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

时间:2022-07-31 11:34:20 浏览量:

冯星宇 戴俊骋 赵子婧

摘  要: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升级和新业态产生,生产和消费模式,产出效率以及产业链构建等方面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文章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文化产业正在面临数字经济带来的生产方式和销售模式变革。传统的理论和效益核算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技术发展带来的生产变化,传统的生产、销售以及盈利模式面临着数字技术带来的冲击;数字技术改变了文化产业的原有业态情况,催生出数字文化产业的新兴业态;文化产业的供需链、企业链、价值链和空间链也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推动下不断优化。

关键词: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G114/F4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881/j.cnki.1006-3676.2022.06.05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将数字信息、大数据信息视为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将现代通信技术视为主要生产、传播方式,将互联网以及依托其发展的数字化网络平台视为主要承载主体的新经济形态,是现代化通信技术和数字化信息结合的产物。[1]1996年,被誉为“数字经济之父”的Don Tapscott撰文阐述网络智能时代正推动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并正在引起现有经济和社会的转变。[2]这个“新经济”就是“数字经济”。随后,Don Tapscott又撰写了《数字经济蓝图:电子商务的勃兴》[3]和《范式的转变:信息技术的前景》[4],不仅从理论方面阐述电子商务等新兴数字技术的发展引起的产业及市场规则的转变,而且列举了大量企业实例。20世纪末,作为最早出现“数字革命”的国家,美国商务部于1998年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官方承认这种新型的经济业态。[5]起初,美国并没有使用“数字经济”一词,而是针对国内电子商务已发展初具规模这一事实,用电子商务引发的经济发展变化意指数字经济,并在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中设立“电子商务工作计划”。[6]在随后的发展中,“网络经济”“互联网经济”等均成为“数字经济”的代名词。随着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数字经济”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20世纪末,美国的信息技术发展对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率在60%左右[7];IT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成员国生产率的增长。[8]2018年,包括美国、英国、中国等在内的47个国家,“数字经济”总体经济体量超过30万亿美元,占当年各国GDP总和的40.3%。[9]2019年,全球“数字经济”的平均名义增长速度约为5%,超过同时期全球GDP的增长速度约3个百分点。[10]虽然学术界对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是否真正促进了全要素生产率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但不少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例如,2009年,英国发布《数字英国》;2010年,德国发布《数字德国》;2014年,意大利颁布《意大利数字战略日程表2014—2020》;2015年,法国发布《数字法国计划》;2016年,韩国掀起“新媒体革命”。[11-12]

2016年,中国在G20峰会上提出基于“数字经济”的合作倡议,同年10月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强调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13]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数字经济视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中被单独列为一章进行论述。打造数字经济优势、构建数字经济生态环境,推动现有产业数字化以及数字产业化是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构建数字化社会,提升政府的数字化水平,为数字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成绩斐然。2018年,中国以4.73万亿美元的巨大数字经济体量,成为仅次于美国(12.34万亿美元)的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为35.8万亿元,占GDP的36.2%,增速为15%,远超其他国家。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中国的数字经济依旧保持发展态势: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8%,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5%,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0.6%,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同比增长13.3%。同年,数字经济发展领先的一线城市数字经济平均规模达1.4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52%,新一线城市的数字经济平均规模为3718亿元,占比达到46%。其中,上海数字经济规模体量最大,达20590亿元;北京数字经济规模体量仅次于上海,为19468亿元。

数字经济不断向第三产业渗透,对文化产业的影响日益显著。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9)》,2018年,数字技术应用广泛的新闻信息服务类、内容创作生产类、文化传播渠道类文化產业的利润总额分别为2045亿元、1988亿元和518亿元,网络视听行业的市场规模达2016亿元,网络游戏业务收入1948亿元,数字出版业收入8330亿元。在新冠疫情大背景下,实体经济遭受重创,互联网线上经营数字经济发展方式成为维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文化产业复苏的重要手段。

一、数字经济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

(一)数字经济推动文化产品数字化

数字文化产品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传统文化产品电子化和新型数字文化产品两类。传统纸媒等传统文化产品在应用数字技术后出现了利于保存和传播的电子版本。[14]与传统文化产品相比,数字文化产品具有部分公共产品的共享性、非排他性等特点,其制作或转化成本较高,但是传播成本极低。换言之,新型数字文化产品的边际成本极低。[15]随着各种平台的出现,共享经济、合作经济、零工经济等数字经济新形式不断涌现,催生出“网络直播”等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并衍生出数字劳工。[16]根据Hardt等人的定义,生产文化产品属于非物质劳动[17],而根据Fuchs的界定,互联网催生出的新型劳动者被称为数字劳工[18]。目前,中国的数字劳工形式众多,包括网络游戏代练、网络文学创作、网络短视频制作、网络直播等。[19]与之对应的数字文化产品包括网络游戏账号、网络文学、短视频、网络直播等。

