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28 10:09:39 浏览量:

XX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政办秘〔20XX〕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20XX〕X号)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创造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优良人居环境,为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新兴滨江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所需资金,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城乡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广大群众认知度、参与度。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结合我镇实际,合理确定分类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通过建立示范试点,发挥示范典型引领作用,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采取政府和市场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镇基本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明显提高。

二、实施区域及分类要求 1. 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以“三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作为强制分类对象。机关、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有食堂的,必须对“餐厨垃圾”进行源头单独分类收集。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原则上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达到基本分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

2.居民小区。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以“三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作为分类对象。居民小区内有餐饮业态的,应当将“餐厨垃圾”纳入分类。在规范分类投放点的基础上,每个居民小区设置1-2个垃圾分类收集亭。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原则上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在达到基本分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

3.商业综合体及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及餐饮企业生活垃圾分类,以“四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垃圾作为分类对象。

4.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两次四分”方法,即居民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并定点投放有害垃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三、分类方式 1.“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的主要品种和投放暂存、收运处置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2.生活垃圾分类标识颜色、分类投放容器的配置要求,按照《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执行。

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人的职责按照《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执行。

4.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根据实施区域情况,采取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或者由社区和物业公司直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依据上级规定,制定配套《XX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XX镇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等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适时出台《XX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二)强化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编制《XX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持续普及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组织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手册、一封信等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

发挥村(社区)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的作用,并积极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协调对接,协同推进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镇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范围的镇直单位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村、社区,必须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经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负责本单位、村(居)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

(四)推进“两网融合”,建立可回收物资源高效利用渠道。

采用“互联网+”的方式,整合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取连锁经营方式,整合个体回收人员,建设统一、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采用社区、村预约回收、定期上门收集、集中分拣转运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居民交售可回收资源。

(五)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做好垃圾分类亭选址、土地征用、地面硬化建设管理,并做好宣传设施建设工作。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

(六)建立垃圾分类计量和评价体系。

结合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采用“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设计开发垃圾分类计量系统,作为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依据。构建我镇生活垃圾分类评价体系,重点考评责任单位与具备资质企业的合同签订率、执行率,分类容器的设置率、完好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等重要指标,以及宣传品设置、计量台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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