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思考

时间:2020-06-22 18:40:28 浏览量:

 我省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思考

 **省交通运输联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实施网络强国战略集体学习时提出: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孤岛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共享互通。12月8日,**部长在全国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暨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要以改进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为宗旨,抓紧“以信息化驱动交通运输现代化”这条主线,夯实“大数据”和“网络安全”两大基础,努力实现“数据开放共享、网络安全可控”。12月14日,厅党组在听取省交通联网中心2015年重大事项汇报时,**厅长也明确要求,要通过整合行业现有信息平台,加快我省智慧交通建设。

  一、我省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必要性

 一是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需要。国务院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原则不再审批有关部门、地市及以下(不含地市级)政府新建孤立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省政府在《**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提

 出:“对申请立项的新建信息系统,凡未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需求的,一概不予审批;对在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不能与其他部门互联共享信息的,一概不得通过验收”。只有通过建设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才能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系统集约化。

  二是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需要。交通运输部在《数据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打破部门分割和行业壁垒,盘活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行业数据资源有效共享。只有建设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才能实现各单位和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按照国家及行业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进行信息资源的编目、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

  三是保障数据安全需要。数据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一样,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根本,国家层面特别强调要通过建设“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来实现网络强国。只有通过建设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立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才能增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防御能力。

  四是数据融合需要。当前,系统分散建设、分散部署、分散运维的传统建设模式,导致各类信息资源被困在“系统”中、限在“孤岛”里,难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精准服务。只有通过建设

 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才能让数据自由流通,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价值。

  二、我省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可行性

 一是信息化基础设施整合能力初步形成。“十二五”期间,省交通**建成了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的云计算机房,部分厅直单位信息系统实现了统一部署和集约应用,存储能力、计算能力和数据传输能力得到了有效整合,提高了基础设备利用水平、降低了建设与运行成本。

  二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建成。“十二五”期间,通过省级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建立各业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主干通道,形成行业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已经初步实现了省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的交换共享,具备了信息流通的基础条件。

  三是积累了一定的行业数据资源。建成的行政执法、联网治超、路网运行监测、卫星定位监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等系统,为构建大数据中心积累了宝贵数据资源,已具备数据资源深度融合基础。

  四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普遍应用。“十二五”以前,数据难以融合共享,主要受存储能力、传输能力、计算能力制约,信息无法实现大规模

 高速安全的存储与应用,难以实现信息化统筹建设。随着信息化技术的进步,云计算、虚拟化、数据挖掘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满足了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的条件。

  三、我省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内容

 (一)建设一体化的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

 1.继续加大省级集中的云计算机房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搭建部、省、市三级互联互通、逻辑集中的大数据中心架构,提高数据中心整体服务能力。

  2.加大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的全面整合力度,已有的信息系统将以云计算技术尽快实现平滑迁移,新建的信息系统按照一体化交通大数据中心的规范统一实施。

  3.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重点推动公路、水路、民航、铁路、邮政等部门的信息采集、交换、共享和应用机制建设,提升数据共享能力,促进数据自由流通,通过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形成交通大数据。

  4.推进数据决策支持平台建设,深度挖掘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价值,实现海量数据深层次的交互融合与挖掘应用,定期发布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和行业各项运行指数,逐步实现行业管理由事前许可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二)建立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

 1.建立行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一体化数据中心建设机制,以行业信息化联席会议为载体,以省级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各部门业务、技术骨干为主体,共同研究行业大数据发展的重点、难点、痛点,构建群策群力、精准发力的工作新机制。

  2.建立数据审计制度,强化数据执行力度,重视在行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地位,以数据标准体系的建立与监督管理为抓手,突出数据审计在行业信息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数据标准体系,推进数据采集、开放、分类、交换、访问、质量控制、安全保密等关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4.建立标准符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增强行业数据资产保护能力。

  (三)创新发展模式

 厘清政府和市场之间关系,发挥政府在安全及标准的管理、基础性普惠性公共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探索大数据应用项目PPP建设模式,发挥企业在大数据应用方面的市场主体作用,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建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激活市场潜力, 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据产品化和商品化,逐步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资产管理运行机制。

  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标志着我国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必将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成为一种生产资料、稀有资产和新兴产业。只有通过大数据技术,建设一体化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才能消除信息孤岛,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避免重复建设;才能实现数据流通,促进开放共享和融合应用;才能保障信息安全,确保数据安全可控,最终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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