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17 10:06:35 浏览量:

XX县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XX市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明〔2019〕XX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集中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整治一批非法违法企业,有效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行为,将全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促使治超长效机制健全巩固。实现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明显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明显治理、道路运输事故明显降低的目标,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运输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治活动开展并确保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    县公安局副政委 XX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县公路分局局长 XX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XX  XX高速路政支队第三大队大队长 成  员:XX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XX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XX    县公路分局副局长 XX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XX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XX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XX    XX高速路政支队第三大队中队长 XX    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治超中队中队长 XX    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河东中队中队长 XX    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河西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XX任办公室主任。

. 整治内容 . (一)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整治 . 1.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驾驶资格与所驾驶车辆不符等不合格的营运车辆驾驶人;
无证上岗、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的营运车辆驾驶人;
存在“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营运车辆驾驶人。

. 2.道路运输车辆安全隐患。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营运车辆,尤其是指不安全的“两客一危”车辆;
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未按要求悬挂喷涂警示标志的危货运输车辆;
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营运车辆。

. 3.道路运输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GPS专人值守的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道路运输企业,尤其整治存在上述隐患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
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存在超员超速现象较多的道路运输企业。

. 4.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等依法依规处罚,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
坚持“一超四罚”制度,同时将重大失信当事人“黑名单”上报“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等平台,纳入国家相关部门联合惩戒范围,确保治超工作有效实施。

. (二)农村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 1.公路方面:排查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主要排查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临谷)路段,通行客运班线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且安全设施缺失等重点路段。

. 2.农村交通运输方面:主要整治农村客运车辆超速超员、4.5吨以下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 3.宣传教育方面:对农村客货运企业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项教育,加强农村客运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 四、整治措施 . (一)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县公安交警大队要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三清理”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仍在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县交通运输局要对客运企业的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建立驾驶人“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道路营运车辆。

. (二)大力整治道路运输车辆安全隐患。县交警大队要及时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运输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面检查力度、巡查力度、处罚力度。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道路运输车辆要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县交通运输局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及综合性能检测,对不符合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一律予以停运,纠正后方可参加营运。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平台检测作用,对每月累计报警次数在50次以上100次以下的道路运输车辆,停运整改时间不少于3天;
每月累计报警次数为100次及以上的,停运时间不得少于7天。要认真执行4G实时视频抽查制度,每日抽查数量不得少于规定数量,对抽查发现的和上级通报的车辆超员、严重超速、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将驾驶员纳入黑名单,并抄告县公安交警大队,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故意遮挡摄像头、人为干扰或恶意屏蔽监控设备信号的,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以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为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驾驶人准驾和从业资格、车辆定期检验是否符合规定,包车凭证是否有效,车辆运行线路是否与包车凭证一致,客车是否超员,乘客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客车是否违规载货等,并依法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升级客运车辆智能行为分析系统建设;年底前危货运输车辆4G视频实时监控设备全部安装到位。深入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行动,确保12月底前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要依据县市监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抄送的注册登记信息,排查梳理非法从事运输经营车辆的信息名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并排查农村地区4.5吨以下轻型货车超载、非法改装行为,督促恢复原状,对超载行为严肃依法处理,全力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坚决遏制涉货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 (三)着力加强道路运输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排查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情况,并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会同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督促运输企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承诺等制度,扎实开展道路运输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对违法违规驾驶人员严肃处罚。对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
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道路运输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督促企业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以“配没配、好不好、提不提、用不用”为重点的安全带使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车辆未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残缺不全,驾驶员和旅客不使用安全带、不引导提醒旅客使用安全带等行为。各客运企业加大对安全带使用的宣传教育,客运车辆发车前,应组织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安全带宣传等影像资料或进行口头安全告知,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坚决做到乘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县交警大队要定期进入客运企业依据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的监控记录,依法查处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两年内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要坚决按照法律规定,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 (四)全力推动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治理。县公路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对辖区国省道、农村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实地分析、调研,查摆隐患症结,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并报县人民政府制订治理规划,落实责任单位和治理期限,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整治,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 (五)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要完善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针对辖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区域性的严重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严查道路运输车辆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非法运输以及“三超一疲劳”、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要将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向辖区客运企业通报,教育企业管理者及其从业人员切实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利用“双微”、手机短信、动态监控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人推送信息,加强点对点的提示警示。

. (六)全面开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各监管部门对发现重点源头单位违规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的,依照本部门行政管理手段依法追究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并将相关证据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对日常发现的和相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源头单位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载运输货物的,应当按照《XX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发现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情形的,除对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的行为实施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机动车维修企业责任,依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对各地治超部门抄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信息,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县交通运输部门、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强与高速路政、高速交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超限超载的协作与配合。

. 五、工作步骤 .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从2019年11月底开始至2020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1月) . 结合实际,制定XX县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布通告,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治超氛围。召开XX县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治超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

.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2月) .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各责任单位要推动有关载货车辆管理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货物源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根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治超工作。

.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2月26日至2月29日) . 各单位要在整治行动工作中把握方式、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找出亮点,由此及彼、举一反三,从优化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整治成果的深化。

. 六、工作要求 .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及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及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改进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遏制住道路运输事故多发的势头。

.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人民政府成立XX县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将每个月治理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县专项整治办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将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道路运输安全及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同意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方案;
对属于几个单位共同落实的,要明确牵头单位,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要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 (四)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县融媒体中心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又要曝光反面典型;
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有效应对舆情,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

.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对本地的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单位也要对照方案,加强对本行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县专项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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