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守纪律讲规矩

时间:2020-05-10 11:00:42 浏览量:

 谈谈守纪律讲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才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的具体表现,才是履行好使命的最大担当。

    一、当前基层守纪律、讲规矩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党治党的扁担未挑稳。党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但在实践中,有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组一级党组织,未能真正担负好监督、管理党员的责任。一是不会担责。一些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由于时间、地点的限制,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不重视,党员会议、集中学习等活动中安排党纪党规的内容少,致使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有的党组织片面地认为抓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不愿抓、不会抓纪律建设,主体责任存在虚化、空转现象;二是不想担责。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认为只要党员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不要紧,对轻微违纪问题不够重视,不愿追究,不想追究;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强调本地方、本部门的特殊性,消极应付,绕弯“落实”。

    (二)党纪党规的篱笆未扎牢。守纪律、讲规矩,最根本的是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的单位尽管已认真开展了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健全完善了一批制度,但在基层还有一些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甚至是被束之高阁。一是

 “牛栏关猫”。有的制度规定宽泛而不具体,有的只有原则要求没有问责举措,刚性约束力不够,执行中往往脱离实际,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效果;二是老化缺失。有的制度一用多年,未曾改进,已不适用却还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有些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没有做到管长远、管根本,甚至还有一些是“盲点、真空”,监督空白。三是空转自转。有些制度的出台,是为了制定而制定,不能较好地落到实处,“空对空”,没有什么实效。

    (三)党员干部的衣冠未端正。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口无遮拦,随心所欲,忘记了自己党员干部的身份。一是乱发议论。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仅不落实,还不负责任地随意发表一些与上级不一致的言论;有的不能明辨是非,随意传播小道消息,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二是不敢斗争。有的对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不制止、不斗争,当“和事佬”;有的面对违纪违规行为不亮剑、不抵制,当“老好人”。三是践踏纪律。有的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公然违反党的纪律,堂而皇之破坏规矩;有的习惯用“老办法”、“潜规则”办事,在工作和生活中无视纪律和规矩,对轻微违规违纪不以为然。四是丧失信仰。有的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党的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够,理想信念不牢,甚至是不信马列信鬼神,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信仰。

    (四)纪律规矩的戒尺未握紧。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从目前的情况看,部分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还未牢牢握紧纪律这把戒尺,对违规违纪行为,打板子的力度还不够。一是执纪不严。有的在纪律执行中,严下松上、时严时松,对小违纪小违规,未做到“零容忍”;有的担心严格执纪、查处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对某些违规违纪行为“只打雷不下雨”;还有的主张“

 多栽花少栽刺”或存有私心杂念,纪律执行严不起来;二是执纪不公。有的借工作之机办私事相互利用,执行纪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碍于面子或慑于权势,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教育、不批评、不查处;有的借助某些规定的量纪幅度较大,执纪中亲疏有别、看人“下单”。三是执纪滞后。有的部门自查自纠不严,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后捂着、盖着,不愿给上级和纪检监察机关知晓;有的由于工作机制、隶属关系,信息共享交流不够,纪检监察机关无法及时掌握有关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基层守纪律、讲规矩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历史的成因、又有现实的根源;既有个人的因素,又有组织的缘由;既有主观的原因、又有客观的动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有误区。一些地方、部门对管党治党的责任认识不清、要求不明、措施不严,认为抓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落实不力;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重案件查办,轻日常监督,把握不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深刻内涵,对承担的职责任务研究不够;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守纪律、讲规矩就是一阵风,刮一刮就过去了,思想僵化,不愿改变,等等。这些思想认识的误区,将维护党纪党规的责任放置一边,影响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深入落实。

    (二)纪律缩在后。在以往的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常常以违反法律的标准来看是否违纪,没有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在日常监督教育中,没能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的在查办案件时,对当事人的处分意见,依赖于司法机关的审判结果,没有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等等。这些执行不严、不及时的情况,不仅纵容了各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更可能提前埋下了党员干部腐败的病根。