(二)数字经济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升级

影视业、出版业、演艺业、文旅业等与数字技术融合度有限的文化行业被称为传统文化产业。传统文化产业受传播技术的限制,各行业之间界限明显。数字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使传统文化产业各行业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围绕优质IP,影视、游戏、动漫等文化行业领域获得授权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数字技术、互联网通信催生了网文的井喷式发展,优质IP、影视、动漫、有声书、游戏等众多文化行业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边界逐渐模糊形成一条崭新的文化产品产业链。在传播领域,数字技术同样发挥着积极作用。报刊、影视等传统传播方式曾对文化产品的推广起到重要作用,但随着新兴技术的产生,各种网络互动平台、网络推广平台、电脑客户端、智能手机App客户端等已经逐渐成为当前主要的文化传播渠道。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虚拟现实技术让传统文化产业借助互联网实现“延伸”,借助网络扩大文化产品受众群体。[20]

二、数字经济促进文化新业态的产生

数字化特征明显的游戏、动漫、视频、直播等文化行业被定义为新兴文化产业,其产生与发展依托于现代数字技术。新兴数字技术如5G、AI等不仅使传统文化产业出现智能化、数字化趋势,实现了传统文化产业的技术升级,而且催生了新兴文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5G、AI等数字技术的应用,提升了产业的生产效率和内容的准确性;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应用拓宽了文化产业的销售路径。数字技术的低延迟、高传输等特点为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新兴文化产业较之于传统文化产业更依赖于数字技术,5G、AI等技术的发展,增强了新兴文化产业的体验感,“沉浸式体验”将减少传统互联网技术带来的距离感、陌生感,大大提升新兴文化产业的用户体验。[21]

数字经济优化了文化产业原有的要素组合,通过数字、网络等新技术为文化产业提供富有创意的新型表达手段和表达方式,技术平台不仅创新了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也扩大了文化产业的规模效应。随时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的不断渗透,传统文化产业借助平台衍生出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增值服务—平台模式催生出新业态。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不仅为传统产业提供了虚拟现实的发展平台,更是帮助传统产业借助互联网虚拟经济实现“跨界经营”,使传统产业在商业生态圈、制造生态圈及研发生态圈实现规模报酬递增并形成循环。[22]

三、数字经济创新文化的消费模式及商业模式

(一)数字经济创新文化消费模式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传统消费模式向以网络平台消费为主的新型消费模式转变。在众多消费模式中,共享经济和网络直播成为数字经济背景下典型的数字文化消费模式。共享经济兴起于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其实质是通过数字化平台搜集社会闲置资源,通过租赁等方式出售(闲置资源的)使用权以降低生产成本的社会生产方式。[23]相比于传统的“占有型消费”,共享经济侧重于将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由以往的“购买消费”向“租赁消费”转变。[24]共享经济将闲置物品的所有者转变为潜在的商品生产者。与传统的B2C等模式相比,共享经济下的协同消费模式模糊了生产者和消费者、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区分,使普通消费者具备了生产者的某些功能或特征。[25]就整个市场而言,短期的共享市场均衡是受租金、租赁时间、消费者类型占比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长期来看,共享均衡等于耐用品单位购买价格。若短期租金高于消费品单位购买价格时,耐用品的拥有量会上升,换言之,共享市场不一定会降低耐用品的拥有数量。通过共享,社会闲置资源会得到充分利用,社会福利会得到改善。[26]

网络直播或网红经济是伴随着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和互联网推广而形成的新型消费模式。以往网红经济主要依靠观众流量和看客的“打赏”。涂永前等将这种生产无形产品以满足消费者某种需求的直播工作称为“情感制造”。[27]这种通过塑造完美形象满足消费者某种情感诉求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观众的观赏付费。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不断整治网络环境、打击违规平台,以“制造情感”谋生的主播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依靠“带货”或直播电子竞技为生的主播。[28]“带货”直接带动了有形文化产品的传播,电竞直播直接推动了文化产业中游戏行业的发展。通过观看直播,不少消费者对直播中的文化产品产生兴趣并触发购买行为,通过观看电竞直播触发电竞行为,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消费。

