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事迹材料

时间:2020-01-24 04:20:50 浏览量:

监察部事迹材料

改革实践欲现行,纪律保障需跟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秉承求实创新之风,深入研究集团公司特点和实际,勇于创新,挺纪在前,驰而不息纠“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切实保障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企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事迹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中央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军令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敢担当、勇作为,积极与党中央看齐,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把握形势,找准定位。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积极协助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反腐工作决心不减、目标不变、尺度不松。二是科学部署、压实责任。每年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协助党组研究并传达中央新精神与新要求,分析研判集团公司反腐败形式,有针对性地细化、量化年度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砸实工作责任,为集团公司全系统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三是狠抓落实,严肃问责。将责任制完成情况与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年

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三是注重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将专项监督检查和巡视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各成员单位查漏补缺、完善制度,逐步构建集团公司“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监察部还积极协助党组以钉钉子精神开展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完度业绩考核、领导人员年度绩效薪金和奖金挂钩,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别给予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扣减绩效薪金等处理。2012年以来,对未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8个成员单位25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责任追究,除对相关单位的党委纪委通报批评外,还扣减个人年度绩效薪金比例高达25%,有效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发挥巡视利剑作用,驰而不息纠“四风”,培植净化企业环境的“生态林”

党的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持续擦亮作风建设名片,积极为企业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动巡视全覆盖。自2011年起在中央企业中较早启动内部巡视,至2015年已实现对所属40余家成员单位巡视全覆盖。在巡视中发现“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建设、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问题459个,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决策、资产转让等方面的违规违纪线索64条。根据巡视意见和建议,集团公司先后对9家成员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或加强,重点查处多家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利益输送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共计23起,涉案人员87人,其中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19人。二是紧扣四风问题,持续检查整治。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持续治理四风问题的重要抓手,对违规使用业务招待费、办公用房超标、公款办理消费卡、奢侈浪费购买图书、高价培训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全系统共查处公车私用、违反规定发放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大办婚丧喜庆等案件20起,党纪政纪处分共31人(其中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4人),诫勉谈话120人,通报批评16人。在历年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共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了点成中央巡视整改反馈的9个问题中的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3项,完善制度581项,挽回损失5902.7万元,追责122人,中央巡视组移交的55件问题线索已核实处理完成53件,较好地完成了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格执纪审查,保卫国有资产,架起治理企业腐败的“高压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要求,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治理了长期以来“靠企吃企”等一系列腐败现象。一是利剑高悬,铁面执纪。2013年以来,对集团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立案16件,党政纪处分34人,受到纪律处分的党组管理领导人员约占总数的10%,高于各大中央企业平均水平。针对造船行业采购量大、资金密集、失职渎职风险较大的实际,坚决落实中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积极指导成员单位查办案件,2013年以来,全系统共办结案件1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6人,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了强大震慑,在集团公司全系统营造了“不敢腐”的氛围。二是宽严相济,治病救人。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特别是深入推进 “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从教育和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对党员干部出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做到应谈尽谈,不留死角,2013年至今,先后对44名集团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诫勉谈话,对18人提醒谈话,对29人进行函询,被提醒诫勉谈话、函询的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约占总数的26%。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既从严管理、又关心爱护的要求,研究制定了《中船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树立正确执纪导向、促进精准执纪,激发了广大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结合企业特点,注重执纪效果。坚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特色,在执纪审查中既强调重拳出击、严惩腐败,又注重挽回损失、创造效益,作国有资产的忠诚卫士。针对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失职渎职造成企业资产损失较为严重的情况,通过查处法律纠纷赔偿、资产损失、质量安全事故等案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其中给予降级以上重处分的就达9人,有效防止了“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发生。2013年以来通过收缴领导人员违纪所得、责令退赔多领取的薪金奖金、经济处罚等方式共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同时,深入分析集团公司生产运营模式及重点敏感业务领域,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从而减少损失创造效益。例如,根据2012年监督检查发现的保险和废钢处理问题,提出了集中改革模式,仅2013年就实现降本和增收近8000万元。

四、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锻造助力企业发展的“生力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着力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构建了全系统高效运转的纪检监察体制。一是重视提名考察,强化领导力量。切实落实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坚决推动党组纪检组、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提名、考察,2014年下半年以来提名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39人,大大增强了成员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力量。二是合理统筹规划,整合办案资源。全力破解“规模较小成员单位查办案件力量薄弱”难题,2015年探索实施了区域联合办案机制,将规模较小的20余家成员单位的查信办案工作统一由上级或地区纪委负责或为主,相关单位人员统一调配、交叉办案,当年就有5家从未查办过案件的成员单位实现了零的突破。三是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全面发展。坚持每两年对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目前已覆盖了全体纪委书记和大部分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切实提升了全体纪检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关注纪检干部的转型发展,积极向集团公司党组推荐优秀的纪委书记,2013年以来先后有8名纪委书记提拔为总部部门或成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党组巡视组组长,为集团公司领导干部队伍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辛勤铸就成功,汗水映照佳绩。通过多年来的不断努力,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多项业务得到了上级纪委和集团公司党组的肯定,在年度绩效考评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广大纪检干部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监察部党支部在2014年度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将继续牢记使命、奋勇向前,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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