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各项制度汇编

时间:2020-03-31 19:00:30 浏览量:

  

  村级各项制度汇编

 2018年12月

  目 录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1 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5 村民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7 党建工作责任制 9 党支部民主决策制度 10 党支部议事规则 12 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14 “三会一课”制度 15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6 民主生活会制度 17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8 村干部民情恳谈和党员联系户制度 19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职制度 20 党员党费管理制度 21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主要针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一)支部提议。所有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提议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依法提议原则。村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政策,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实事求是原则。村党支部要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基础、社情民意、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着手,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意,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 (二)“两委”商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对村党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村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两委”商议必须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员充分考虑时间。二是反复酝酿。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时可邀请驻村县乡领导、包村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论证。三是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三)党员大会审议。把“两委”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会前准备,征求意见。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把方案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尽量广泛搜集民声民意。二是会议审议,形成意见。本着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原则,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对涉及少数片区和村民局部利益的事项,可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可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单或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参与到村务管理和民主决策中来。要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被否决的议案不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议。如确需组织实施,可对议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三是分片包户,宣传解释。审议通过后,要划分党员分片包户责任区,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中要把握的“三个环节”:一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和必要性等,落实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知情权。二是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表决决策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会议要先宣布审议意见并加以说明,后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对大多数人同意、少数人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五)“两公开”。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活动场所和公示栏公示7天,并发挥大喇叭作用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可以多样,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做的决议,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个别有疑议的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普遍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落实中遇到突发情况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继续启用“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本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确定重大问题决策意见。研究确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意见。对涉及村民利益,需递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提出明确的决策性建议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善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责,开展创建性工作。积极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村“两委”联席会议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本村党员及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抓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健全和落实党支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推动村级经济发展。认真分析研究并充分挖掘本村各类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村内各类经济组织和村民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并为他们的生产管理活动搞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围绕保值增值、认真做好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多渠道发展村级经济,不断增强村级组织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拟定农村社会建设的目标和意见,协调本村各类组织,加强对村民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国情、村情、民情等教育,共同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村民素质,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七、做好群众工作。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呼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帮助村民解决困难,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村民生活提供各项有效服务。   八、完成其他各项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村民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 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召集并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制订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编制与乡镇区域规划相适应的村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办理与本村有关的事项;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理财、村干部离任审计及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   五、发展和管理本村经济。积极支持、组织村民和各类经济组织多渠道发展经济,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开展集体资产经营活动。   六、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村民搞好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努力解决村民在生产、生活中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搞好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等其他社会性工作。   七、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及时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村民团结,处理好与驻村单位及邻村的关系,组织村民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八、完成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党支部必须紧紧围绕“五好”、“四有”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总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党支部工作负总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规划。 二、党支部在抓党建工作中,重点抓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经济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以及各项中心工作的完成。 三、党支部必须每季度对各项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镇党委汇报,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解决。 四、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真正实现“五好”、“四有”目标。

 党支部民主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在总支部委会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应提交总支部委会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常指村的经济发展计划、新项目的上马、较大项目的开发、发展党员、处分党员、任免干部等。

  二、决策要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从本村实际出发,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党支部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事前要拿出意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四、在党支部委员会内部,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关系,在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对一次难统一的问题可留下次再议,必要时请上级党组织裁决。

  五、重大决策要通过党员大会进行表决,一般情况下,总支部委员会决策的重大问题要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保证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党员大会表决也要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党员不清楚、不明确的问题总支部委员会要给予负责的解答。

  六、坚持集体领导的分工负责制,总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各项工作要落实给分管领导负责执行,委员要按分工大胆负责地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书记汇报,必要时应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或重新决策,委员之间在思想上要互相帮助,工作上要互相支持,分工不分家,共同搞好党支部工作。

  七、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报告,在向党支部委员会或全体党员报告时,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村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党支部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总支部委会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或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由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缺或其它原因缺席时,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三、党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由总支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由主持人提出列席人员,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在讨论和研究有关工作时,可邀请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主任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四、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在召开前,首先应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参加党支大会的应到会正式党员数过半数参加即可召开。 五、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在此基础上,由主持人结合讨论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策,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赞成方可通过,如遇重要议题发生争执或双方人数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待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或由上组组织裁决。 六、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群众意见,并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七、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会议内容等须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和更改原始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八、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人都无权改变,个别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一、党员干部学习要有长计划、短安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天。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 三、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讲究学习效果。 四、集中学习时要指定专人记录,准确记录学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及讨论情况,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建立考勤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季度安排半天或一天时间开展活动,支部委员按规定轮流上好党课,教育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要多样化。 二、支部要统一安排好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做到每次会议主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具体,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讲究实效,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四、每个党员都要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坚决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坚持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保证评议质量的前提下,“方法要简便易行”。一般采取评“两头”的做法,即评出优秀党员,由党组织给予表彰;评出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处置。对大多数党员,采取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什么问题就实事求是地解决什么问题,通过评议要使大多数党员真正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三、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支部搞好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结合年度党员培训或“七一”表彰活动进行。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改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使之不断完善和发展。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村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会议主题结合党员干部学习、工作、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摆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认识,消除隔阂,共同进步的目的。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各位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反馈。 四、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的思想性、原则性。 五、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提纲,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本人。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要提前5天通知镇党委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天内,按规定将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复印件、整改措施和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报镇党委。 七、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时限和办法,具体责任到人。因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受镇党委批评,要重新召开。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一、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每个月向所在党支部书记作一次思想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体会,对形势的看法,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党纪党风方面的情况,发展经济的建议,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 三、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和党小组长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长期外出的党员,思想汇报必须写成文字材料,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存,并就有关情况做好回复工作。

 村干部民情恳谈和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村干部要通过民情恳谈和联村联户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就近联系一个村民小组,至少联系3户农民群众,重点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群众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二、在农村党员中凡是有活动能力的同志,都要就近联系1—3户农民群众。负责及时向联系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进行法制和形势教育等,及时向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党支部要把村干部民情恳谈和党员联系户情况和效果作为考核村干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每季度检查分析一次,半年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年终进行一次总结交流、表彰。 五、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村干部和党员联系户花名册,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工作。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职制度 一、在农村中没有担任村组干部的无职党员参加设岗定职,根据无职党员的工作能力、特长、身体状况自愿申请认岗,或由村党组织安排有利于发挥本人作用的岗位,可以多人一岗,也可以一人多岗。岗位的设置,由村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增减。 二、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量才定位的原则,对无职党员设置合理的岗位,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主要目标和具体的要求。由无职党员上岗理事,把发挥作用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 三、成立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职考评小组,具体负责无职党员的考评工作。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农村无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一次考评,由上岗党员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向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在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对党员履职情况作出考评结果,并将考评情况予以公示。考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履职好的,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帮助教育,必要时调整岗位。

 党员党费管理制度 一、党员应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镇党委统一负责管理,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关系时,由党支部出具介绍信,镇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自觉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所收党费按季度如数上交镇党委。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作自动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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