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X镇控拆违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20-11-03 10:10:09 浏览量:

2020年XX镇控拆违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大全镇控违拆违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村(居)控拆违工作积极性,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村(居)网格队员、镇分管负责人、镇市容网格员、政府包村干部。

二、实行控违拆违网格化管理 1.村(居)以自然村为单位合理化设立若干单元网格,村(居)书记、主任为村(居)控违拆违主要责任人,镇市容办网格队员、政府包村干部(含镇包村负责人)为责任人,村(居)网格队员为所管理的网格责任人。

2.建立控违拆违风险保证金机制,村(居)书记、主任、镇分管负责人、镇市容办主任、市容网格队员、每月缴纳500元;
政府包村干部(含镇包村负责人),村(居)网格员每月缴纳300元;
风险保证金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实行当月扣罚,次月补足。

三、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月进行一次。由镇市容办、和考核办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四不两直形式。

四、考核内容及指标 对各村(居)的考核打分主要依据《XX镇2020控违拆违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主要分为组织管理、控违拆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三个方面(总分100分)。

1.组织管理(15分)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2)宣传工作。

(3)建房审批。

2.控违拆违工作(85分) (1)巡查零报告。

(2)党员干部无违建。

(3)发生违法建设能第一时间发现、阻止并上报。

(4)违章建筑零增长、负增长。

(5)越证建设。

(6)集中拆除时村(居)认真分析、周密部署,积极配合协助政府拆除违法建筑。

(7)积极做好因违建、拆违引起的信访维稳的相关工作。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市容办每月对各村(居)考核得分情况进行通报。

2.实行网格责任追究 (1)村(居)对发生违法建设当日未发现上报的,发生1起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村(居)网格员扣罚当月风险保证金300元,对镇市容办网格队员、政府包村干部扣罚当月风险保证金200元;
发生2起以上的对村(居)网格员、市容办网格队员给予通报批评,市容办网格队员、政府包村干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扣罚当月全部风险保证金;
4起以上的给予村(居)主要负责人免职。

(2)对网格内正在发生违法建设未及时制止的,发生1起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给予党纪处分,4起以上的给予免职。

(3)镇分管负责人、市容办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当日内未组织力量到场执法或2日内未拆除的给予诫勉谈话(或报请区纪委给予诫勉谈话),3日内未拆除的给予通报批评,4日内未拆除的给予镇分管负责人、镇市容办主任,村(居)书记党纪处分。

(4)因控制不力而基本封顶的违法建设由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拆除,一周内未拆除的给予镇分管负责人党政纪处分,村(居)书记给予停职。

(5)发现村(居)审批建房户越证建设超批准面积、4日内未整改到位的,发生一例扣罚村(居)负责人、村(居)网格队员、政府包村干部、市容办网格员当月风险保证金200元,发生两例扣罚村(居)负责人、村(居)网格队员、政府包村干部、市容办网格员当月全部风险保证金。

3.实行月度考核责任追究 (1)对当月形成存量违建,全镇在2户或160平方米以上,对镇分管负责人报请区纪委给予诫勉谈话,并扣罚当月风险保证金;
市容办主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风险保证金。

(2)对当月形成存量违建,全镇在5户或400平方米以上,镇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市容办主任给予行政处分。

(3)对当月形成存量违建,全镇在7户或560平方米以上,镇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市容办主任给予免职。

4.实行控违“零增长”奖励 镇政府按照村(居)负责人和网格人员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不少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对当月实现违建“零增长”村(居)的市容办网格员、政府包村干部进行奖励,对当月实现违建“零增长”且考核得分85以上的村(居)负责人及村(居)网格员进行奖励,分管负责人和市容办主任参照市容办网格员平均奖励。

5.镇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要求季度平均分排名靠前的村(居)做经验交流,排名倒数的进行表态性发言,各村(居)相互学习,共同做好我镇控拆违工作。

6.各村(居)全年12个月的考核平均分将作为该村(居)年度的考核得分,按照权重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对于年终有当年新增存量违法建设的村(居)年终综合考核奖下浮20%。

7.本办法自通过2020年9月1日起实施,之前违建未被发现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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