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研究所 本协议双方以相关科研项目合作为契机,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乙双方共享双方现有的科研资源;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的研发数据、技术参数、工艺路线以及相关资质文件并垫付项目申报的前期费用。 乙方及时了解相关部门的科技政策与信息,进行项目策划,根据甲方提供的基本材料重新组织申报材料,联系相关政府部门完成项目申报。 二、 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的资助资金按甲、乙双方75%:25%进行分配。甲方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两周内将经费转拨至乙方指定账户。 三、 成果分配 项目研究与申报形成的论文、专利、成果鉴定与奖励等各种成果由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的权利; 甲方主导申报的项目甲方作为第一申报单位,乙方为第二申报单位,形成的各种成果的署名顺序按照甲方人员第一、第三、第五,乙方人员第二、第四、第六的顺序并以此类推; 乙方主导申报的项目乙方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甲方为第二申报单位,形成的各种成果的署名顺序按照乙方人员第一、第三、第五,甲方人员第二、第四、第六的顺序并以此类推。 四、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年内,到期后如无异议可自动延续; 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其它 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包括双方内部的项目无关人员)。 甲方(公章):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研究所 代表人 : 代表人:
签订日期:二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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