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实施规范细则

时间:2020-03-25 10:41:47 浏览量:

  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实施规范细则

 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县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现将我县督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垃圾分类督导员须身体健康,务实严谨,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沟通能力强,热爱环保事业,会使用智能手机、微信等媒介。

 (二)垃圾分类督导员由县统一招聘,统一安排,由乡镇监督、管理、考核;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县予以解聘。

 (三)严格按照市相关文件:“每XX户配备1名督导员”的标准,全县共须配备XXX名垃圾分类督导员,男性XX周岁(含)以下,女性XX周岁(含)以下(截止XX年X月X日)。

 (四)县统一为垃圾分类督导员购买团体意外保险。

 二、工作职责

 督导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垃圾分类督导员必须按照每天督导时间准时上下岗,现场检查居民分类情况,指导居民垃圾分类,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分类工作推进提供基础资料。

 (二)发现居民没有按要求分类投放时,进行指导、分拣、验收,并做好登记,为入户宣传做好信息收集。

 (三)垃圾分类督导员必须引导片县内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记录每户居民投放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入户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及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四)垃圾分类督导员必须收集居民分类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定期向乡镇反馈,便于研究讨论、信息上报。按规定参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五)垃圾分类督导员必须认真负责所在范围的垃圾桶摆放情况,及时和物业协调,确保垃圾桶的正确摆放。分析居民投放情况,及时协调物业做好垃圾桶的配置比例,避免居民无桶可投放。

 (六)协助乡镇、物业督促垃圾收集人员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防止垃圾分类后垃圾混装收集运输,并及时协调垃圾收运单位做好有毒有害垃圾的上门收集工作。

 (七)承担其他与垃圾分类有关的工作。

 三、考核标准

 督导员履职情况与劳务报酬的基本补贴XXX、绩效补贴(XXX)挂钩。对督导员工作成效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工作由督导员所属乡镇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对督导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做出工作评分,市、县暗访、抽查作为主要参考。主要考核分类情况、宣传情况、记录情况、其他履职情况四个项目,每个考核项目权重分值详见下文,每人每个项目每月得分不得高于权重分值。按月统计督导员工作成效得分,考核95-100分给予绩效补贴XX元;90-94分给予绩效补贴XX元;85-89分给予绩效补贴XX元;80-84分给予绩效补贴XX元;75-79分给予绩效补贴XX元;70-74分给予绩效补贴XX元;60-69分给予绩效补贴XX元;低于60分的,不给于绩效补贴。

 (一)出勤情况(以月为计算单位)

 1.工作时间:

 上午6:00-8:00;下午18:00-20:00(夏令时),18:30-20:30(冬令时),每天督导时间为4个小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每月不超过150小时。

 2.迟到、早退:

 ①上班时间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时间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0.5小时,视为旷工。

 ②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罚基本工资X元,第二次迟到早退当次扣罚基本工资XX元;第三次迟到早退当次扣罚基本工资XX元,累计翻倍增加。

 ③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务协议处理。

 3.请假:

 ①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当天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无法准时上岗,需向乡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报告,事后补交书面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每日X小时)扣除。

 ③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需先向乡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报告,说明缘由,事后补交书面申请。

 4.旷工:

 ①未向乡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范请假,均视为旷工。

 ②旷工一日者,当次扣罚基本工资XX元;累计旷工二日者,当次扣罚基本工资

 XX元;累计旷工三日者,当次扣罚基本工资XX元;累计旷工超过三日者,予以辞退。

 (二)工作成效(满分100分)

  1.分类情况(70分)

 ①分类投放准确率(本项得分40分)。市民投放准确率不低于85%。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分类投放准确率=被抽检到的垃圾桶内应投垃圾的量/被抽检到的垃圾桶收集垃圾的总量。

 ②参与率(本项得分10分)。市民参与率不低于95%。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参与率=单位时间内参与垃圾分类投放记录人数/抽查人数。

 ③垃圾分类桶无满溢、无落地。(本项得分10分)。发现垃圾桶数量(容量)不足,应及时向乡镇相关人员报告或按规定加以调整,未采取措施导致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④分类桶设置点规范(本项得分10分)。分类垃圾桶摆放杂乱、桶身脏臭、残缺、破损、不密闭,应及时向乡镇相关人员报告并按规定加以调整,未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宣传情况(20分)

 ①入户宣传(本项得分10分)。分类完成情况良好的(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95%及以上),可按需入户,本项得满分;反之,按规定每周必须入户宣传引导5户居民,少一户扣1分,扣完为止。

 ②知晓率(本项得分10分)。市民知晓率达100%。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知晓率=知晓人数/抽查人数。

 3.记录情况(5分)

 ①按照要求填写督导员日工作记录表,检查不符合的每次扣1分。

 ②督导员日工作记录表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居民分类投放(参与率、准确率)及分类转运情况,记录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每例扣1分。

  以上两项合计得分5分,扣完为止。

 4.其他履职情况(5分)

 ①督导员上岗要佩戴胸牌、袖标或马甲,无佩戴,每次扣1分;脱岗,每次扣1分。

 ②督导员对自身职责明确,配合到位,对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管理到位,对小

 县住户、垃圾分类情况、垃圾分类方法和要求熟悉,履职尽责情况良好。随机抽问,发现未按要求履职的扣1分。

 ③督导期间耐心指导居民准确分类、投放,态度良好,讲解细致,被发现对居民的询问不耐烦、敷衍了事等,一次扣1分。

 以上三项合计得分5分,扣完为止。

  四、奖惩规定

 (一)被市暗访好评的,该点位督导员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再奖励XX元;

  被市暗访中评的,不给予奖励;

  被市暗访差评的,该点位督导员在原有补贴基础上,罚扣XX元。

  (二)被县暗访好评的,该点位督导员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再奖励XX元;

 被县暗访中评的,不给予奖励;

 被县暗访差评的,该点位督导员在原有补贴基础上,罚扣XX元。

  (三)被县暗访查到未尽督导员职责的相关督导员,在工作成效总分基础上做适当浮动扣分(浮动1-15分)。

  (四)被省、市、县等相关权威媒体平台通报表扬的,按级别分别奖励XX元、XX元、XX元、XX元,同一督导员因同一事例,分别被各级媒体通报表扬的,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五)被市、县等媒体平台通报批评,或被居民投诉累计三次以上的,以及被市、县暗访差评二次的,该点位督导员予以辞退。

 (六)年底将根据日常绩效管理分值,由高到低,按督导员总人数8%的比例表彰优秀督导员,并给予每人奖励XX元。

 XXX县委办

 2019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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