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图

时间:2020-03-12 21:47:02 浏览量:

  

  村党支部、村委会、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决议公开

  村两委会议商议

  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

  

  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村民代表参加开会有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有效;村民代表决议的意见要逐人做好记录,并签字盖章、妥善保管

  

  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决议有效;需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一、村务民主决策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

  

  收 支 两 条 线

  标明用途、金额,书记、主任、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加盖村经联社、村务监督会员会公章。

  大额支出(如“一事一议”筹资、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捐赠款项等)经代表会或村民会议议定预算方案

  严禁擅自举债,确需举债,需经代表会或村民大会通过,否则视为个人行为,谁举债谁负责

  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公款外存,私设金库

  严禁: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资金,用集体存单为他人担保

  

  报乡镇主管领导审批(大额根据预算分期付款,专款专用)

  审批后 , 到会计室支取现金

  取得合法原始

  票据,经手人签字,村

  书记、主任签字盖 章

  每月26日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通过

  每月28至30日到乡镇会计室报帐,特殊票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主管领导审批

  数

  额小于备用金

  发生收入业务

  

  每月10日逐笔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村填制临时预支单

  数额大于备用金

  发生支出业务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报账程序

  开据统一收款收 据,经手人签 字

  村书记、主任签字盖章

  及时将现

  金送存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或银行

  两委会讨论发包方案,将会议记录及发包申请报乡镇乡镇

  预批

  发包

  申请

  村民代表会

  或村民会议

  审议决定发

  包方案,将

  会议记录及

  发包方案报

  乡镇

  乡镇必要

  时实地调

  查,审批发

  包批准证

  持“证”发包:乡镇合同管理委员会人员要全

  程指导监督资源项目发包过程,提供政策法律

  服务。期限较长、标的较大的项目,合同管理

  委员会领导应亲自参加。

  报乡镇审查民主程序、条

  款的合法性,重大项目需

  报县。

  草签协

  议,村委

  会只能

  加盖法

  人代表

  章,不得

  加盖公

  章。

  乡镇把关签

  订正式合同

  并出具《鉴

  证书》,中标

  人按合同条

  款交纳承包

  费。

  公开合同履

  行情况,随

  时接受群众

  村务监督委

  员会及乡镇

  的监督。

  召开招标

  大会,现

  场公开竞

  标,作好

  招标记

  录。

  招标前五日张贴公告,注明具体事项及发包方案主要条款。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签订投标协议书。

  村委会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步骤都要经乡镇把关,共预批、审批、发包、鉴证、公开五个步骤。

  三、农村集体资源项目发包程序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转 包

  出 租

  

  转 让

  互 换

  股份 合作

  承

  包方

  

  受让方

  发包方

  第四方

  自主决定是否流转,享有流转收益

  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

  双方依法、平等协商合同条款

  乡

  镇把关签订正式合同并鉴证

  县加强指导和管理

  及时备案(乡镇、村、流转双方)

  转让、互换

  两种形式,

  因原承包关系改变,应及时到乡镇、县办理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可依法再次流转,但采取转包、出租两种方式的应取得原承包方同意

  

  村委会审查同意后草签流转合同

  流转双方签定书面协议

  达成流转意向

  选择流转方式

  注:本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施行)制定

  

  五、村务公开程序 村委会提出公开内容

  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完善

  每季度首月15日公开 村两委会确定公开方案 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 及时广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若群众有疑问可用三种方式反映 确实有误重新公布 村委会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资金管理 资产管理 村政事务 便民服务 即时公开:随时公开村内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

  点题公开:要求点题公开应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村委会负责解释或在点题公开栏中公开 直接向村委会询问 在点题公开栏中点题 村委会在10内解释 10日内点题公开栏公开

  资源管理

  六、民主议政日议事程序

  

  议政日前5天向群众征求意见 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汇报全(半)年工作 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汇报下步工作计划 与会人员对村干部汇报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质询;村干部当场解答,当场不能解答的限期予以答复 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乡(镇)、村保存 村书记总结并安排部署议决事项 参加议事活动的乡镇领导讲话 计生专干汇报计生工作 村书记汇报党建及建房情况 主任汇报村务工作及办好事情况 村会计汇报全(半)年财务收支情况 注:村级民主议政活动每年开展两次,分别为1月10日和7月10日。民主评议村干部随民主议政活动一起进行。 村书记或主任汇报新农村建设情况、文明生态村建设情况、廉政述职、粮食直补等

