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教师试讲规定

时间:2021-07-22 10:50:44 浏览量:

 医院教师试讲规定

  1. 目的:提高理论课授课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2. 范围:医院教师。

 3. 定义:无。

 4. 权责

 4.1 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度的审核和督导。

 4.2 教学管理部:负责制定制度并督促执行。

 4.3 教研室:负责制度的落实。

 4.4 教师:遵守教师试讲规定要求。

 5 5. . 制度 内容

 5.1 教研室每学年至少安排 2 次理论课试讲。新任课教师必须在授课前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经教研室批准,并报教学管理部后可正式安排授课。

 5.2 试讲流程 5.2.1 组织:由教研室组织本教研室人员试讲,试讲评委小组由教研室主任、资深师组成,应在 3 人以上。

 5.2.2 评价:评委应认真对待、客观评价,做出试讲结论并做好相关记录。

 5.2.3 指导:试讲结束后,评委给予点评和指导。

 5.2.4 备案:教研室将试讲结果报到教学管理部备案。

 5.3 试讲人员要求

 5.3.1 携带教材、教案及有关教具,提前到达试讲地点。

 5.3.2 应穿着正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行为得体。

 5.4 试讲要求 5.4.1 按既定的教案进行试讲,整个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明确。

 5.4.2 使用普通话。

 5.4.3 讲授要保证科学性,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

 5.4.4 讲授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深入浅出。讲授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应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

 5.4.5 讲应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5.4.6 讲授要有一定的艺术性。

 5.4.6.1 板书、板图、多媒体课件设计合理,标题突出,书写工整,制作科学。

 5.4.6.2 能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学工具和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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