(二)数字经济改变了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

相比于传统的盈利模式,数字化文化产业及其产品借助网络可以迅速复制、传播。大量数字化文化产品是免费的,这与以往的盈利模式不同。包括文化产品在内的数字化文化产品通过网络平台获利的方式主要有3种:1.向消费者出售产品,即“付费购买”或购买“付费会员”,享受平台上的产品;2.向第三方平台出售登录本平台用户的信息;3.通过在平台上放置广告获取利润。[29]对于习惯使用免费产品的用户,平台往往通过加入广告获取利润,而对于付费用户,商家则通过价格歧视,对不同功能产品进行差别化收费,以实现利润最大化。[30]

商业模式的改变主要体现在游戏行业。中国的游戏行业模式先后经历了3个时期:第一阶段是2000—2005年,这一时期国内电子竞技主要以代理商为主,代理商通过垄断国内市场,向玩家、广告商和电信商收取费用以获利;第二阶段是2006—2010年,这一阶段国内游戏行业以网页游戏为主,集研发—营销—运营为一体;第三阶段是2011年至今,经过前期的研发积累,中国已经具备自主开发游戏的能力,游戏服务更加稳定,商家通过开放免费游戏以獲取用户群,通过售卖游戏装备获取利润。[31]开放与收费结合,通过平台划分消费市场实行价格歧视是目前数字经济下文化产业的主要获利方式。2016年,亚马逊营业收入达13.6亿美元;同年,京东在线业务营业收入237.7亿元人民币[32];2021年,网络文学付费市场规模增长至200.5亿元[33]。

四、数字经济对文化产业产出效率的影响

学术界关于数字技术对企业产出效率的影响一直存在争议。国内外很多学者通过设置不同的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后认为,数字经济可以提升文化企业的产出效率。例如,Brynjolfsson等利用美国人口普查局收集的大量具有代表性的制造业工厂样本数据,对美国数据驱动决策(简称“DDD”)的扩散和采用模式进行了系统的实证研究,结果发现2005年至2010年间DDD率几乎增长了两倍,DDD倾向于提高生产率。[34]蔡昌等采用BCC-DEA模型测算中国不同地区数字化的经济产出效率后发现: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的数字化经济产出效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距,东部地区虽然产出效率高,但受到规模效应的影响,其得益于纯技术增长和规模效益的优势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缩小。[35]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数字化似乎并没有提高文化及相关类型企业的生产效率。例如,韩东林等(2020)运用var模型数字文化产业的产出效率进行测算,结果发现,数字化在前三期不会对文化产业的产出起到任何帮助作用,后期基于国家产业政策会对文化产业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36]数字化之所以出现“生产率悖论”,是因为传统统计核算能对传统产业的中间商品和最终产品进行明确的区分,而对于数字经济带来的产业革新,很多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无法清晰划分。

数字经济对文化产业效率的影响,本质上受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融合程度的影响。当数字经济与某些文化产业如动漫、游戏等产业具有较高的融合度时,数字经济可以显著提升这些文化产业的生产效率,进而出现“超额回报”。而当数字经济与科技需求较低的文化产业融合时,数字经济则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才会对文化产业的生产效率起到正向影响。当前,学界有关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生产效率的相关研究,还处于量化实证分析“有无”的阶段,文化产业样本的选取、数据统计口径问题是影响当前实证分析结果的重要因素。

五、数字经济对文化产业链的影响

产业链一般包括价值链、企业链、供需等方面,近年来也有学者将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和技术链条单独列出[37]。数字技术在融入文化产业的过程中,不仅改变了以往文化产业的产品生产、销售及盈利模式,催生了新兴的文化产业类型,而且对文化产业的产业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数字经济对文化产业供需链的影响

在文化产品的供给方面,现代网络技术的普及使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加工线由线下转移到线上,有效拓宽了产品的生产渠道,降低了文化产品的加工成本。数字网络平台、虚拟现实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纸质典籍数字化、线下的文艺表演和实体景区数字化,从而实现了标准化生产,拓宽了传播渠道。数字技术弱化了产业边界,整合了独立的文化资源,延长了文化产业的产业链。[38]数字技术对于传统文化产品的开发不仅扩展了传统文化产品的供给链,打造出丰富多样的线上、线下文化产品,在生产、加工节点上的创新会也大大提升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形成一批传统文化精品IP。在文化产品需求方面,数字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改变了民众的文化消费。一方面,数字技术等现代技术手段突破了原有行业领域的限制,满足了民众对文化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数字技术的推广如线上展会、线上虚拟景区等逐渐打破了传统行业领域对民众文化需求的条件限制。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催生出民众巨大的线上文化需求。数字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使线上文化产品具有巨大优势,使民众可以足不出户就进行文化体验,结合虚拟现实技术后,民众的在线体验感较之以前更加真实。

