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9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01 16:21:19 浏览量:

 市2019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

 2019年,XX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增强村(社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

   1.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学习培训。组织一期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培训班,集中学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等相关内容,提高法律顾问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任务。

    2.试行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签约模式。在乡镇(街道)举行由法律顾问督导员、指导员、联络员、村(社区)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参加的集中签约仪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促进双方沟通了解。

    3.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督导员、指导员、联络员制度。由市司法局领导任督导员,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任指导员,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对口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指导、督促法律顾问积极履职,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村(社区)之间的沟通联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1.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人员配置。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双向选择的调整原则,结合法律顾问2018年工作表现、自身意见及顾问村(社区)的评价,对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法律顾问名单见附件2)。

    2.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信息。在村(社区)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对外公布本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职责、执业机构、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对调整的法律顾问信息要及时进行更新。

    3.进一步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加入顾问村(社区)居民微信群,并通过微信群开展工作,定期发布日常法律知识、法治资讯,以案说法,认真解答网上法律咨询,及时发现和制止网络违法信息。

    4.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制度。继续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评分办法,通过督导员、指导员的日常监督指导、工作微信群实时上报顾问服务动态、掌握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情况。考核以日常掌握的情况为主,电话回访、村(社区)评价、法律顾问工作记录、年终公开述职为辅的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见附件1)。

    5.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激励机制。鉴于物价水平的上涨及村合并后工作量增大,决定适当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交通补贴标准,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正常开展工作。

    6.继续开展法律顾问述职评议。年底抽取部分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进行公开述职,由村(社区)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会人员对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1.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领导。

    2.市司法局督导员、指导员、联络员要积极履职,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和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指导法律顾问工作线上线下同步开展。

    3.各基层司法所要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协调联络,指导督促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4.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与法律顾问联系对接,为法律顾问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提供便利,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5.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强化内部管理,督促本单位执业人员切实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附:1.XX市2019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

   2.XX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览表(2019年)

   附件1

   XX市2019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

   为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客观评价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考核方式

   考核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由市司法局负责按计分细则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台帐,台帐包括:督导员、指导员的日常监督指导掌握的情况、微信群实时上报的顾问服务工作情况、实地走访情况等。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台帐作为考核主要依据,结合电话回访、村(社区)评价、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年终公开述职等情况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当年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于2020年元月1日前对本年度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连同法律顾问工作登记簿交市司法局。

    三、计分细则

   1、开展实地走访(20分)。全年到受聘村(社区)走访、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记20分,每少一次扣10分;

   2、解答法律咨询工作(5分)。及时解答村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耐心做好法律咨询解答的,计5分。全年无人咨询的,本项计分3分。因解答不认真或态度不好被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扣1分,造成咨询人损失的,该项不得分;

   3、化解矛盾纠纷(10分)。积极为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帮助,依申请参与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记10分;经顾问单位申请或市司法局、市三调联动办通知后无故不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每次扣5分;村(社区)全年未邀请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本项计8分。

    4、协助村(社区)开展法治创建工作(10分)。协助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审查村(社区)经济、项目建设合同,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村(社区)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记10分。村(社区)未邀请参与村规民约修订或合同审查的,本项计8分。

    5、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分)。到村(社区)上一堂法治课或开展一次以上集中法律咨询活动,记10分。经核实,开展了活动但未提交授课教案和咨询活动照片的扣5分;未上一堂法制课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该项不得分。

    6、利用微信开展法律服务(15分)。加入村(社区)居民微信群,每周发布日常法律知识、最新法治资讯,及时解答基层群众的法律咨询的计15分。未按要求发布法律知识的,每月扣1分,未加入村(社区)微信群的本项不计分。(以上报截图为准)。

    7、记录工作日志及上报工作信息(10分)。认真记好工作日志,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记5分;通过微信及时上报实地走访、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现场工作图片、文字信息的,计5分;未及时上报工作登记薄或通过微信上传工作信息的该项不计分。

    8、法律顾问督导员、指导员、司法所和村(社区)评价(20分)。年底由法律顾问督导员、指导员、联络员和村(社区)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其中法律顾问督导员评价记3分、指导员评价记3分、司法所评价记4分,村(社区)评价记10分。

    9、一票否决项。因法律顾问原因激化矛盾、挑起不必要诉讼,引发上访或被投诉的,或者在随机抽查公开述职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该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补贴不予发放。

    四、法律顾问工作补贴

   (一)补贴发放原则

   村(社区)法律工作补贴实行公益性与适当补助相结合,考虑离市区的路程远近和交通便利条件,按类别不同确定补贴标准,依据村(社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二)补贴发放标准

   1.交通、通讯补贴:一类村(社区)490元/年,二类村(社区)530元/年,三类村(社区)620元/年,四类村(社区)660元/年。

    2.授课补贴:到村(社区)组织基层干部、村(社区)民上法治课的,补贴授课费100元/场(次)。

    3.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对现场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并成功的,每件补助100元。

    (三)补贴及奖励发放办法

   根据本方案考核评分结果,得分85分以上的为优秀,发放100%补助;70-84分为良好,发放90%补助, 60—69分为合格,发放80%补助;60分以下或被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不予发放补助。

    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择优评选年度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予以表彰,并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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