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0-02-22 04:04:57 浏览量:

第一篇:金融系统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灵宝市位于河南省西部,豫秦晋三省交界处,国土总面积3011平方公里,辖10镇5乡,总人口73.4万。近年来,我们依托黄金、果品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大力实施项目和品牌带动战略,着力建设新型有色金属冶炼加工、新型果品生产加工两大新型工业基地,强力推动城市建设改造,以新型工业化、城市现代化带动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商贸及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市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良好态势。2014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33.1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4.7亿元;
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0.7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545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68元。今年以来,面对不断加深的金融危机的影响,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省“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抓住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巩固和发展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好态势,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危”中见“机”、难中求进的好局面。上半年,预计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2.7亿元,增长9.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9亿元,增长55.1%;
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75亿元,增长5.6%;
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93元,增长15.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91元,增长13%。

二、金融工作情况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灵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政策,大力支持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现了金融实力增强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双赢”。截止6月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9.6亿元,较年初增加30.76亿元,增长31.11%;
各项贷款余额59.85亿元,较年初增加10.1亿元,增长20.31%。在加强地方与金融机构合作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金融改革发展

灵宝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始终把金融工作摆在全市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贯彻金融政策,多次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分析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金融工作汇报,并明确指出:金融机构有困难可以直接找市委、政府,积极为金融部门排扰解难,支持金融改革发展。每年都将金融工作目标作为政府经济工作重点目标之一,严格考核,确保了金融工作扎实开展。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专门成立了信用社改革工作机构,积极为其配置优质资源,确保了改革顺利进行。建立了金融工作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2014年我市为金融机构颁发奖励资金100万元,调动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积极传导货币政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准确把握“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内涵。我们认真学习中央今年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主要精神,准确把握内涵,真正做到将政策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人民银行制订了《关于加大信贷投入促进灵宝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货币信贷指导意见》、《关于金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指导意见》、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提出了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和上级金融机构配套政策在我市的具体落实措施,通过对各金融机构落实货币政策情况的检查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入。今年以来,全市各项贷款净增10.1亿元,为我市战胜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加强银企合作,确保“项目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是三门峡及我市市委、市政府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我市确定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85个,计划总投资260.24亿元,当年计划投资88.53亿元。其中上亿元项目42个,5亿元以上项目17个,10亿元以上项目4个。项目建设、企业解困最关键的是资金问题。我们把解决项目及企业融资难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托金融部门,多次召开银企座谈会、金融联席会、项目及金融产品推介会,加强银企交流,建立更加紧密的银企合作关系。各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培训,积极宣传信贷政策,并深入企业、项目建设工地,加强信贷指导,专门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指南》、《灵宝市金融机构2014年信贷政策与支持要点》、《灵宝市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介绍》等资料,使近百家(次)企业受益,有效缓解了融资难问题。今年以来,各金融组织辅导企业70多家(次),为重点项目增加授信50多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6亿元。

三是创新服务机制,推进担保体系建设。按照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要求,我们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专门印发了《灵宝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灵政办〔2014〕16号)。今年以来,已开发运用新型信贷产品13个,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仓储抵押贷款两个信贷产品得到省人行向全省推广。各金融机构运用新型信贷产品增加贷款2亿元以上。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成立了服务中小企业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快捷、高效的信贷服务。积极推进担保体系建设,组建了财政控股,民营资本参股,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华炜担保公司;
依托志成金铅公司,成立了金利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途径。目前已为企业提供担保7000多万元,为民间融资担保1.5亿元。我市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效果,在2014年7月16日信阳市固始县召开的全省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

(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确保金融运行安全

一个地方的金融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安全。近年来,我们不断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加强领导。按照“政府主导、人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要求,专门成立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信用体系。扎实开展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改善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灵宝,构筑资金洼地,推动经济发展。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创建信用村81个,评出信用农户80607家、信用工商户900多户,农户信用贷款余额达2833万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4004万元;
为100个重点项目及企业争取授信81.7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2亿元。同时,由于我市金融环境明显改善,吸引了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洛阳交通银行等域外金融机构,为我市企业及项目拟授信额度24亿元。三是依法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成立了以纪委、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的依法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协助金融部门清收各类不良贷款。截止目前,共清收不良贷款245万元。三是支持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帮助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8700万元,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