  七、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暂行)

  村民个人向村委会提出宅基用地申请

  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后,报村委会

  村委会同意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公示无异议,村民小组、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拟同意的申请用地,经乡镇长签字并盖公章(涉及林地的先经县级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国土部门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放准建证

  经批准的宅基地,乡镇政府组织国土等相关部门现场放验线并对建成后的房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证书

  

  公开招标,重大项目乡镇到场指导

  公示决策内容、决策程序

  村两委会初步拟定项目方案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确定项目标准、预算方案

  立项 由村两委、监督委员会共同审核支出票据,大项目开代表会,作好记录

  到乡镇报账,大项目随工程进度报账

  将项目支出情况随工程进度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工程进料及劳务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如果部分不合格,扣除部分款项或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村两委准备招标工作,重大项目报乡镇审批后公示

  进料由村委会负责,工程劳务由中标方负责

  签订招标合同

  招标

  完 工验收

  

  施工过程

  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制临时预支单向乡镇申请,分期付款

  由村两委、监督委员会共同监督施工过程,重大项目乡镇把关 如果全部达标合格,村委会付清全部款项

  项目结束及时取得合法票据,大项目在分期付款时及时索取合法票据

  由村两委、监督委员会共同验收,重大项目乡镇把关

  实 施

  报账 公开 注:村集体在兴办公益事业项目时要坚持民主、公开、节俭的原则,严格把握“立项、招标、实施、报账公开”四步,重大项目要经乡镇严格把关。

  八、村集体公益事业项目(立项)建设程序

  九、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程序

  乡镇民政办根据需救济台帐制定分配方案

  乡镇领导审批分配方案

  个人向村委会提出救济申请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救济对象和数额

  村委会登记造册

  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救济对象情况

  报乡镇民政办审定

  报县民政局、财政局

  县财政局交由金融部门打卡发放到户

  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程序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村委会受乡镇委托受理申请

  村委会调查核实家庭收入情况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民主评议

  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一榜)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二榜)

  县民政局审批

  审批情况委托村委会张榜公示(三榜)

  县民政局签署审批意见、发放低保证、发放低保金

  

  十一、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程序

  依“县管乡聘村用”要求确定计划生育专干、药具员、育龄妇女小组长

  药具员为育龄妇女办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育龄妇女小组长每月对本组育龄妇女进行一次访视(情况记入《育龄妇女小组长手册》),每月对本组育龄群众进

  行一次宣传培训活动 育龄妇女小组长每月把访视中了解和掌握的婚育及需求情况向村计生专干汇报一次

  

  药具员把本村育龄群众药具使用及生殖健康情况登记清楚、准确,向计生专干汇报 每季度组织一次育龄妇女生殖健康

  检查及孕情指导

  发现政策外怀孕、政策外生育人员,村“两

  委”、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要做好其工作,按要求到乡镇计生办施行“四术”手术

  对查出的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或有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

  计生专干每月向村“两委”汇报二次计生工作情况

  村“两委”每季度将计生情况向村民公开一次

  计生专干每月向乡镇计生办汇报一次计生工作情况

  帮助一孩夫妇办理相关生

  育证件、流动人口婚育证

  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附:再生育办理程序

  村民个人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再生育申请

  双方所在村委会将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10天

  双方所在村两委研究无异议后,在《生育证审批表》上盖章签字

  报乡镇计生办审核(需附报育龄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结婚证原件)

  乡镇生育资格审批领导小组集体审批,无异议后在《生育证审批表》

  上盖章签字

  报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二孩”生育证

  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十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程序以村小组为单位收缴参合农民的参合资金并开据发票

  填写参合登记表

  签订参合协议

  收缴资金存入过渡账户

  填写参合汇总表(与财政收据相符合)

  将参合农民资金上缴县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根据参合登记表建立参合农民分户台账

  填写并发放合作医疗IC就诊卡

  收费集住院、意外伤害、慢性病等相关资料的发票

  协助乡镇合医办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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