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总值班常见问题处理指南

时间:2020-06-11 19:40:22 浏览量:

 医院行政总值班常见问题处理指南

  为了规范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更好的处理、协调、解决院内行政、医疗、后勤等事务性工作,经行政总值班工作会议研究,做出如下指导意见,请总值班人员参照执行。

   一、对“三无”人员的处理

  (一)病情轻微者,原则上在门诊给予基本治疗、处置后,劝其离院。

  (二)病情危重需转院者,应先行紧急救治,同时报告医务科长、值班院长批准后,视病情轻重可联系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病人无钱交费或拒绝交费问题

 (一)急重症抢救,总值班人员应予签字,先救治生命,督导值班医师做基本检查、处置,治疗、用药。同时协助向陪护人员催款、交费,并向次日总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

  (二)主诊医生确认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可只做基本检查用药,等待交款后再行其他处理,对拒绝交款者可劝其离院。

 三、对涉及刑案或交通肇事等伤者就诊

 (一)督导急诊科接诊医生按急诊流程先行急救,做基本检查、处置、治疗;

 (二)同时与派出所或交警队取得联系,公安人员到院处理后,应记下出警人员姓名、电话、警号等,以备有问题再联系。

 四、遇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务科长或值班院长

 (一)3名以上群体伤、病人员;

 (二)危重病人抢救时;

 (三)病情复杂,需全院会诊或外请专家诊疗、手术。

 五、夜间转诊及接送病人

 (一)病情基本稳定后,患者本人或家属强烈要求转院治疗经劝说无效者,总值班在报告医务科长或值班院长后可尊重其意见协调安排转院。(收取出车费)

 (二)病情较重医院技术力量有限,需转院治疗者,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经批准后予以转院。为确保医疗安全,必要时总值班应安排医务人员护送转院。紧急转院时,总值班人员可直接调度值班司机和安排车辆,必须使用120救护车时,应督导急诊值班护士向120指挥中心临时报停。

  (三)遇有重大、危重抢救时要通报给医务科长或业务院长,并及时协调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到现场参加抢救,同时协调组织人员配合抢救工作。

  (四)夜间接产妇可由市场部转诊办人员直接联系二线120司机出车,其他伤病患者由急诊科酌情派120或二线120出车。

 六、遇有患者投诉应先做调查,再分别处理

 (一)医务人员服务存在问题,应代表院方向患者及家属致歉,做好协调、解释工作。

  (二)医疗纠纷问题,先行初步协调,慎重解释,不作答复意见,报告医务科长或业务院长处理。

  (三)遇有用药、输液反应等问题应指导医务人员对剩余药品、

 液体进行封存,并注明患者、操作者姓名、日期、所用药物名称、封存时间等备查。

 七、发现医务人员脱岗或未履行职责等违章、违纪行为

 及时通知本人迅速到岗或通知科室负责人派人到岗,次日报院长对责任人员按医院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八、突发事件处理

 (一)突然停电:要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到岗,同时组织保安等人员保护医院重要部门,如财务科、药品库等。

  (二)遇有群体闹事,首先通知保安队长和后勤主任,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治安保护,必要时报告当地派出所,请求警务支援。

  (三)院内感染及传染病暴发时(如“甲流”、SARS等),应迅速组织值班人员保护现场,设专区、专病房,隔离病员,指挥现场人员及病员着防护服,限制其他人员进入控制区。同时报告医务科长及值班院长迅速到场协调处理。

 九、其他非急诊急救等行政公务

 如夜间办理诊断证明盖章问题,非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受理,做好解释工作,告知次日正常办公时间找相关部门办理。

                              港湾医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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