三、建议

在省金融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的金融工作有了快速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与上级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银行和企业的沟通与协调,支持金融改革,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和谐健康发展。同时,我们真诚希望上级金融部门及各位领导继续关心、支持灵宝的金融工作,在信贷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授信额度,增加信贷投放,帮助我们更好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融资难问题。

第二篇: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

我县金融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力度,充分发挥金融促推器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2014年,全县金融运行平稳,支持力度再创历史新高。现将我县金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运行情况

(一)金融运行相对平稳,信贷规模持续扩大。2014年,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的信贷增量计划,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金融机构,按月考核,按季调度,全县金融运行保持良好态势。2014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009769万元,比年初增加188470万元,增幅22.95%,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23009万元,比年初增加122870元,人均储蓄存款超过5000元。各项贷款余额403018万元,比年初增加83708万元,增幅为26.22%。存贷比例39.9%,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比例44.4%。2014年各金融机构贷款累计发放52.62亿元,比去年增加8.3亿元。其中,县信用联社贷款余额21.79亿元,较年初增加2.36亿元,增幅12.13%,支农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增强。

(二)银企对接工作扎实推进,信贷投放扩大。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千方百计争项目,紧跟项目不放松,不断加大支持规模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落实市政府银企对接项目,提高履约率。2014年至今,共参与银企对接会5次,与8家企业签订合作意向,签约金1.5亿元,并且全部履约。各金融机构在完善原有信贷产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经济特色,积极拓宽

工作思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丰富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如在扶植特色农业方面,支持了马集镇马铃薯种植、篱笆镇花生收购加工、范集反季节蔬菜大棚建设、小涧镇双孢菇种植等,带动农户积极创业;
为加大对汽车改装支持力度,建设银行开展了网络承兑汇票业务,减少了创业资本运作成本。

2014年,县城投公司与农发行合作,争取贷款规模4.2亿元,支持了城南新区基础设施、三个安臵小区、涡河三桥等项目建设,现已累计发放3.8亿元。县农发行累计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1.6亿元,较年初增加12530万元;
发放县域城镇建设中长期贷款1.6亿元,较年初增加13450万元;
向占元面粉公司发放产业化龙头及加工企业短期贷款2014万元;
发放棉花准政策贷款3500万元。县信用联社累计对企业投放贷款40.77亿元。为解决单笔贷款不能超过资本金一定比例的限制,5月份,县信用联社与涡阳、太和等9家联社合作,帮助东升公司成功申请银团贷款6000万元;
12月份,县信用联社与涡阳、利辛2家联社合作,帮助兆鑫汽车集团成功申请银团贷款3000万元。通过组织银团贷款,解决了企业因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购原材料及流动资金不足等造成的资金缺口,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人民银行利用与县发改委建立项目推介联席会制度,定期向各金融机构推介项目,以便银行提前介入。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利用营业网点多的优势,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社、种养殖示范户发展,促进了“三农”经济增长。

(三)银政合作良好,金融经济共同发展。定期召开各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加强督查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发展遇到的问题。加大对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力度,县政府对支持力度较大、服务效率高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提高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热情。加强与上级银行、联社的沟通联系,跑市进省,争取上级管理部门的支持。积极推进县信用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工作,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逐步解决联社存款不足、土地确权、不良贷款清收等问题,确保尽快组建成功。淮

南通商银行来蒙筹建村镇银行,目前正在商洽、选址过程中。徽商银行的选址问题基本解决,我们将积极为徽商银行蒙城支行的设立搞好服务。

(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2014年,完成夏季作物大豆、玉米、棉花、水稻4种作物投保172.74万亩,完成冬季小麦投保176.1万亩,完成能繁母猪投保59981头。累计赔付2503.05万元,所有赔款均借助财政“一卡通”平台打卡发放到户。其中,完成能繁母猪查勘1982头,已决赔款233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对于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户防灾抗灾能力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几点做法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协调服务,指导协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拓展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信贷投放的力度,为支持我县地方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完善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相关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先后制定了《蒙城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蒙城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蒙城县规模工业经济发展及全民创业服务平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开展好金融工作奠定了的基础。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4〕21号)文件精神,我县着力改善金融服务,及时做好农村信用社地营业税减免工作。

