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体系中的水遗产

时间:2021-06-09 15:39:04 浏览量:

彭兆荣 李春霞

摘 要:运河作为联合国遗产体系中“文化景观”的一种分类,属于水遗产范畴。通过分析水遗产的结构及类型、诸多样态性及对水遗产完整性和原真性的评估,梳理和创建运河的知识谱系和“中国运河遗产范式”。

关键词:运河;文化景观; 水遗产; 中华水文明

中国分类号:C9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1)02 - 0059 - 09

我国的大运河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三部分构成,全长近3 200公里,已有2 500多年的开凿记录。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正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毫无疑义,运河成了我国重要的水遗产代表类型。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通州区调研时指出:“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之后又多次对大运河文化遗产作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2020年11月13日,习近平到扬州考察调研时指出,千百年来,运河滋养两岸城市和人民,是运河两岸人民的致富河、幸福河。希望大家共同保护好大运河,使运河永远造福人民。当下,我国正在推展“运河战略”,然而,我国学术界对联合国的运河谱系和规章相当陌生。因此,有必要了解运河作为世界遗产的知识谱系,进而创建“中国运河遗产范式”。

一、水遗产的结构及类型

2015年,ICOMOS发布了一个文件《作为文化遗产的水:中东和马格里布地区水的文化遗产》[1],主题“作为文化遗产的水:一项贯彻世界遗产公约精神的主题研究之报告”(Cultural heritages of water:
Introduction for a thematic study in the spirit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旨在鼓励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帮助人们掌握与水遗产有关的内容,包括与水相关的技术、社会和文化等因素,特别是运河文化景观中的人类智慧,包括涉及到认定具有突出普遍价值,与过去和现在不同社会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相关的遗址、文化景观以及保护原则和申报方法。

鉴于水在人类文明中的重要性和多样性,水遗产的构成结构也是多层面的,且每个层面又有诸多的社会和文化内涵。它还直接关涉到特定社会的许多个层面,尤其是对水的“社会 - 技术”系统管理制度的恶化或改进,都将对一个社会结构的多个维度造成影响。在水遗产中,有形和无形的元素相互交织在一起,构成非常复杂的遗产类型,以至于对它的定义,对其自身价值的认识以及与其所处环境中其他文化要素关系的理解都显得异常困难。换言之,水遗产——特别是运河,从来不是独立和独自存在的,而是有目的、有目标、有意识地将那些多重实用功能、社会因素和文化含义相结合而存在的遗产。

水遗产构成一个社会结构,包括哪些基本元件。广义地理解,从与水相关的诸习俗到相关法律,从经济数据到对个体和区域的政治控制。反过来看,水遗产总能阐明一个社会如何作为一个整体运行的方式。因此,水遗产乃是给定语境中社会 - 技术制度的好例子;就其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敏感性,自身的稳健性,应变力,甚至超越社会政治事件的能力而言,它还是一般性技术遗产(technological heritages)的好典型;它还能深深卷入一些相关的文化定义以及构成特定文化决定性的有形基础。

水遗产清晰展现一个既定地理和历史背景中某个社会所拥有的种种价值、理想和问题。尽管水的力量表现出一种恒在,但当它作为一类遗产时,其价值常常被忽视,因为它与社会的其他参数太过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很难把它单立出来加以认识和命名。作为一个构成性实体,其特征很多时候难以从某个遗址的其他文化属性中辨别出来,因此对它们的认定多半显得过于“人为”,且有的情况下甚至有损整体价值。比如,阿夫拉贾灌溉体系(Aflaj)1的价值无法撇开其养育的绿洲,以及早已消失了的历史语境和考古物件。这也使得水遗产经常因日常的工具性需求导致人们对水遗产历史的“长时段”熟视无睹。

需要提及的是,长期以来法国年鉴学派(the Annales School)对社会有形歷史(the tangible history)的敏感性。该学派坚持建立一个法国的总体历史(a total history of France)的必要性。该学派由Marc Bloch(马克·布洛赫)和Lucien Febvre(吕西安·费弗尔)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建立,Fernand Braudel(费尔南·布罗代尔)为其20世纪中期的代表性人物。他们认为,社会乃是建立在整体的价值上的,社会的整体远比其被单独考量的组成部分更重要。在我们看来,遗产正是如此。“历史长时段”引导我们对已经认识到的遗产(如很多技术和科学遗产)进行再阐释。这要求从社会建构的基础重新审视那些有形的条件,在这里具体指水及相关景观的建筑结构。不仅处理一个大的整体中那些重要的构件,还要全方位考虑在一个人类社会中那些解释了活跃着的长时段动态的因素。