  (三)习惯难改变。有的地方、部门在守纪律、讲规矩的贯彻落实中,习惯于使用老办法、老方式处理违纪违规问题,未做到与时俱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的地方、部门起草制度规定,习惯于照抄照搬,满足于写在纸上,对制度的针对性、可行性缺乏论证;有的单位在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单一,习惯于使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而不善于运用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抓早抓小,手中的戒尺运用不够灵活;有的执纪不严,对小问题、小错误看不上眼,没真正把纪律挺在前。

  (四)面子放不下。有的地方、部门和党员干部在公务接待和日常办事中,思想还停留在以前,如果不多去几个人陪、不多上几样菜和身边没个跟班、不带几个人下乡,就觉得没面子,将纪律和规矩抛在脑后;有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在面对违纪违规问题时,不愿处理、不想处理;有的在同事、亲戚朋友,顾及面子,当和事佬,打擦边球;有的党员干部,面对违规违纪的处理结果,害怕曝光丢面子,多方找人说情干扰执纪。

    三、落实守纪律、讲规矩的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如何将守纪律、讲规矩的各项要求落实在基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是我们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的法宝。这其中,首要任务就是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深入骨髓,融入血肉。一是党委(党组)要盯着主体责任抓。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担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从宣教教育、指导督促、责任追究等方面,切实履行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下率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带头严格遵守纪律,在落实责任上把自己摆进去,履行好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冲着纪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题的制度规定,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进行查处,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纪检监察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查大案要案,也要抓纪律、纠小错,把从严执纪落实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三是党员干部要自觉按规矩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结合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系列教育活动,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的深刻内涵,牢记党员的职责和义务,守纪律是底、讲规矩靠自觉,增强自身免疫力,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法纪、遵规矩,将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融入体现到日常工作、生活中。

    (二)探索实践,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守纪律、讲规矩落到实处,让党员干部“有权不可任性,亦不可懈怠”。一是注重法纪衔接,织密制度笼子。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章党规和长期行之有效的党内政治规矩,结合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县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试点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各项纪律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硬化,健全完善党内议事规则、“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着力解决好法纪衔接、制度配套的问题,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为党员干部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纪律要求,提供明确清晰的标准。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强化刚性执纪。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制度,着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动真碰硬解决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搞“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纪律的刚性执行,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关系网、利益链,确保党纪党规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做到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决不让党规党纪成为徒有其表的“纸老虎”。

    (三)抓早抓小,及时查处动辄则咎。聚沙成塔,积羽沉舟。要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体现严格执纪的威慑力,不断集聚守纪律、讲规矩的正能量,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到位。一是防微杜渐,避免“小偷针大偷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于防患于未然,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管多早管多早,能管多小管多小,早提醒早教育,适时引导,有病马上治,及时将一个个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堵好能过斗大风的小针眼,不养痈遗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 “小偷针大偷牛”,促使党员干部不逾越纪律和规矩的红线?,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二是常敲警钟,防止“从破纪到破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想惯性,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就严格依规依纪处理,切实做到纪律和规矩面前“零容忍”,不搞下不为例,时刻向党员干部敲响警钟,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到破法,避免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局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形成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严明执纪氛围。

    (四)突出重点,把纪律挺在前面。目标明确,才能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才能抓出实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仅要全力以赴,更要找到突破点,由点到面,各个击破,抓好落实。一是整合资源,纪律审查快查快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深化“三转”要求,加强执纪监督工作力量,健全完善“网格管理干部,联动推进业务”工作模式,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部分乡镇部门纪检干部,纳入到执纪监督中来,构建全员办案、全员执纪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快查快结,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综合效果,凸显纪律审查的政治性。二是公开曝光,从点到面形成震慑。结合我县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深入开展,在遵守党和国家保密规定的基础上,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载体,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公开曝光,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强化问责,失职渎职严惩不贷。要建立严厉的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对管党治党不力、执行纪律随意变通、特别是发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

 “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关责任,以严厉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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