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执法大队召开“三项制度”改革启动大会

时间:2020-07-20 10:09:44 浏览量:

规划执法大队召开“三项制度”改革启动大会 8月30日,大方县城乡规划局规划执法大队组织召开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制度”改革启动大会。规划执法大队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会议指出,“三项制度”改革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执法工作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三项制度”的核心要领,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规划执法的始终。促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

会议要求,规划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牢牢把握“三项制度改革”的任务和步骤,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要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切实做好改革与发展稳定工作;
要严明纪律、严守规矩,确保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决定,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将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规划执法队员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进行公开,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在行政执法、接访、接受举报时,各中队和有关股室要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要将整个行政执法、接访、接受举报等过程全部记录下来,做到件件有录音、事事有录像和图片资料,并将录音、录像和图片资料保存同法律文书的保存时限相同。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具体措施包括:1.要健全审核制度,制定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要落实审核主体,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各部门法制机构;
3.要确定审核范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
4.要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齐全。

会议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并与执法记录使用队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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