(三)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步伐。目前,我县拥有2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是恒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近期我县将再成立2家小额贷款公司。

(四)支持发展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在推动和服务中小企业、三农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县振兴

担保公司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铺路搭桥。目前,振兴担保公司已与农行、农发行、中行和信用联社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贷款担保业务,有力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促进了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2014年上半年,为我县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信用联社等6家银行,向上级申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项目资金562万元。并积极申报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基础设施融资项目,为我县城乡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六)缩短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贷款的时限。自今年9月起,房产、土地部门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和土地证抵押贷款办证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随到随办。

(七)强化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服务理念,简化贷款手续。对开发区内未取得房产证、土地证的企业,根据企业设备评估以及购地、建筑安装的实际成本,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后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八)创新自身特色的助推“小、个、农”发展之路。我县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急需办理贷款的,可以通过亲戚、朋友等关系用财政统发的工资卡进行担保,每人可担保办理贷款5万元,今年我县已经办理个人工资卡抵押小额担保贷款3069万元。另外,我县的邮储银行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搞好金融服务,小额贷款“不需抵押,最快三天”,解决了客户短期、小额资金需求时急要钱、怕麻烦的心理特点;
个人商务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手续简便,放款快捷”,满足了个人体工商户、小企业主生产经营或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

(九)开展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试点。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我县在建设银行试点运行“中小企业助保金”业务。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信贷投放不足,信贷投放不平衡。各金融机构虽然推出了新的信贷品种,但从总量上仍然较少,不能满足不同经济类型企业或创业人群的需要,仍需进一步拓宽信贷空间。二是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较低。由于申贷企业由于有效资产抵押不足、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评级较低的因素,导致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较低。

四、下步打算

(一)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金融联席会和项目推介联席会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行应收账抵押、仓储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等贷款品种,加大信贷投放。进一步加强银企、银政合作,搭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沟通平台,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或信贷项目推介会,对于成长性好的项目积极推介给金融部门,争取金融机构授信。

(二)完善机制,注重实效。以新增财政存款为条件,对开办银行给予政策鼓励,并建立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解除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创新小额贷款发放机制,建立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制定鼓励政策,调动银行主动参与小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小额贷款工作更进一步发展。积极探索新机制,保证小额贷款工作持久开展,并将小额贷款工作与科技发展、创业贷款结合起来,使小额贷款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三)优化环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信用蒙城,为金融部门融资搭建平台。开展信用社区、信用小企业评选,搭建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金融信息资源,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形成信息交流机制;
加强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实现信息共享,为金融业发展服务,使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企业自身素质,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为银行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主动了解银行授信政策,

尽力完善贷款手续,争取银行的贷款支持。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努力成为金融机构的优质客户。

