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妇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时间:2020-03-13 10:41:01 浏览量:

  **镇妇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目标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调动各村居(社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妇女工作创新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农村,全面落实妇女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不断提高妇女工作水平,以考核引领妇女工作创新发展。

 二、 考核对象 各村居(社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工作 三、考核办法 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由镇妇联组织实施,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考核。镇妇联日常考核工作台账,综合运用调研、督查、座谈等方式,对重点考核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全程监测、跟踪督促、综合研判,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 2、年终考核。11月下旬,开展年终考核,镇妇联根据材料上报情况,结合日常工作,严格量化打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计入各村居(社区)年终综合成绩。

 四、加减分因素 1、承办县级以上(含县级)妇女工作现场会的,国家级每次加10分,省级每次加5分,市级每次加3分,县级每次加1分。 2、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妇女工作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国家级每次加5分,省级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2分,县级每次加1分;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妇女工作有关会议上作书面交流的,国家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1分,县级每次加1分。 3、荣获妇女工作特色项目创新奖的,国家级每项加10分、省级每项加5分、市级每项加3分、县级每项加1分。 4、重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每项加3分。 5、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按最高级别加分。 6、重点工作未开展的,每项减3分;发生侵害妇女儿童重大案件,妇联组织不作为的,每件减2分;重大信访案件处理不当的,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件减2分。

 附件:2018年度全镇妇女工作考核重点

  附件: 2018年度全镇妇女工作考核重点 项 目 子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备注 妇女宣传思想 工作项目 (20分) “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宣讲 5

 红嫂精神宣传教育 开展评先树优、拥军优属情况;开展特色活动情况;组织观看专题片《沂蒙情 红嫂颂》情况 2 新农村新生活培训 完成规定培训场次和培训人数 5 新媒体宣传 落实联动宣传任务、宣传推广应用全国妇联“女性之声”、“妇联通”,省妇联“齐鲁女性”,市妇联“沂蒙女性”情况;图文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微信宣传接力情况 2 公众媒体宣传 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妇女工作和妇女典型情况 2 幸福进家工作 幸福进家工作情况 2 其他宣传工作 配合上级拍摄录制工作,或提供相应典型信息 2 家庭文明创建 项目 (60分) “美在农家”提档升级、“美在我家”创建

 村两委重视、出台政策、争取资金、示范创建(村、户)、宣传培训、督导考核(月工作推进情况)、爱心超市建设及运营管理 20

 “最美家庭”寻找活动 寻找“最美家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下发通知、进行海选、举办颁奖典礼) 10 沂蒙母亲素质提升工程 举办优秀母亲大讲堂场次、实施母亲素质提升工程情况 5 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承接上级妇联最美家庭故事巡讲、开展家风家训征集展示、家人叮咛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 好媳妇好婆婆、五好家庭评选 评选覆盖面广、创新活动形式,典型性强,群众知晓率高,并积极向上级妇联推报典型。 20 深化妇联组织改革项目 (20分) 推进妇联组织改革 各村居妇联改革配套措施情况;村居妇联配备妇女干部情况 10

 基层组织建设 村(社区)妇女之家建立健全及活跃情况;妇女儿童家园建设和使用情况;县、乡、村妇联微信群建设和使用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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