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物价价格管理经验

时间:2021-08-05 12:31:50 浏览量: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物价部门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以开展“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为抓手,大力整顿价费秩序,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促进了武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取得了“安民生活、护民利益、惠民政策、助民发展”的良好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安民生活”为基础,抓宣传,促监管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今年以来,由于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价格上涨较快,给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为化解因物价上涨产生的社会矛盾,尽最大努力减小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我们下大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解释工作,促进了市场价格的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行情监测,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控价参谋。我们认真做好主要副食品、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客观分析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各种因素,对价格走势作出准确的判断,及时将监测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汇报,县政府结合崇阳实际,认真谋划出台了相关工作措施,从生猪供应的源头着手,大力扶持生猪生产,认真抓好对饲养能繁母猪养殖户给予补贴政策的落实,调动了农民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同时,对棚菜、蛋鸡、肉鸭、生产的种、养殖户给予大力扶持,促进农民千方百计扩大生产、保障供应,使供求关系得到缓解,保障和丰富了群众的“菜篮子”,保持了我县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和人心安定。

二是把价格政策宣传作为彰显物价部门职能的“亮点”工程来抓。今年9月份,我们在全市率先建起了武强物价信息网,通过网络这一便捷、快速、直观的现代化传媒,为广大企业和农户提供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支持,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同时,在“春节”、“五一”、“十一”和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我局通过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广泛宣传价格政策,为群众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价格矛盾和问题。我们还在县电视台开设了专题节目,定期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教育、计生、公安、民政、交通、工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布,把价格政策的知情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

三是完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畅通“12358”价格投诉绿色通道。在全县186个行政村和12个乡镇分别设立了“涉农价费公示牌”,在重点村聘请了农村价费义务监督员,在乡镇聘请了6名物价工作监督员,建立起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同时,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对来电、来信、来访及上级批转件等认真登记,及时查处,确保1天内有安排,5天内办结,做到了案案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公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运作网络化、检查经常化”的价格监管新机制,有效的遏制了价格违法行为。

二、以“护民利益”为保证,抓热点,促减负

根据市局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2年我们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政府着急的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以“护民利益”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强化监督检查手段,积极创优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重点开展了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电力收费等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900余人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起,经济制裁2万元,清退不合理收费3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在农资销售旺季,我们向全县农资经销门店下发了规范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函,进一步明确了农资价格管理政策,对化肥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和最高限价政策,要求各经销单位不得囤积居奇,不得串通涨价,确保了农资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彻底根治教育乱收费,我们对中小学校收费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在加大中小学校收费政策宣传、落实的同时,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今年共查处学校违规收费案件13起,减轻群众负担3.2万元;

三是“护民利益”不手软。会同县有关部门重点打击违反价格政策规定的案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惠民政策”为重点,抓落实,促和谐

实施价格惠民政策是物价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运用价费政策,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谋取福利的重要举措,是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今年,我们在“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实施过程中,部署开展了“价格惠民”行动,坚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的原则,用政策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价格权益,切实做到予惠于民,维权于民,减轻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一是在调整或制定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严格进行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消费者的呼声和反映,控制调价幅度,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

二是在医疗服务方面最大限度地对困难户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我们会同县卫生局,对实施招标采购后的药品再降价,让利于民;

对贫困低保户及弱势群体实行了“两减一免”政策,即减住院费、减诊疗费、免挂号费;

在县医院开设惠民病房,做到让贫困户有病可医。

三是在价格鉴证方面,对贫困户实行减免政策。一年来共减轻贫困户鉴证评估费4800多元,受到群众好评。

四、以“助民发展”为根本,抓服务,促发展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物价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开展了工业“二次创业活动”,充分发挥物价部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实行“规费统征”制度,从源头上扼制住乱收费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保证全县“规费统征”制度的落实,我们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清理,认真审核,逐部门、逐项目、逐标准落实。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并根据上两年收费情况核定基数,最终确立“涉企收费一费制标准”,在县政务中心一个窗口收取。减少了收费环节,增强了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对执收部门的有效监督。

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印制了《涉农收费公示手册》500份,汇同最新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信息送到农户手中,帮助农民了解价格政策,指导农业生产。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我们建立了规范、服务、查处三位一体的价格监督机制,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寓服务于监管,积极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升我县价格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物 价 管 理 制 度

一、成立物价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有院领导、医务科、护理、设备、药剂、财务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医院物价管理。

二、配备专职物价员,隶属财务科,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有关科室,应指定一名兼职物价员,负责本科室的物价管理工作,督促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依照收费标准,按实际医疗项目填写病人医疗费用通知单。

四、物价管理小组和专职物价员要经常指导职工认真执行物价政策,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标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物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或组织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监督建立正常物价管理秩序。

五、医疗收费标准中未列的医疗项目,应由专职物价员和成本核算岗位人员共同进行医疗成本测算,填制“新增医疗项目收费审批表”,报经卫生行政和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医院、科室或个人无权制定、提高、扩大医疗收费标准。

六、统一医疗收费通知单,详细记录医疗项目,反映医疗收费标准和病员的医疗费用。

七、专职物价员要依据医疗收费标准,结合本单位医疗等级和医疗情况,整理本单位医疗收费标准,并印发各科室依照执行。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分解收费,不准扩大收费范围。

八、收费标准的变更,应凭财务科或专职物价员的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不准推迟或提前。其他科室或个人无权通知变更医疗收费标准。

九、自制药品的定价,凡市场价格的同类产品,可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市场无价格的,应严格按实际加工消耗,进行成本计算,填报的关报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十、经加工后的中草药定价,如经挑选使药品等级上升,可按新的等级计价。如经炮制加工后改变了原有实物形态的,可加入炮制加工费用,填报有关报表重新计价。

十一、药库购入药品,按购进价入库,药房领用药品的计价应在药库药品原价的基础上加价30%。

十二、主要医疗收费项目,如挂号费、住院费、大型设备检查等常规项目,要在醒目的地方明码标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十三、接受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检查。上级机关、物价部门及有关单位来人检查,了解物价情况,本单位任何人不得阻挠刁难,应积极提供方便,如实反映情况,接受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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