(四)加强监管,破除瓶颈。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组建或参股担保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协调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放大担保倍数。加强对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逐步壮大资本实力,促进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对接,解决融资困难和资金有限问题,减少贷款风险,争取为更多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农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第三篇:湘阴县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湘阴县商务局尊敬的市检查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将我县金融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一、2014年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金融安全达标县这一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了政银企三方良性互动,县域金融经济呈现了赶超发展的良好来势,湘阴县金融工作情况汇报。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2014年,我县坚持贯彻“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各方参与,分步实施”的创建原则,县委、政府领导均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一是以文件形式对各成员单位下发了《2014年金融创安工作规划》、《2014年湘阴县创建金融安全达标县实施意见》、《湘阴县人民政府对金融信贷目标考核的通知》、《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等;
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创建领导小组成员;
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布置,继续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全县三个文明创建考核,去年末全县共创建星级文明小区1443个,星级文明生态村(社区)159个,星级文明乡镇5个;
四是政府每年都要召开金融工作大会,提振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信心,为金融部门营造良好发展空间,同时加大对金融部门的考核奖励力度,去年底从县财政拿出15万元奖励银行、保险机构,其中40%奖给主要负责同志,五是由县财政独家出资及时成立了为金融机构资产保驾护航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此举为促进我县金融安全建设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二)以点带面,加大力度,信用乡村培植梯次推进。加大培植信用乡、镇、村、诚信企业、信用社区的力度,为构建和谐湘阴营造良好的氛围。去年上半年,我们先后培植了六塘乡为信用乡镇,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申报了3个信用村,3个诚信企业,同时加强了对原有信用村、企业的年审工作,全县信用村建设达到了占自然村10%的要求,为全市首家达到要求的地区。特别是杨林寨乡农民诚信意识好,借贷讲信用,出现在任何地方难得一见的排队还贷景象,激励了全县其他各乡镇的诚信建设发展。去年11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历时68秒予以播报,这是我县信用工作成果首次被国家级电视传媒推介,成为我县乃至全市金融工作者一份珍贵而难得的荣耀。在创建信用乡村工作的同时,把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相结合,积极化解债务,清收不良贷款,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在大小会议多个场合多次宣讲个人诚信记录的重要性和在相关工作领域中推行的必要性,县委组织部在考察提拔使用干部中把个人诚信作为重要内容,将央行信息数据库中的个人诚信记录作为重要依据,对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制。目前在全县广大干部以及公民之中都已经开始认识到了个人征信数据的重要性,每天都有人员到人民银行及其它银行机构咨询和办理个人信用记录的相关工作,社会信用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工作汇报《湘阴县金融工作情况汇报》。三)“三进一讲”,宣传引路,促进社会诚信根本好转。2014年,我县多次开展诚信知识宣传活动,一是5月份,在全县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组织全县各银行机构上街宣传,突出社会信用建设主题;
二是在全县开展诚信知识“三进一讲”宣传活动(进厂区、进社区、进校区,讲诚信),结合我县实际,撰写了《从小树立诚信意识,努力打造诚信湘阴》、《普及诚信知识,构建和谐社区》、《加强诚信建设,争创诚信企业》等诚信宣讲资料,做好宣传板报,深入厂区、社区、校区进行诚信宣传,以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诚信宣传;
三是10月份,由县人民银行牵头召开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专题会议,以征信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上街宣传,统一印刷了宣传横幅和宣传资料,参与宣传人员50余人次,悬挂横幅10条,宣传牌30块,发放宣传资料2014余份。在这次活动中,我和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都亲自到场,县电视台和《湘阴周刊》都予以了报道。四)依法清收,配合有力,金融案件执结成效突出。为加大法院未执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去年我县启动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银信部门在法院诉讼未执行案件的专项活动,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协作专抓。县法院领导非常重视,确定了一名副院长负责,并把分散在各法庭的材料全部集中到司法警察大队,将多年未清理的案件进行清理,与银信部门核对一致,据统计,在去年9月开展的百日清非专项清收活动中,共执结案件19起,共清收贷款本息200万元,至去年底,全县金融诉讼案件121件已执结98件,执结率达80%,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欠款936万元,已收回460万元,清收率达48%。五)银企双赢,保险拓展,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有序。2014年底,我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1.38亿元,比年初增加8.0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88亿元,比年初增长8.29亿元,贷款增速首次超过存款增速,实际贷存比达62.5%,比上年提高9.7个百分点。金融部门连续增加信贷投入为湘阴的赶超发展注入了动力;
11家保险主体去年各类保费收入达到1.77亿元,比上年增加3700万元,理赔金融3905万元,缴纳各类税款319万元,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补偿功能。2014年全县gdp达到129.4亿元,增长15.7%,完成县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1.3亿元,增长68.7%,财政收入3.4亿元,增长2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分别达到11866元、5729元,分别增长16.5%和10.9%。我县金融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洼地”效应开始显现,去年来,先后有国家开发银行、长沙银行、省联保担保集团等多家域外金融机构来我县考察,年内重点引进了岳阳市商业银行来我县设立支行,目前该行业务发展来势向好,正成为我县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又一支生力军。二、岳阳市第九届银企洽谈会信贷资金到位情况今年(一篇好范文带来更多轻松wWw.haowOrD.COM),在岳阳市第九届银企洽谈会上,我县共有31家中小企业参加了市第九届银企洽谈会,签约项目35个,签约贷款金额达3.431亿元。其中:信用联社签约13个,签约金额3100万元;
农业银行签约8个,签约金额5610万元;
中国银行签约4个,签约金额7800万元;
工商银行签约4个,签约金额4000万元;
农业发展银行签约4个,签约金额10700万元;
建设银行签约2个,签约金额3100万元。为了尽快落实签约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督促落实。由于各行、社的积极努力,截止5月底,签约资金共落实24010万元,到位率达69.9%。35个项目中共有28个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未到位的1.03亿资金中,已上报等待审批的有7060万元,预计6月份将到位,其余正在组织材料或者企业目前暂不需要资金。后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贷款发放到位力度,确保履约率达100%。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情况今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健全了处非工作机制,加大了处非宣传工作力度,加大了隐患排查力度,保持了对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一)强化责任,建立健全了处非工作机制。成立了湘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对部分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责任。(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要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关键是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增强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自觉性。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县将5月份定为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一是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二是在左宗棠广场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三是在江东路、农贸市场等地悬挂宣传横幅15条。四是出动宣传车1台,在城区巡回宣传3天。五是在《湘阴周刊》上刊载《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专栏;
在湘阴电视台播出滚动字幕,使广大群众提高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六是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向广大群众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湘阴县人民政府提示您: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慎防血本无归”,共发短信3000余条。(三)部门协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融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排查,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认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从排查反馈的情况看,目前全县没有发现非法集资事件。各位领导,近年来虽然我县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年我们将以此次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为契机,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强政银企合作,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努力打造“诚信湘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湘阴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二〇一四年六月二日

