”方案。2、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暂时没成立。由于汤原县领导班子换届,加之各部门领导班子人员刚刚陆续调整完毕,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改革工作拖后。目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改革工作已纳入到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改革方案已经形成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带阅示后上报到县编委待上会研究批准。在5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3、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目前是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待编委下发文件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的综合执法改革总体上是好的,但进展有些不平衡,为搞好下步工作,我们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把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定为我市文化行政部门的“一把手工程”,由一把手总负责,总协调。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工作,主动承担起与相关部门及各县(市)沟通、协调的任务,加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工作进程。

    (二)规范改革,扎实推进。我们要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具体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与各县区宣传、文化部门联系、沟通,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协调配合编制部门,有效解决改革中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职能划转等关键问题,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编制、职能、经费。

  (三)及时汇报,争取支持。为推进改革进程,我们已决定实行改革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将工作情况上报我局,我局也将从5月份起,定期向省厅上报一次改革进展情况。

  总之,我们将大力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力争在6月份完成全市的文化市场改革任务。增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对未在实限内完成改革工作的县(市),取消2012年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特此报告。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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