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时间:2020-03-11 16:21:50 浏览量:

  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同志们、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值此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确定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流,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的涵义: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为做好此次主题宣传活动,我县将开展“消费与安全”知识宣传;举办有关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等消费研讨;开展消费者评议等系列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县工商、消协、物价、卫生、食药监等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消费与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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