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乱象问题及建议

时间:2020-07-19 00:38:06 浏览量:

新泰市美容美发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调研报告 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质量安全一直是群众观注的热点,也是监管的难点,为摸清新泰市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经营使用现状,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泰辖区内共有美容美发经营使用单位714家,其中单一理发店465家,美容店206家,理发美容兼营店35家,其他8家。在调查中,我们选取了6家较大规模美容店、10家中小型理发店进行了实地座谈、现场检查。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数经营者缺乏化妆品质量安全意识,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标准要求知之甚少,没有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采购台账缺乏制度性。大多数经营者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者采购化妆品的渠道广泛,有的是从生产厂家直接采购,有的是从化妆品批发商店或批发市场采购,有的是从淘宝网站购买化妆品。采购产品时未索取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资质证明 ;
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索取《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对于进口化妆品未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是化妆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有些经营单位销售的化妆品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保质期,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
有些美发店自行分装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大。

四是相关领域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化妆品监管条例为1989年卫生部颁布实施,已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化妆品市场监管需要,一些实际问题难以在现有条例细则中找到依据,网络市场的异军突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版)迟迟未出,原条例历经30年,存在处罚力度不大、操作性不强等实际问题。

三、原因分析 一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大多数人员未接受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大多数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在采购及经营化妆品的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质量安全风险高。

二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对产品缺乏了解,在购买化妆品时,未仔细查看其包装、说明书及化妆品的表观质量,对于一些美容商家推销的化妆品盲目购买,甚至有些消费者贪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对如何维权缺乏了解,购买化妆品后,未及时索要发票;
或者,在化妆品的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时,未及时投诉举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缺乏严格监管。对于美容美发场所来说,由于法律法规的不甚完善,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受到了极大地制约,出现监管盲区,使得该有的监管指导没有做到位,使得很多化妆品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违法成本太低,这也是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使用乱象丛生的根源所在。

三、相关建议 一是开展专项培训。定期开展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对化妆品购销管理制度、现行化妆品法规体系知识、购销台账管理、不良反应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牢固树立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求企业严把进货源头关、产品质量关、产品销售关及产品宣传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一要开展专项整治。以本次调查摸底为契机,在美容美发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未索证索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化妆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二要加大抽检力度。以经营不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企业为重点单位,以美白类、祛斑类、抗衰老类、染发烫发类化妆品为重点产品开展抽样检测,发现一个,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三要扩大不良反应监测面。在全市各大医院、大型超市商场、较大规模美容店均设立监测哨点,发现不良反应及时上报,以更好的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一要加强对消费者科普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化妆品安全消费、科学消费知识及识假辨假常识 ,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要加大不良产品曝光度。对于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业户坚决予以曝光,并进行消费警示。建立专项黑名单制度,消费者通过扫码即可获知经营单位是否有过违法经营行为。三要开展示范店创建。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化妆品规范经营企业作为示范店,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带动作用,增强主体自律意识,形成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四要统一编制《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化妆品经营台账》和《化妆品消费提示》,指导经营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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