运河被视为人类水遗产的一项特殊工程。它表现出在一个水文化中两类主要范畴(活态和遗迹)的重要性。那些仍然发挥功效的古代文化遗产构成了活态遗产,此外的构成考古遗存。但在二者中,其设计、建造和用途中牵涉到的基本元素是相同的,只是它们作为证明的力度不同,或所提供的历史知识有多寡。活态遗产还在演进,而考古遗存则已经凝固不变了。从承载着世界遗产公约精神的遗产概念,即有形遗产的层面来看,水首先呈现在灌溉工程和与水相关用途极为多元的诸建筑。在给定时段和地域,它们形成了水文化的技术基础。水的技术文化(technical cultures of water)这一理念,为认定遗产元素提供了主导线索。然后我们考虑地域因素、社会的和人类学的元素,由此再导入对表征(representations)和无形遗产元素的考量。可能需要勾勒出类型学,但需意识到范畴和亚范畴之间存在重叠关系:

1.获取、管理和控制水,使之为人的目的所用:

- 集水,排水,水井,水钻孔等;

- 各种规模的蓄水池,大坝,水池等;

- 输水的有形结构,给水干管;

- 上下游用水的处理(沉淀,过滤,消毒,再循环等)。

获取水的各阶段还有几个层面:有形层面(水利工程),拥有技術理论及知识的社会群体,用水的社会组织(可能有严格的限制)及相关表征。

2.在用水的多元类型导致明显不同文化特殊性的同时,在人们实现这些用途的多重领域内又存有相当的惯常性。因此,在更一般性的情况下,水利技术及其建筑、管理,常被视为一个小组,在与下列因素的关系中定义遗产属性:

- 住宅和家居生活;

- 城镇规划和建设;

- 农业,灌溉和渔业等领域对水的可持续性利用;

- 水能和能源产业等;

- 水道运输,运河等。

3.控制管理和对自然水的控制:

- 旱区,对短缺水资源的管理,相应的技术和社会解决办法;

- 多水、暴雨、洪水和防御技术:堤坝、围堤、蓄/滞水库,干栏式建筑,抽水系统等;

- 为用地或工业目的在湿润地带进行排水;

-  湿润地带的建设,地基,水利建筑等。

4.水与健康,水质及相关的表征:

- 关于水纯度和清澈度的概念;

- 饮用水;

- 在与身体,健康等概念的关系中,水(如温泉)的量度,如洁净和卫生度;

- 在与疾病相关时水的量度;

- 水污染。

5.水以及与水有关的知识,技术,神话和象征:

- 作为科学问题和技术问题的水;

- 水资源预报和水质预报;

- 作为象征和宗教主题的水。

6.水的文化景观:

- 与其有形文化环境相关的功能;

- 与其有形自然环境相关的功能;

- 作为景观项目及其价值(公园,园林,都市视野等)。

考察某个水遗产并认定其构成元素时,可以参考以上框架和各个评估构建的重要性。同时,此框架也可以帮助用来建信息库以资比较。以上每个基本的水遗产范畴又反过来涉及其他的遗产维度,因此还需要考虑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水遗产各个有形层面都要求来自人群和社会组织的技术型干预能力。水遗产既是说明一个社会技术成熟性概念的典型例子,同时也表现在对水利系统的控制和日常管理以及水利系统主体的设计和实现。它标示着人们通过集体工艺和社会组织让特定人类居住地得到过去无法想象发展的临界点。

二、水遗产中的诸种样态

水,构成一切人类文化中的一个根本性维度,这不仅因为所有文明都常规性地面对水治理问题,还因为地面地理气候条件的极度多样性(囊括了从洪水泛滥到干旱,从降水到地表水文活动,从喷泉到河流,从湖泊到含水层)。不同人群面对水问题的相似社会和技术反映,还取决于历史时期、技术制度的结构等。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决策,往往决定了他们与水的结构性关系,但同时,水文的、地理的、地质的条件又决定着重要的社会和技术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持续性和不可持续性,从而限定着人们的选择。这是一个动态且辩证的关系,不时受到那些传袭下来的特性,或者重大事件或灾难的影响。

