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6-07 20:09:32 浏览量:

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好部分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过多过滥、形式主义问题,推动村(社区)减负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整治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按照“全面清理、集中整顿、规范准入、减负增效”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据;
精简实用,方便群众;
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厉行节俭,杜绝浪费”的基本原则,采取“减、并、限”等方式,对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清理。

二、清理整顿时限 2019年9月10日—9月30日。

三、清理规范要求 1.机构标识牌。各村(社区)统一悬挂“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匾,退役军人服务站悬挂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公楼外。除上述标牌外,上级有明确挂牌规定、且党员群众充分认可、相关功能使用频率较高的,可予以保留,部分村(社区)特色工作标识牌,报上级批准同意后也可予以保留,其它机构标识牌一律不得悬挂。

2.功能标识牌。所有功能室门口统一标注房号,原则上不再张贴(悬挂)标识牌。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1—2块功能室索引牌,注明相关功能室房号及名称或设置转筒式索引牌、楼层功能室分布图等。

3.制度牌。制度重在发挥作用,一般不上墙悬挂,坚决杜绝满墙悬挂制度问题,真正让制度走下墙头、走进心头。对村(社区)工作者自身需要掌握的工作流程、制度等,可编印相关工作手册,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帮助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对需要群众知晓的制度,采取分类编印服务手册(折页),或通过电子显示屏展示,或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推送,方便党员群众随时查阅。

4.公示(告知)牌。精简村(社区)公示(告知)牌,凡可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进行公示的,原则上不再通过公示栏公示。

(1)室外。设置1块公示栏,按“一栏两区”设置,即常态公示区,主要公示一定时间内相对固定的内容,如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社区)民警联系方式等;
临时公示区,主要公示有时限要求或临时性内容,公示期满或事项完结应及时清理。

(2)室内。部分功能室按规定确需向群众公示(公告)的人员姓名、照片、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基础信息,可集中到1块公示(公告)牌,如“两代表一委员”基本信息。

5.宣传牌(栏)。各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室内及周边的固定式宣传栏(橱窗)原则上不超过4块。其中,3块用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专门部署,需要长期宣传的内容;
1块用于阶段性、临时性宣传内容,任务结束后应及时更新,定期清理过时内容,杜绝各类广告和牛皮癣。鼓励在农村稻场、小区广场等群众活动较多、人流量大的场所,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文化墙(长廊)等,经常性开展特色文化、科普知识、健康知识等宣传活动。

6.桌牌(席卡)。服务大厅内原政务服务类别的吊牌一律清除,按照“一人一桌牌(席卡)”亮牌服务,亮明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佩戴胸牌,是党员的应规范佩戴党徽。

7.奖牌、锦旗、创建(示范)类授牌等。原则上不再上墙悬挂,可在陈列柜(架)集中、有序展示或另行存放,市级及以下的荣誉展示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9月11日前) 按照市里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老新镇关于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 由镇组织办牵头、其它各办公室配合对33个村(社区)活动场所所挂牌子进行全面自查,研究确定取消的牌子和必须保留的制度牌子,形成自查目录清单上报市委党建办审查。各村(社区)按照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治目录清单上需要规范整治的牌子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执行村(社区)挂牌准入制度,防止集中整治后出现反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10月上旬) 镇组织办对开展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材料后报市委党建办,并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评估验收工作。

五、有关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镇组织办负责整治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总体协调及前期情况调研、工作方案拟定等,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社区)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工作。

2.建立准入机制。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对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要求设立机构、加挂牌匾的,列入清单内容并规定悬挂方式、规格;
没有明确要求的,原则上不得悬挂上墙;
确有需要的,先报镇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悬挂,不得擅自挂牌或增加上墙内容,不得把挂牌与村(社区)项目资金拨付挂钩,不得把是否挂牌、挂牌多少、制度是否上墙作为考核评价依据。

3.严格督查考核。镇组织办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实施情况及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的村(社区),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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