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示范县考核细则
序号
任务内容与分值
任务要求
得分标准
得分依据
得分
考核地点
1
加强医疗集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健全集团领导班子和管理制度(5分)
集团三个班子,三个清单,集团法人代表,乡镇卫生院法人代表登记
1.医疗集团任命院长得0.5分,集团领导任命书记得0.5分,党委设立纪检组织得0.5分;制定政府对医疗集团的举办、监管清单和医疗集团经营管理自主权清单各得0.5分。
2.医疗集团法人登记完成。(1分)
3.乡镇卫生院法人代表变更为医疗集团院长。(1分)
通过查阅县政府或医管委、医疗集团有关文件和材料以及现场核实确认
县医疗集团:考核三个清单、三个任命及医疗集团法人登记。
乡镇卫生院:在乡镇卫生院考核法人登记是否变更。
2
建立完善管理中心和业务中心(10分)
管理中心、业务中心,人员、制度、流程、工作四到位。
1.要成立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医保管理、质量控制、药械采购、科教管理、公共卫生等管理中心及医学检验、放射影像、远程会诊、消毒供应、物流配送、健康管理、信息管理、120急救中心等业务中心,每成立一个中心得0.5分。最高得5分。
2.各中心有明确的职责、制度、工作流程得3分。每个中心缺一项内容扣除0.1,直至扣完为止。
3.各中心要有专职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规范的工作记录2分。每个中心缺一项内容扣除0.1,直至扣完为止。
通过查阅医疗集团有关文件和材料以及现场核实确认。
县医疗集团:督导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卫生院:了解各中心对乡镇卫生院业务指导情况。
村卫生室: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业务情况。
3
实现“六统一”管理(20分)
实现“六统一”管理,建立医疗集团持续健康运行新机制。
1.行政统一(5分):其中,定期召开医疗集团内、集团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行政例会(3分);要定期统一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要有工作记录(2分)。
2.人员统一(5分):其中,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有涵盖所属乡镇卫生院统一人员备案表(1分);乡镇卫生院人员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及其它津补贴等由集团统一管理和发放(2分);要建立资源下沉、人才合理流动机制(1分)。
3.财物统一(5分):其中,财物中心要建立集团财物统一预算制度(1分);建立财物统一核算系统(1分),乡镇卫生院执行院长根据受权管理本单位财物(1分)。大额资金使用由集团班子研究决定(2分)。
4.业务统一(3分):其中,集团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统一管理、统一安排(1分);要有全员培训计划并对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分批进行培训考核(0.5分);建立统一质量控制考核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1分);建立统一信息管理系统(0.5)。
5.绩效统一(2分):其中,医疗集团制定统一绩效考核办法(1分);对工作人员统一实施绩效考核(1分)。
6.集团要制定药品采购“五统一”标准,集团所属卫生机构的药品统一由集团配送。分值见第六项。
通过查阅医疗集团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以及现场核实确认。
县医疗集团:督导“六统一”管理是否落实
乡镇卫生院:了解人、财、物移交医疗集团管理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参加医疗集团组织的培训、考核。
村卫生室:是否参加医疗集团组织的培训、考核。
4
积极开展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5分)
建立起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1.县级制定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文件。(0.5分)
2.现有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由医疗集团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3分,其中省一个统一扣1分)。
3.医疗集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0.5)
4.医疗集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0.5)
5.医疗集团内绩效工资按5倍以内核发(0.5分)。
通过查阅医疗集团有关文件和材料确认
县医疗集团:了解是否真正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了解工资奖金发入情况,是否真正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奖金是否按照集团标准发放。
村卫生室:村医工资是否按时发放。
5
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制度(15分)
建立起激发医疗集团控制费用,下沉资源的内生动力机制。
1.医疗集团与市级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协议。(5分)
2.医保基金统一打包付给医疗集团。按月预拨,年终结算。(5分)医疗集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5分,其中有一种付费方式得1分,最多得5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直接得5分)
通过查阅协议书及财务报表及医疗服务月报数据核实
县医疗集团:了解医保打包付费及支付方式改革的情况,是否真正到位,
乡镇卫生院:了解医保基金能否按时发放到位。
6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6分)
建立起“五统一”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医疗集团制定药品采购“五统一”实施方案。(2分)
2.医疗集团实现药品采购“五统一”(统一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2分,其中有一个未实施扣0.4分)
3.实现同县同药同质同价。(2分,其中实地考查5种药品,一种未实现扣0.4分)
通过查阅相关件及药品采购清单及现场核实确认
县医疗集团:核查五统一方案。药品采购是否真正“五统一”。并核查五种药品的厂家、批号、价格。
乡镇卫生院:参照医疗集团所查五种药品名目
查看是否做到同县同药同质同价。
村卫生室:查看是否做到同县同药同质同价
7
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4分)
建立起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1.制定县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方案。(2分)
2.在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的调价。(2分)
通过查阅有关文件、财务数据核实
县医疗集团:核查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是否实施新一轮的调价价格。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是否与集团的标准一致。
8
加快医疗集团信息化建设(15分)
医疗集团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1.实现远程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管理、计划生育、医疗保险、绩效考核等信息互联互通。(5分,其中少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
通过查阅信息系统及现场确认
县医疗集团: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情况,是否实现各项内容在集团内互联互通。
2.建立网络就医平台和远程会诊中心。(2分)
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推送与互认,开展移动支付、出院患者床旁结算、门诊患者诊间结算等服务。(5分,其中少一种扣1分)
3.打通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通道,实现就诊卡和诊疗信息共享,在医联体内形成一体化的医疗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病人少跑腿,提高服务群众综合满意度。(3分)
乡镇卫生院:核实信息系统是否与集团为一个平台,能否实现互联互通。
村卫生室:核实在村卫生室是有信息化建设的终端。
9
健全医疗集团监管机制(10分)
建立起严格高效的行业监管机制。
1.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行使医管委办公室职责,审议医疗集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重大制定。(2分)
2.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对医疗集团公益性、医疗服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人事管理、财务运行、统一规划、行风建设等进行综合监管。(2分,其中为缺少一种监管扣0.1分,扣完为止)
3.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2分,考评机制要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健康扶贫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通过查阅医疗集团有关文件和材料确认
县医疗集团:了解是否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集团是否接受卫计局和管理和监督。医疗集团涉及的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由县卫计局管理是否真正调整为医疗集团管理。
乡镇卫生院:医疗集团是否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
4.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2分,突出县级主体责任,重点考核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等;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5.定期组织对医疗集团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1分)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医疗集团监管的办法和绩效考核方案。(1分)
10
持续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15分)
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1.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就诊。(2分)
2.建立完善签约服务制度体系。签约居民服务和健康档案动态更新。规范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重点人群服务项目,建立长处方、延处方制度。(2分)
3.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之间便捷转诊通道。(2分)
4.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减少疾病发生。居民小病、慢性病下沉到基层治病康复(1分)。
5.加快推广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2分)
通过查阅医疗集团有关文件和材料、医疗服务月报及现场核实确认。
县医疗集团:查看1-9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乡镇卫生院:查看编制总量是否保持不变,在编在岗人员保持在80%以上,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保持在85%以上;是否有集团卫计人员向基层倾斜;是否有新招入卫计人员;是否开展中医药诊疗。
6.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建设,畅通院前院内急诊绿色通道。(3分)
7.继续开展中医诊疗模式创新工作,优化中医药服务。(1分)
8.持续抓好健康扶贫工作,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1分)
9.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让老年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1分)
村卫生室:查看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扶贫、慢性疾病诊断程序及保费情况。
目标:个人医疗费用支出降至30%。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乡镇卫技人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