众所周知,世界上的著名古代文明,特别是四大古代文明都以河流命名:两河 - 巴比伦文明、尼罗河 - 埃及文明、恒河 - 印度文明和黄河 - 华夏文明。以两河,即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为例,人们将两河称为“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其意思就是“水中央”[2]。埃及文明、印度文明也都与水存在着绕不过的关系。中华文明亦然,《尚书·洪范》录:“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洪范九畴,彝伦攸叙。” 这一段记录表明水灾害的历史记忆。“灾”字取洪水浩荡、波浪重叠翻滚之状[3]。而《尚书·禹贡》则记述了大禹治水始建“中邦”(“中国”原型)的故事。

水也因此成为人们理解文明,特别是农耕文明的基本文化因子。1993 年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出土一文,被命名为《太一生水》,其曰:太一生水, 水反辅太一, 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 是以成地[4]。可知水对“创世”的作用。古人滨水而居,取水之便与水患之危并在。中华文明可概之为农耕文明,农作生产,水字当头;没有水便无以生计;水对农业的重要性自不待说。在殷商年代,灌溉是否存在还不能确定,天雨于是成了最重要的来源,卜辞中有关卜雨占了很大的比例[5]。中国的雨量分布的趋势总体上表现为南多北少,历史上通过开凿运河以缓解中华大地的水量不均,人工调度水资源,中国的大运河正是基于不同的功能和水的利用而建造的水利工程;成为中华文明特殊的水遗产。

虽然世界上的运河遗产作为一种公认的形式存在,但在分类与公约认定的形式方面并不一致,原因是牵涉到考古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文化景观等。且在人与水互动的主要范畴中这一点尤其明显,因为这种互动中同时包括了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的多个领域。因此,我们只呈现一个关于那些已被公认的水遗产形式的概览。在这些项目中,水构成了某个复合体(比如一个镇,一个地域,一个景观,一个技术系统)的重要构件。有时,水这个要件只是简单提到,并未就其形式和意义等进行真正的分析,把水遗产当作一项具体的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核心元素来认定实属罕见,即便有,也通常被其他相伴的构件和价值联系在一起。对水使用之研究总是清晰地显示水只是服务于人类、社会、经济或审美而已。因此,水是典型的技术性遗产,成了一个服务于社会的工具。

这提醒我们,公约认定的遗产之广泛有机复杂性是很重要的。从操作功能看,这是分析和理解一个遗产的平台,收集构成的尽可能全面和细节的属性并存档,以便下一步对这些构件的定义中能够在细节上做到尽可能精准。我们知道,在技术和(或)科学遗产中通常只涉及诸多构件中一个专项的有形构件,即此项遗产的结构性特征,但有时也只是一个装饰,而那些未能靠自己满足世界遗产要求(突出普遍价值)的,则被公约规定为只是提名的一个条件。在一个更为广大且复杂的整体中,水利因素产生的往往是一个亚结构,一个有形的基础,一个文化实践的证明。它因而被整合进这个整体。因此,在践行公约时要注意均衡,要强调水利技术在那些过去已被认定遗产整体项目中的重要性以及其意义的在时间中的变化。比如,法国的the Pont du Gard最初被认定为是公元2世纪罗马纪念性建筑在高卢的杰出代表,具有高度的完整性。后来,在国家层面认为它是值得关注的桥,其承载着比它的建筑功能更为复杂和重要的年代。但最近,它被纳入一个更大的遗产项目:罗马时期尼姆(N?mes)城市供水系统(水渠),有了新的遗产价值。可见,它被认定的价值发生巨大的变化,而设计它最初的水利功能,直到最后才得以认定。

水的收集、存储和分配,在很多文明中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和后果,很多遗产也都还证明和说明这一点。很多甚至沿用至今,彰显着一个尤其漫长的技术时间范围,这是水遗产独有的属性:它们是可持续性的结构,这本身便是某个文明(可持续性)具体生动的代表。为了更深入理解水遗产的诸形式,我们从世界遗产名录中与水相关的遗產项目中,提炼出一个水遗产形式的概略,如下以供参考,并提醒大家水遗产形式的多样性。

