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基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些问题和建议

时间:2020-06-03 14:03:12 浏览量:

 关于2019基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些问题和建议

   一、基层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县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结构性短缺问题。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改革后,各地的监察对象都大幅增加,虽然基层纪委监委得到了检察院转隶人员的加强,但人员增加比例远远赶不上监督对象增加的比例,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有编无人的情况。以某区为例,纪检监察机关空编占编数量超过机关总编制的xx%。特别是乡镇纪委,监察员还能保证专职,但监察员助理却大多是身兼数职,不少乡镇真正在办案一线的只有纪检书记一人。更为棘手的是大批有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被临时抽调到省、市一级

 纪委监委,导致人员紧缺问题更加突出。

    2.基层纪委事业人员身份待遇问题。调研发现,基层纪委监委机关事业干部普遍占到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为弥补纪检监察干部短缺,绝大部分事业干部被当做主力被分配在执纪执法一线。公车改革、职务职级并行等制度的实施,本来就使事业干部和公务员同岗不同酬,随着监察官制度的试点实施,具有办案资格的公务员身份成为基本条件,这就导致事业人员发展前景、出路不明确,部分事业干部处于观望状态,甚至出现事业干部主动调离了纪检监察系统,使得新成立的纪委监委人员缺乏雪上加霜。

    3.转隶人员福利保障衔接问题。在省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我省检察院制定《全省检察机关人员转隶工作方案》,明确在同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不影响转隶人员薪酬待遇等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打消了转隶人员的思想顾虑,确保了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工作的顺利完成。但随着试点工作推向深

 入,出现了转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不明确,原纪委同志和转隶人员同工不同酬等新的问题。

    4.监察委与基层人大关系协调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我省确定监察对象时,在试点方案确定的六大类人员基础上作了深化探索,将原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行贿受贿、失职渎职以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职务侵占等职能调整为监委管辖,但并没有明确管辖方式和主体,给基层监委统计监察对象时带来困难,导致监察工作精准度欠缺。例如,对党组织关系在当地的驻在单位的非党员工作人员监管方式,以及对党组织关系不在当地的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监管方式都未明确。

  二、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迅速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了农村干部的廉政教育,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不断增强。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 以来,深入开展辖区内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教育。把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六要、六不要”制成图版上墙, 建立村屯党员干部教育长效机制; 针对农村各种不正之风多发易发时期,抓教育、抓防范、抓监督,有效 地遏制了农村党员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及巧立名目操办敛财等不正之风问题;通过集中学习、 专题培训、业务考试,建立纪工委网站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有效地促进了农村 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

 二是农村案件得到有效查处,打破了乡镇纪委无案件的局面。通过深化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整 合了人力资源,派驻六个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了 xx 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解决了过去乡 镇纪委人单力薄、

 缺乏办案经验和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等问题。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共受理案件 xx 件,立案 xx 件,信访结案 xx件,正在调查 xx件,收缴违纪资金近 xxx万元,挽回经济损失 xxx 余万元。

 三是注重为群众排忧解难,突出解决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对群众反映某 村占用农户土地承包费问题进行了查处,对部分乡镇卫生院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 清理,切实维护了群众的 利益。

 去年 x 月,在对某乡中学执行“两免一补”资金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学校存在占用书补款没有发 给学生,侵害了学生利益的问题,我们在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的同时,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集中 xx 纪工委、监察分局力量,对全市中小学校“两免一补”和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有 x 名中小学 校长被立案查处,收缴违纪资金 xx 万元。

 四是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积极为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

 稳定保驾护航。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各纪工委、 监察分局积极协助乡镇做好维稳工作,通过对涉及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上访问题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包保 责任等措施,使稳访工作得到很好落实。同时,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协助当地党 委化解社会矛盾,如,某乡一些群众越级到省和哈市连继三年上访,多个部门调查后,群众还有疑义,乡 镇党委政府苦无良策,驻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受理此案后,通过x个月的深入走访和内查外调,查 清了 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进行了秉公处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基层党委抓党风廉建设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 实行了重点联系辖区乡镇制度。加强了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辖区乡镇及村“两委”负责人开展了“勤廉双述”评议活动;参加辖区乡镇的有关党委会议、政府常务

 会 议和和其它重要会议,并对辖区乡镇一些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监督。在工作的开展中,驻中心乡镇纪工委、 监察分局注重和辖区乡镇协调好关系,力求做到既履行工作职责,又不使对方产生对立情绪,取得了辖区 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如背荫河镇在召开党委会前主动邀请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镇里进 行事业干部续聘时,主动接受监督,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也提高了基层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三、意见建议

  一是要加大基层指导力度。

 上级纪委要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机构,加大基层调研力度,收集基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意见,及时针对基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革意见,纠正工作错误,确保基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始终按照顶层设计科学进行。

 二是及时给予基层指导性意见。

 建议在基层深化国

 家监察体制改革准备阶段,上级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纪委要出台明确的基层纪委监察体制改革指导性意见,及时从顶层设计上规范省、地、县 “两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的个数、名称、岗位职责,确保职能职责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坚决杜绝基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出现走弯路、出错误等问题。

 三是提前做好纪法衔接工作。

 根据“两委”合署办公工作要求,围绕执纪执法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全融合。及时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院干部相互跟班学习机制,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到检察院、法院跟班学习熟悉法律文书和诉讼业务等方面业务知识,及时熟悉起诉、公诉工作要求,法院判决采用证据标准,检察院转隶干警到纪委跟班学习党内法规、熟悉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工作流程,确保“两委”合署办公后工作,能迅速打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以及“纪律和法律的衔接”工作局面。确保通过深化国家监察

 体制改革,取得“1+1>2”的效果,切实提高反腐败工作能力和成效。

 四是提前做好改革人员纪法培训。

 为适应“两委”合署办公工作要求,既要提前开展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学习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方面业务知识培训,又要开展检察院拟转隶人员及时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和案件审理业务工作,通过改革前的“两委”合署办公人员相互学习、相互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确保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发令枪”一响,“两委”合署办公高速起跑、全速推进!切实通过改革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一年来的 运行,也发现了一些不完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刚刚起步,上级没

 有规 定明确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在案件的受理、查办、惩处等环节上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还由于驻中 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新成分较多,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干部学习培训压力比较大。

 五、下步工作建议 针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逐步规范,建议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从我市的情况看,基层纪委改革只在乡镇推开,市直纪检监察组织 的改革还在酝酿之中,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的问题还没有全面解决。

 二是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经验交流、参观学习、开阔视野等形式新颖、 内容丰富的培训教育形式,加大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 尽快提高素质,适应工 作需要。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审核、定性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流程,有 效保证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运行,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执纪行为。

推荐访问:体制改革 深化 监察

《关于2019基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些问题和建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