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部门确定拟进行风险评估的事项。
2、相关部门组成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专家组)
3、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对有关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4、评估中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5、风险评估后由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作出评估结论
6、风险评估结论报开发区维稳办备案,经维稳办审核后报开发区维稳领导小组审批实施
7、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应全程跟踪
8、开发区维稳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9、对应评估而未评估、组织实施流于形式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矛盾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开发区维稳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