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的大众化模糊了文化產品生产和消费间的界限,使民众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抖音”“快手”等短视频App为民众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民众通过短视频展示自我,短视频平台在催生出民众“网红”的同时,也通过大数据、智能算法等对大量信息进行分析、筛选、研究,不断推出新的满足民众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基于数字技术的大数据分析,能够精准而高效地剖析民众的文化产品偏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化产品生产时的信息不完全问题,使文化产品更受民众的欢迎。

(二)数字经济对文化产业企业链的影响

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技术的推广为企业合作提供了更多优质的数字化平台,使文化企业有了更多可以合作的备选企业。数字技术的推广为文化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了大量有效且精准的用户需求信息,文化产品生产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迎合民众的文化需求,生产出高质量的文化产品,这倒逼文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领域、加工领域的优化升级,提升生产效率,优化企业间的合作机制,以使企业能够更加适应当前的文化需求市场。数字经济为文化企业合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文化企业面临的风险。线上文化产品生产周期短,平台需要为合作双方提供一定的合作保障和违约惩罚机制。生产和加工环节是企业价值链的基础与核心,只有保证线上文化产品的生产加工链稳定、安全,才能保证文化产业的企业链稳定、安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可以使原本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实现在线合作。文化企业在市场需求和技术获取便捷的双重推动下将实现技术升级。技术升级后的文化企业能够在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三)数字经济对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影响

数字技术推动了文化产业价值链的横向延伸扩展和纵向升级。文化产业价值链的横向延伸基于数字技术带来的产品生产标准化和技术升级。数字技术使文化资源数字化,从而建立起统一的生产、加工技术标准和规范。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技术化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会形成覆盖领域更广的产业价值链。文化企业的纵向价值链包括企业、原材料供给和消费者等多个环节。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文化产业中的内容创意逐渐实现创作内容技术化、IP资产品牌化,实现了价值的提升。对于工艺品制造加工、陶瓷生产加工等传统生产特征明显的文化产业,数字技术可以通过对既有文化产品进行数字化形式的二次创作,使之在保留文化产品既有文化价值的基础上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总的来说,数字技术的推广、大数据分析以及专业运营平台最大限度地为文化产业价值链内容创作以及销售等提供了便利,拓展了文化产业横向价值链,延伸了文化产业纵向价值链。

六、结语

数字技术迅猛发展和数字经济的繁荣,使得原本单一的生产—供给—销售的供需链转变为网状结构,将文化企业与消费者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39]未来一段时间,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引导下,随着5G技术推广和新基建的推进,数字技术将会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的融合过程中,文化产业各行业领域将会不断实现技术升级,数字文化产业将发展得更加成熟。文化产品的产业链将会不断向上下游延伸,基于互联网的文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将会更加频繁。但需要注意的是,文化经济的繁荣、互联网数字经济的发展暴露出许多问题: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的数字化极易引起盗版的产生—产权保护是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除此以外,内容的同质化、中心化垄断也是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40]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经济市场秩序,推动数字技术、区块链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将是未来文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与北京文博文创提质增效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1ZDA0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地方尺度转换和空间协调机制研究”(项目编号:4207119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城市文化消费空间提升及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0YJC760013)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冯星宇,男,1990年生,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经济学。戴俊骋,男,1984年生,博士,教授,研究方向:文化经济和文化地理。赵子婧,女,1996年生,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物与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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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act of Digital Economy on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y

Feng  Xingyu1    Dai  Juncheng1    Zhao  Zijing2

(1.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ijing,100081;2.Fudan University,Shanghai,200433)

Abstract:TThe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had an impact on the digital upgrading and the generation of new business models,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patterns,output efficiency,and industry chain construction in the cultural industry. Based on the existing research,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cultural industry is facing changes in production methods and sales models brought about by the digital economy. The traditional theoretical and efficiency accounting methods are no longer fully adapted to the production changes brought about by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and the traditional production,sales,and profitability models are facing the impact brought about by digital technology;digital technology has changed the original business situation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giving rise to the digital cultural industry as an emerging cultural industry business model;the supply and demand chain,enterprise chain,value chain,and spatial chain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are also being optimized by digital technology and the digital economy.

Key words:Digital technology;Digital economy;Cultur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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