第四篇:2014年度科技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度科技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02-22)

长期以来,我市科技金融工作与苏南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打造创新型城市,科技金融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4年,我局在省科技厅的关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陈星副局长牵头,高新处具体负责,通过召开科技金融工作协调会、举办创投与高科技企业对接会、组织银企项目对接座谈会,举办专家讲座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关注、支持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积极主动推进科技金融工作

1、构建科技、金融、担保三方协调机制

为了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局与招商银行扬州分行、扬州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达成科技、银行和担保三方合作协议,创新融资项目评估和贷款担保机制:由我局向银行推荐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或项目,市担保中心对推荐企业进行考察,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并在担保费收取上给予企业优惠。目前,这一政策已经为一批中小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取得了较好成效。

2、邀请专家、领导来举办专题讲座

为我市中小企业、高新企业融资难问题“把脉”、“支招”,帮助科技管理干部学好科技金融知识、用足科技金融政策,我局多次邀请国家、省相关专家来扬举办专题讲座。今年1月,我局专程邀请了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修小平副主任等领导在邗江为我市近百家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了《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场报告会。

3、管理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为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小企业积极争取省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贷款,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江苏银行扬州分行建立三方联动合作机制,结合扬州实际情况,制定了《扬州市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工作。2014年,有49家企业通过省市两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担保获得科技贷款9900万元。同时,我局按照《2014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贷后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65个贷款项目的跟踪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保证所有企业都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最大程度地降低专项资金使用风险。

4、大力促进创业投资机构发展

2014年,我市出台了发展创新型经济的8631行动计划,鼓励各地设立创投公司。我局积极宣传科技政策、帮助创投企业发现项目、争取上级政策扶持。目前全市已有5家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管理的创投资金总额达到4亿多元,亚威机床、远扬电缆等一批高科技企业获

得风投后,企业发展明显加速,正在谋求上市。我局还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创投公司申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2014年,江苏高鼎、华夏创投获“省创投引导资金”支持,获省级拨款90万元。

二、团结协作推进科技金融工作

1、推进银企对接

为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为商业银行发现优质企业和科技项目,我局与市人民银行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形成联合工作机制,由我局高新处与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管理科牵头,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通过银企对接座谈会,扬农化工、牧羊集团、金方圆等高新技术企业各自交流了在技术创新上的做法,介绍了当前科技创新遇到的资金困难,提出了项目融资的需求,每次都当场为企业落实一批项目科技贷款。

