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铺面的基本情况
1、该铺面坐落于**县人民路( )号( )号。
2、该铺面为2间临街铺面,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铺面租赁期限
1、该铺面租赁为叁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第三条:铺面租金
1、租金:每年 拾 元整(¥ 元)
2、签订此合同乙方需一次性交纳水电及房屋维修保证金 万 元(¥ 元)。如乙方造成房屋损坏,甲方扣除修理费用后余款退还乙方。 合同执行完毕后,乙方如不继续租用房屋,甲方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3、交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即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人民币:万元整(¥ 元) ,每年提前30天支付次年租金。
第四条:铺面以及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支付所有产生的房屋租赁税以及其他所产生的各项经营费用。
2、每月由乙方负责缴纳当月的水电费,以相关部门出具发票、收据上记载的金额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间,在合理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若无故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装修费、损失费及一切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所有活动合法,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2、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擅自转租转让他人,经核实发现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房屋。
4、经甲方同意,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后,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该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内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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