1.水利技术标志性建筑。如,沃达蒸汽泵站(D.F. Wouda Steam Pumping Station,位于荷兰北部弗里斯兰省莱姆斯特兰),1比利时中央运河船舶升降机(the hydraulic lifts on the Canal du Centre),2注意这些遗产都由一整套建筑构成,在公约的系统里包括的水利遗址还有如伊朗Shushtar取水和蓄水大坝/大桥,法国米迪运河中的给水系统费霍埃尔大坝(Saint - Ferréol dam),英国旁特斯沃泰水道桥与运河(Pontcysyllte Aqueduct and Canal)等。

2.作为考古学遗址一部分的水利技术。比如约旦佩特拉古城(Petra)的运河,水池和隧道,沙特阿拉伯Al - Hirj水井,阿联酋西里的阿夫拉贾(aflaj)精密的灌溉体系等。

3.水的人工扩散,作为一个纪念碑遗址整体的景观要素。如印度泰姬陵前的水池,法国凡尔赛宫园林、西班牙格拉纳达阿尔汉布拉宫、意大利蒂沃利市伊斯伊斯特别墅殿和中国北京夏宫里的运河与喷泉等。

4.构成都市遗址里的水利技术。如荷兰阿姆斯特丹的防线及辛厄尔运河内侧的阿姆斯特丹17世纪运河环形区域,摩洛哥菲斯的麦地那(老城)的主水管道,伊朗巴姆城堡的暗渠。

5.作为水利技术的遗址所证明的各地域水利等发展,多见于文化景观中。比如,前面曾谈及的伊朗舒什塔尔古代水利系统(Shushtar Historical Hydraulic System),3中国都江堰灌溉系统,阿曼阿夫拉贾灌溉系统,荷兰金德代克村的埃尔斯豪特风车群(the Kinderdijk - Elshout watermills),德国上哈尔茨(the Upper Harz)的水动力采矿系统。

6.运河。已对运河进行了标准的主题演讲,参见(《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附录3),运河可以与它所属的此前已有的那些遗产范畴连接。

7.与湖泊和河流相关的景观。意大利文艺复兴城市费拉拉城以及波河三角洲(Ferrara, City of the Renaissance and its Po Delta),法国巴黎塞纳河畔,德国莱茵河谷等。

从以上世界遗产公约已认定的遗产项目中,水遗产形式的多样性可见一斑。人与水的关系,产生了诸多遗产,尽管其中大量水遗产都只是构成另一相当复杂遗产项目的元素/构件,但也有很多水遗产本身的权利和重要性便相当突出了。比如,确定那些宏伟的纪念性建筑和庙堂遗址恰好相反的是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精神去识别和认定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且细致入微的活动和民间建筑。它们代表的地理和历史繁多极致,几乎没有一个社会能够无水存续,或者说在人类的发展和扩展中最核心的问题便是水。这让我们不得不去关注水遗产的突出的广泛性,去勾勒代表案例的极大多样性。在容易认定的主要水利建筑之外,还存有大量民间的水遗产,很多情况下,二者如影随形,构成水遗产的城乡结合地带。

一个社会与其日常水遗产的关系以及与这些遗产所产生的威胁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也催生了诸系统性表征,贡献于社会和宗教的建设,还常常附着在其他一些信仰和象征系统之中,构成一套套无形文化遗产。

三、评估水遗产:完整性和原真性

由此可知,运河作为水遗产而言,完整性和原真性的问题尤其重要。运河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成分,像大部分技术遗产一样,它们面对一个双重限制:首先是维持,包括相关的使用和修改;其次是应变,这意味着要适应各种需求以及用途的变化。众所周知,运河在大的范围属于水利系统,因此,对于运河水利功能的保护,也就是水利遗产的维持最为根本。一个水利遗产要求它通过修缮和定期性翻修来保持其作为水利遗产的本质,比如,定期处理水密性、积淤、水利机械等。一个水利系统应该被视为一个固化的功能性机器,各部件处于互动之中。任何一个部件的功能障碍和弱化都会影响到其他部分的功能,甚至整体的正常运行。几乎任何一个技术系统,不仅水利系统,都是一个动态的整体,其管理者在管理中必须要采取一种全球视野的和功能第一的取向。若把一项水利遗产简化为其静态的建筑完整性,对这样一种活态遗产而言,是完全不够的。

