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商品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10 20:17:26 浏览量:

XX县商品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XX县住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培树消防安全管理典型示范物业小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序推进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创建标准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各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由公司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落实防火巡查等工作措施 1.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做好维保记录。

2.在场所显著位置粘贴消防安全“三提示”信息。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
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提示灭火、自救器材所在位置和使用办法。

3.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巡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5.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明确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更换药剂等相关情况。

6.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三)制定防火应急预案。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每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一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五)完善消防设施。各单位要按规定配置灭火器、设置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做到设施完备。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每年应当参加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要组织员工开展一次以上消防安全教育,并通过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七)年内不得发生火灾隐患事故。创建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参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整改。

(二)典型培树阶段(7月16日至7月30日)。参照创建标准,县住建局派出工作人员到各创建单位督促和指导。

(三)评选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参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逐一提交佐证材料,县住建局考评小组核查申报材料并到现场核验打分。

四、工作要求 为了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小区的服务质量,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治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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