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被集中隔离观察人员须知

时间:2020-04-28 22:01:25 浏览量:

  学校被集中隔离观察人员须知

 同学您好,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您属于暂时隔离人员,为做好集中观察工作,在14天隔离期内,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未经允许不得离开隔离房间,保持房门随时关闭,严禁进入其他隔离房间。

 二、注意开窗通风,每天开窗通风2次,每次半小时,并做好记录,开窗通风期间注意保暖以防感冒。

 三、在隔离房间内可以不戴口罩,在征得医护人员同意后确需离开隔离房间时必须佩戴医用口罩,佩戴前后应当及时洗手,洗手方式见房间门后看板。

 四、请自行测量体温。每日分别进行晨午晚三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时间为:7:00、13:30、21:30),体温测量后立即记录在体温登记表内,如果体温超过37.3℃,请立即告知医护人员。

 五、自感发热时随时测量并记录,体温超过37.3℃时,立即报告医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立即告知医护人员。

 六、请负责居住房间的卫生清洁、消毒和个人卫生防护,按照房间门后看板上的消毒流程及卫生防护指南规范操作,并做好记录。咳嗽时用纸巾遮盖口鼻,并及时洗手,保持手部清洁。

 七、请将个人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及时倒入房间内的垃圾桶,垃圾桶内需要套置2个黄色垃圾袋,待盛装3/4时扎口系紧,每天16:00放置在房间门口外即可,无须走出房间门。

 八、学校统一安排配餐,请分别于每天早上7:00、中午12:00、下午18:00,在居住房间门口的餐饮专用凳上取餐,取餐时不要与工作人员接触,无须走出房间门。餐余垃圾请放置在房间内的垃圾桶。

 九、请养成按时作息习惯,保证充足休息时间,保持良好心态。

 十、如有状况报告或咨询,校医院隔离点请按床头呼叫器,学术交流中心隔离点请拨打24小时电话:86057006,联系医护人员。

 十一、房间的备用物品如果不使用,请勿拆开。

 十二、请合理规划好个人学习生活,通过网络形式积极参加课堂学习、日常学团教育引导活动。

 十三、接打电话、观看视频时请注意音量,不要影响周边房间人员。

 十四、请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工作人员,服从安排。

 十五、注意用电安全,规范使用隔离电器。

 十六、医护人员24小时在隔离观察区上岗值班,紧急情况时如暂时无法联系到现场医护人员,可以拨打以下紧急联系人电话或联系学院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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