因此,对水遗产而言,功能性完整(Functional integrity)是一个核心概念,它要靠技术性数据来确定。这也决定了在申遗的档案建设中必须包括此数据库。这同样适用于用途的原真性概念,包括运河技术系统中哪些仍遵照传统实践来使用,哪些属于历史变革中的部分。这涉及一个由维持和适应交织网络的历史,与一般意义上保护史的理念也是一致的。因此强调,水遗产使用的历史及其演进,在原真性的确立中的重要性,它不仅仅是遗存物的编年清单,更是要把各用水语境置入(placing into)历史的过程。换言之,“真实性”包含了传统的本真与后来注入、加入的技术因子;如水利系统的技术性管理,因外界因素(如战争)停止了几年甚至几个月,也会导致该系统的重大劣化。再要恢复,就必须进行复原工程,便会涉及或是技术变化,系统扩大,甚至于对被认为该淘汰的不合用功能的更新。工业遗产都有这个特性。

一般而言,一个水利系统不可避免地要与时俱进,要在不同时间段内进行技术和社会层面的更新:水文和气候条件、含水层、地方或地区人口、个人或集体需求等的变化,农业或都市的转型,水质的污染和退化等等。这是每一个沿用水利系统的命运,依靠可资利用的资源不断自我调适于人们功能上的需求。此调适能力是该系统可持续性的一个条件;但是随之而来的有形的和技术变化也就自然成为该系统维持的后果。这是评估完整性和原真性最难的地方,它要求加入对其技术史和社会史的考量。演进和技术变化,构成了该水遗产项目历史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该历史作为一个整体,还包括了其设计的历史。

逻辑性地,对环境的调适也就成了水遗产的价值,对仍在沿用的和业已成为考古遗址的水遗产都是如此。关于这一点需要再说明。目前还有不少仍在沿用的早期水利系统,它们的适应性和扩展都来自技术的革新,这与19到20世纪的工业化有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定数量的原真性参数,尤其是材料、形式和外观。钢铁、混凝土、化学防水等的使用,彻底改变了一些技术实践,机械和不同层次的泵送机动化也是如此。这些因素深度改变了水利系统的某些元素,导致它们的重建。它们因此带来了过去不敢想的便利,也极大改变了这些遗产某些原初特征,或是完善了它们作为一个组合体继续发挥同样水利功能的目的。

因此,有必要对变化的部分进行细致的技术性分析,并非旨在提出一个结论,很多构件元素都不是原初的,因此不具有原真性了,但是要去评估这种改变的程度有否让初始概念(the initial concept)得以维持,或原初技术的精神(the technological spirit)是否得以保持?必须要确定在历史变迁中,特定水系统的技术有否连续性(continuity),是否发生过大的断裂,是否它们因此改变了我们的理解,进而对该遗产价值的表达。本着同样的精神,对传统的和今天的系统中用水社会条件的分析,也构成使用的原真性的一个重要维度。在此,技术变化和有关水的律法变化之间的关联,是考量的重点。加上前面的表述性和评估性要素,构成特定运河遗产是否具有突出的普适性价值的可能性,抑或只具有区域性和地方性的重要性。

运河的世界遗产申报涉及遗产的保护、保存和管理诸多部门的协作,因此也关涉到多学科的协同。Michel Cotte教授撰写的“中东和马格里布地区的水文化遗产研究”第一版主题研究,就得到来自于水利遗产,考古、历史、土木工程和人类学等多个学科和领域专家学者们的支持,专家们坐在一起为这一新的遗产类型提供了跨学科的专门性耗时费力的努力,这也说明了这类遗产内涵的极度多样性。希望继续对全球其他区域的水遗产进行研究。这项遗产与今天直接相关,尤其是与“可持续性发展”。技术性工具看似简单,但其用途在漫长实践经验中不断得到精炼,使得很多世代得以在与他们的自然环境的和谐中存续。但水和用水,因诸多人为的(人口增长,生活方式改变增大的水用量,农业耗水增加)或是自然的(气候变迁)因素,近年来在有的地区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危机。