2、举办科技金融论坛暨创业投资项目对接活动

2014年5月,根据省金融办和科技厅的统一部署,我局配合市金融办联合举办“扬州市首届创业投资论坛”。会上,市金融办邀请了全国26家著名创投机构、中介机构,我局组织了全市80家高新技术企业及40家成长型科技企业,双方进行了良好的对接。2014年9月20日,我局组织40多家企业和创投机构参加“2014年中国(江苏)科技金融论坛暨创业投资项目对接推进会”,对接创投41家,达成合作意向17家。

3、筹建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积极与开发区管委会、市金融办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筹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支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市对拟筹建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发起人为扬州市金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投标小组,公司营业场所拟设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注册资本为3.8亿元,并已将相关资料报省级部门审批。

4、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上市工作,作为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我局积极帮助企业上市。一是对重点拟上市企业,积极宣传科技政策,确保企业用足、用好各类科技优惠政策,并根据企业情况,协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
二是通过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融资能力,为上市后备企业输送资源。目前,全市已有亚威、杨杰、嘉和等20多家上市后备企业,全部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科技与资本的无缝对接。

三、科技金融助推科技发展

金融与科技结合,是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确定的战略措施,是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瓶颈”的现实选择,科技金融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各项科技工作跃上新台阶。

2014年全市共获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688项,获上级各类科技资金2.14亿元,首次突破了2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

2341.29亿元,同比增长52.7%,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了40.6%。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4家,获批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589个,位列全省第三,认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7家。全年专利申请9985件,同比增幅33.8%,其中发明申请2014件,增长78.9%;
专利授权3790件,增长50.16%。获批“国家火炬计划扬州智能电网特色产业基地”。

第五篇:林业系统工作情况汇报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的和谐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是弘扬生态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具有三大效益的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都可以抓住机遇,充分发展,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出自己特有的贡献。

而山区国有林场是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核心,林场经营的森林资源构筑了生态体系的骨架,是我国生态脆弱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最稳定的一块阵地。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森林资源依托,是我国森林资源精华之所在。尤其是对于我们新疆来说森林是新疆生态建设,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国有森林资源占主要作用。所以,只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实施工程带动,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管理,转变增长方式,大力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才能把我区林业推向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

一是必须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性质长期稳定,保持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依法确立的林权必须得到有效保护。林地资源,既是生态建设的需要,又是最有潜在的价值所在,也是林场建场根本和发展基础。

二是要要通过加强林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林业发展全过程、在核心技术、重点难题上和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起到突破、带动、支撑作用,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提高林业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林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做到地尽其力、物尽其效。

三是坚持把产业发展置于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森林有多方面的功能,社会有多样化的需求,两者最充分的结合才是现代林业发展的最佳状态。按照现代林业的理念,森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远比经济效益大,我们对森林的科学利用,必须牢牢把握这个基本事实,正确处理森林三大效益的关系,提出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其用意和科学性正在于此。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是中央为林业发展确定的基本方向和指导思想,是林业工作必须首要追求的目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单纯地就生态抓生态,单纯地就产业抓产业,都是行不通的,也是有害的。任何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认识和做法,都是违背林业自身发展规律的。林业的基本属性和内在规律决定了:只有建立起完备的生态体系,满足了社会和人们的生态公益和精神文化需求,才能腾出更多的空间和更大的余地,发展林业产业;
只有建立起发达的产业体系,既满足了社会和人们对林产品的需求,又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才能更好地支持、保障公益林业的发展,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我们要的是,协同推进两大体系建设,在生态建设中不忘发挥产业功能,在产业发展中不忘兼顾生态要求,既突出重点,又不以偏概全,把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实现共赢互补。

四是坚持把重点工程作为带动整个林业发展的火车头,努力保持林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重点工程是争取国家投资的载体,是吸引社会资金的“抓手”。搞好林业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工程带动战略,带动各种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向林业投入,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要继续着力抓好原有的五大工程,完善配套措施,争取优惠政策,推进工程深入实施。

