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寺湾采油厂私家车辆驾驶人安全承诺书
为了增强职工交通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明确私家车辆驾驶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单位利益不受损失,特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单位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做到安全行车。
二、不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机动车辆登记注册和相关证件、手续等。如有违反,本人同意按照油田公司和下寺湾采油厂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严格遵守下寺湾采油厂关于不准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从事生产和公务活动的规定。如有违反,完全属于个人意愿和行为,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四、驾驶私家车上班,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提供的停车位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场所,决不乱停乱放,停车期间车辆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由本人承担后果。
五、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造成本人伤亡不符合工伤办理条件的,保证本人和家人、亲属不无理取闹。
六、因私家车驾驶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不当而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七、驾驶私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主动向单位领导汇报,保证不影响工作或让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至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止有效。本人如对现有车辆进行转让或新购车辆,保证在办理相关法定登记手续后24小时内向单位领导汇报,并自觉按单位规定和要求进行登记、接受教育和监督管理。
九、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工作单位及王坪交警中队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人与下寺湾采油厂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该承诺书自动失效。
单位
部门
车主
姓名
车辆
型号
车牌号
车辆保险日期
驾驶证
号码
联系电话
承诺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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