正如技术史上常常发生的那样,面对危机进行的技术创新,技术变革以更强大的力量和速度改变着现存遗产。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后果,传统水利设施长期以来进行的改变可以大致分3类。

1.通过机械和工业技术对现存系统进行重建和彻底(大规模的)革新;

2.调整和小规模保存,通常是在比较孤立的地区,或没有大型技术设施的地方,或当其遗产价值已被认定并特意加以保存的地方;

3.纯粹简单地放弃了传统而采用了新设施(比如深度深层化石地下水系统的开发利用,海水淡化,远距离输水工程)。

以上3種变化,一方面催化了运河工程遗产的确立;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不同类型的遗产,不论是有形的(水体和系统)还是社会的无形的(社会组织和用水的新价值)元素。不少学者聚焦在对最古老,最具有标志性的和最有教育意义的遗产的描述,包括用于收集、管理和使用水的历史技术系统,这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因为只有这些水利系统仍能沿用,才能说是真正地保护了它,这意味着,对遗产及其传统的保护而言,调适是必然的。那些经过千百年沿用至今的水遗产,的确是好的榜样,其自身就很有价值。希望能够帮助唤醒对这些遗产重要性的意识,不是对那些大型的鲜见的水遗产,作为一个纪念性遗址它们已然具有充分重要性,还包括那些民间的具有重复性的水遗产。

从世界遗产的申报情形来看,有的已被认可并提名,有的即将被提名,但还有两点要明确:(1)对已满足突出普遍价值并获得提名的遗产项目,有必要重新考量其中水遗产属性(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的重要性;(2)对一大批民间水遗产的意识日增,它们要么还未被认可,要么重要性还不足以被认可,因而,若不对它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它们的遗产价值将处于极其脆弱的状况。同时,仍然还有许多与水遗产相关的运河、水利、灌溉等历史遗留、遗存和遗址并没有,或暂时没有得到申报世界遗产的机会,需要我们以“世界遗产”的同样态度对待之。

四、结语

如果历史是“故事”(“历史”history,即his story“他的故事”)的话,那么,“洪水传统”(flood tradition)[6]170 - 190则无疑写在人类历史故事的开篇。因为几乎在世界各种文明类型、族群的族源创世神话都伴随着“洪水故事”(deluge story),而且故事情节非常相似,说明在洪荒时代人类所面临的问题具有相似性。水作为人类至关重要的生命和生活需求性功能和工具,“利 - 害”是人类亘古的认知和实践,但水的故事却大多从“厉害”讲起。作为历史的教训,水以两种方式惩罚人类:一种是洪水(大水);另一种是干旱(缺水),这构成了“人类自我毁灭的传奇”(legend of the Destruction of Mankind)[6]177。这也是对人类的训诫。

中华文明的“故事”也是从“水”讲起,并形成了中华民族最早的历史“文法”:天文 - 地文 - 水文 - 人文于一体。黄河文明之“河”之源1“咸言河出昆仑”[8] 。从实者说,到青海的“三江源”走一遭便知;从虚者说,“昆仑神话”之于中华文明肇始之重众所周知。大运河之人工“导水”何不可视之为大禹治水“遗志”之承,“洪范”之续?大运河作为中华民族主动与水的亲密合作、协作的工程,其善、其美、其重,嵌以中华文明智慧之浓墨重彩,嘱吾辈珍惜之,保护之,传承之。

参考文献:

[1]  ICOMOS. Culture Heritages of Water:
The Cultural Heritages of water in the Middle East and Maghreb. 2015.

[2]  许倬云.中国古代文化的特质[M].台北:经联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8:9.

[3]  许进雄.中国古代社会:文字与人类学的透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09.

[4]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 1998 :125 .

[5]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M].北京:中华书局,1988:523 - 524.

[6]  Byron C. Nelson The Deluge Story In Stone ——A History of the flood theory of Geology[M]. Minneapolis:
The Division of Bethang Fellowship, Inc. 1968:170 - 190.

[7]  郦道元.水经注[M].陈桥驿,译注. 王东,补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8.

[责任编辑: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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