五是坚持数量扩张与质量效益提高并重,努力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质量和效益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林业建设,既要有一定的速度,更要有高质量、高效益,要十分注意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观念,始终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到质量、效益上,追求既有较快的发展速度,又有较高的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益。要强化科学管理,巩固已有成果;
加强科技支撑,提升建设质量;
实行集约经营,保证建设效益。必须高度重视良种壮苗这项林业建设的基础工作,使林木种苗建设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必须切实加强营造林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造林质量和成效;
必须全面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将其规划为一项战略性工程来加以实施;
必须全面贯彻森林健康理念,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抗逆性和稳定性;
必须正确处理培育和采伐利用的关系,做到在培育中合理采伐利用、在利用中积极加强培育;
必须注意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林地生产力;
必须大力强化工程效果监测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六是坚持在积极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建立健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林木生长周期长,林业建设难度大,特别是在我们新疆,是生态脆弱地区,坚持保护第一尤其重要。因此,必须把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天然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宝贵资源,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认真研究并做好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沙地等自然资源的科学经营和利用工作,真正实现越采越多、越用越好,使林业尽早走上又好又快的良性发展道路。

我区林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机遇与挑战

我们党和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林业五大建设工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以及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都是促进林业发展的亮点和机遇。把林业推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赋予林业一系列新的重大使命,提出了现代林业建设的总体要求: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林业,用多目标经营做大林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林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林业,用现代信息手段管理林业,用现代市场机制发展林业,用现代法律制度保障林业,用扩大对外开放拓展林业,用培育新型务林人推进林业,努力提高林业科学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素质和效益。确定了现代林业建设的总体目标,即: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林业发展到目前阶段的必然选择,是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工作的旗帜、方向和主题。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方向和主题开展好新疆林业工作。尽管如此,我们工作中还是又许多困难如:

1、投入不足是制约林场经济发展的瓶颈。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营林生产条件和职工生活条件都比较差,现有林区公路大多数是七、八十年代以前修建的,桥梁多为木质结构,有的已成断桥,导致不少林区公路中断,给森林管护、营林生产、火灾扑救等造成困难。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水电建设中,交通、农机、电力部门只管到乡村居民点到县的路段,居民点以下和大面积林区则成为国家政策的盲区。建议天东局和自治区林区厅向自治区政府部门反映协商能否把山区林场道路、水电等统一纳入到当地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规划中。另有就是天保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各种费用如管护员巡山交通工具油料费、使用费、煤炭费、以及管护所站房屋维修、房屋内的设施购置、装修费等项目都没有专项资金,只能由企业来垫付,而且近几年来物价上涨因素也没有考虑到各种费用标准中,仍实行xx年标准,2014年天保工程一期工程结束后,建议将天保管护费1.5元每亩标准提高到重点公益林管护有林地每亩4.75元、疏林地每亩3.5元、灌木林地每亩3元的标准。林区派出所资金短缺,专项工作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的接出警工作和民警们的工作积极性,这也是制约林区资源安全的一个问题。

2、林场在天保工程实施后职能上虽然明确为以国有林保护和生态建设为主,工作也由过去主要从事木材生产和经营活动,完全转变到为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建设服务,成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管理单位。但其性质仍是企业单位,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又受一定限制,企业经济包袱大,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后续产业项目为厚盾,各项工作开展比较艰难,要从国有林场、国有林区发展的战略地位出发,应尽快解决几十年来“事业不是事业、企业不是企业,工不工、农不农、城不城、乡不乡”的国有林场身份这一根本性问题。才能使国有林场真正走上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3、森林的抚育、改造、更新也因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则搁浅,我们的管护只是维持数量上单纯管护,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双增长。为促进森林保护能力的提高。应加大公益林建设力度,调整优化林分结构,将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抚育纳入正常的森林经营范围,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由保护向保育并举转变。

4、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林场不可能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一批市场经济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干部和骨干选拔充实到林场的班子中去。带动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振奋精神,爱场如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顽强拼搏,加快发展。

推荐访问:金融系统 工作情况汇报 金融系统工作情况汇报 普惠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个人思想工作情况汇报

《金融系统工作情况汇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