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14 11:05:42 浏览量:

** 中学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

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根据师教体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 (幼儿园 )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政教主任 组 员:中层领导和全体班主任 学校防范性侵害事故应急安全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负责平时教育工作。

二、采取措施 (一)加强对教师进行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 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

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1.我们将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让我们的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2.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强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

1.我们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性教育。

2.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密部位,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人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

3.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4.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居所;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

(三)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我们学校将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

现做规定如下:

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 3.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

行,且不得关闭房门; 4.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 5.放假后一律不得留学生在校园内。

我们学校将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 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我们学校将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1.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

2.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此外,由于性侵害案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学校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将给与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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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三中“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总结”

根据宝鸡市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校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19年4月25日开展了预防学生性侵害的教育活动,我们从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履行职能,认真把开展平安创建,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性措施来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使我校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现将我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李锁忠、刘亚明、余小兵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预防少年儿童性侵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认识到位,深入宣传。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基础。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宣传学习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相关知识。全校上下形成了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班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少女须知”及“少女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

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

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要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学生保护热线和网站。

2、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把好入口关,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并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3、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全校统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4、开展了家访活动,结合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组织开展了一次家访活动。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离异家庭儿童作为家访活动的重点题,并请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家庭监护不到位,无一定监护能力的学生家庭建立信息台账,通过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强了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完善了预防学生遭受性侵的家校联防机制。

5、妥善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我校学生应对性侵的能力,丰富了学生的知识,也让学生在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多了一份自我保护的能力,为打造和谐安全校园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

高新三中

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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