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时间:2020-03-12 16:04:20 浏览量: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考核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原则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按照《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见附件1),党建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重点活动考核、创新创效考核、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四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5分。

  1.基础工作考核:包括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团青作用发挥、维稳工作、日常工作等八个方面,分值为70分;

  2.重点活动考核:分值为10分;

  3.创新创效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

  (二)否决条件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发生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特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发生以上任一事项,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评方式

  党建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公司考核检查组检查考核及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考评程序

  (一)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公司党委。

  (二)公司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三)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审定后,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80分到89分。

  3.合格:70分到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条件,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分层分级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八、支持性文件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九、附件

  附件1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2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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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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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率测评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备注:此表由各基层单位妥善保管,公司党委适时进行检查。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率测评结果汇总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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