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办法

时间:2020-04-23 11:40:57 浏览量:

  **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改革责任,推动改革落实,确保中央、省市县委改革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根据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上富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评主体。分类考核工作在上富镇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考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统筹把握,鼓励创新原则。

 第三条  考评对象。考评对象镇各办、各站所。

 第四条  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和专项小组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我镇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自主开展的改革项目完成情况。

 第五条  考评指标及计分方法。

 实行年度改革任务百分制考评和特色改革成果20分制考评,总分120分。其中,组织领导20分、贯彻落实40分、改革成效40分,特色加分20分。年度改革任务百分制考评,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组70%形成考评结果。

 第六条  考评程序。

 1.各办对照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分指标,形成简明扼要的自评报告,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考核评价办法,结合日常跟踪督办情况,对各办、各站所进行打分办。

 3.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评结果进行综合审定。

 第七条  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等次确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被考评对象等次。各办、各站所确定3个先进单位。处于后两位的站所需作出书面整改报告,其余为良好单位。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上富镇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上富镇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分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评分标准

 得分

 组织

 领导

 (20分)

 工作

 机制

 10分

 1.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专职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5分)

 2.形成抓改革落实的责任分工机制,涉及你站所的改革项目有明确的责任分工方案。(5分)                

  达到上述要求得10分,没有达到扣分,扣完为止。

  

 信息

 报送

 6分

 1. 按要求及时高质量报送改革信息,每年至少报送信息2篇。(2分)

 2. 重要改革文件在正式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镇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备案。(2分)        

  3. 改革进展情况半年小结、年度总结报告、改革督察整改意见书反馈等及时报送镇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分) 

  达到上述要求得6分,没有达到扣分,扣完为止。                                

   

 宣传

 解读

 4分

 1.积极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和典型。(4分)

 达到上述要求得4分,没有达到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参考标准

 得分

 贯彻

 落实

 (40分)

 传达 学习

 4分

 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县委有关改革会议、文件精神。 

  达到上述要求得4分,没有达到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部署 安排

 6分

 1.认真制定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改革决策部署。(3分)                                    

  2.建立改革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改革任务进度安排和成果形式。(3分)                         

  达到上述要求得6分,没有达到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谋划 论证

 10分

 深入开展调研,严把方案质量关,对改革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改革文件出**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前置审核等。

  达到上述要求得10分,没有达到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任务 推进

 20分

 1.按照时间进度要求推进完成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的各项年度改革任务。(6分)  

  2.根据改革方案及时研究出台改革办法和措施。(4分)                                                           

  3.完成年度改革工作台账,由于中央或省级、市级、县级顶层设计尚未出台等客观原因未能按时限要求推进完成的,需作出书面说明,情况属实不扣分。(10分)                                                   

  达到上述要求得20分,没有达到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评分标准

 得分

 改革    成效    (40分)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5分

 改革方向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相关领域改革在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增活力、惠民生等方面取得实效。

     达到上述要求得15分,没有达到扣分,扣分不超过5分。

  

 增强群众获得感

 15分

 改革举措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改革获得感。

 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70%以上的得15分,低于70%的扣分,扣分不超过5分。

  

 形成推广经验

 10分

 支持鼓励基层群众积极探索创新,积极开展地方特色改革创新,抓好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相关领域改革试点,打造地方改革品牌,形成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全国推广的,得10分;全省推广的,得8分;全市推广的,得6分;全县推广的,得4分。

  

 特色加分

 (20分)

 20分

 1.争取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综合性改革试点,每项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争取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单项改革试点,每项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改革举措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2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1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0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5分。

 3.改革工作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的,加10分,获国家部委领导批示肯定的5分,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5分,获省领导、省有关部门领导批示肯定的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2分,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分;改革经验被中央和国家部委工作简报、省直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简报和市改革情况交流刊发1次分别加4分、2分、1分。

 4.改革经验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5分;在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2分;在全市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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