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实施医疗资源协作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8 10:26:09 浏览量:

XX县实施医疗资源协作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资源纵向整合、分工协作,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根据《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实施医疗资源协作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合,通过建立对口帮扶、签约服务、多点执业、资源共享、医保调节、双向转诊等机制,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形成有序就医格局,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实现群众方便、省钱、放心、舒心就医,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纵向合作、横向竞争。根据县域医疗资源现状和需求,兼顾历史上已经形成的合作基础、乡镇居民就诊习惯,形成“一个龙头”县中心医院(县中医院)、“三大专科”(妇幼保健院、县直医院、精神病医院)、“五大中心”(远程心电中心、远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后勤保障中心)、“七个统一”(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业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统一信息平台管理、统一药械审核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医疗资源协作服务工作机制。使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得到优化,在方便群众、节约费用的基础上形成纵向互相协作、横向良性竞争机制。

(二)稳妥起步,循序渐进。对口帮扶、技术合作早期先行,以点组线,以线促面,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深化合作,实现县域医共体组建全覆盖。按照“七个不变”(保持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法人资格、性质、编制、财政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不变)组建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的医共体,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服务新体系,基本形成业务管理一体化、服务连续化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三)统分结合,政府监督。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医共体内各单位名称、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加挂“XX县医共体xx医院”牌子。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保持相对独立的医疗业务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县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医疗收入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拟订草案,成员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三、医共体组建方式及功能职责 (一)组建形式。以县中医院综合医疗为龙头,辅以县妇幼保健院孕产妇保健、县直医院慢性病特色专科、精神病医院精神专科技术力量,联合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

(二)职责分工。县级牵头医院: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100+N”病种、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及转诊任务;
承担对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对口帮扶、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
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

基层卫生院:承担“50+N”种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治疗管理等任务,开展部分常规诊疗和康复、护理等治疗。承担本机构的医保医疗费用补偿;
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上报等其他工作。凡卫生院能够收治的病种,原则上留在乡镇卫生院诊疗。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全覆盖,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开展健康养老、养生治未病、慢病康复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开展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

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疾病控制等工作,充分发挥村医导诊作用,引导群众养成“有效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

四、管理模式及功能职责 卫生健康委承担医共体日常工作,负责政策指导、规划实施、准入标准、行业监管,牵头做好对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和干部管理等政务服务。医共体执行医管委决策,医共体的运行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牵头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统筹协调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运行方针、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长由牵头医院的院长担任。理事会在牵头医院下设医共体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应依据本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医共体章程。牵头医院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疗资源协作协议书。章程和协议书文本经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后生效。

医共体设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接受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统筹做好辖区居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慢性病长期照护等健康管理工作 五、运行机制及模式 (一)统一行政管理,高效节能发展共赢。医共体成员单位根据医疗业务实际需求报医管委批准后对人员统一培训、调配使用,统一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工作纪律、奖惩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

(二)统一人员管理,深化县乡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推进备案制管理,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建立医共体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探索建立“县管乡用”、“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职业吸引力和服务能力。

(三)统一成本核算,改革县乡医疗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财政预算经费由本单位管理,乡镇成员医疗机构由县卫健委财务结算中心统一核算、分开管理,基本支出分月拨付。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财政投入方式不变;
医疗收入资金根据医共体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算和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医共体核算和分配。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资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医共体内院长实行 “年薪制”。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同时接受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

(四)统一业务管理,教学相长提升服务能力。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医院等级用药标准统一制定医共体内部各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
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五)统一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使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提高服务的效率,保证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落实到位。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对医共体内各家医疗机构进行内部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配机制不得与医务人员的创收挂钩。XX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要采取日常考核与月、季、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对医共体内县级牵头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作用发挥情况等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和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及质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年补助总额和下年度补助经费预拨比例挂钩。

(六)统一信息平台管理,推动医疗服务流程再造。统筹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依托信息平台建立远程医疗合作机制,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服务,构建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新体系。

(七)统一药械审核管理。加强网上采购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网采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网上采购流程。药品和高值耗材验收入库后要在医药采购平台及时点击入库,确保实际采购数量、金额与平台数据相一致,严格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

六、工作任务 (一)建立业务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县级医院要有计划地对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分组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举办1-2期以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为对象的常见病诊断、鉴别与临床治疗技能培训班,每年举办1-2期以村医为对象的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班;
要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针对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大力培养全科助理医生。

(二)推进分级诊疗,规范转诊转院制度。制定县级、乡镇医疗机构自身诊疗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疾病谱,县级不少于100种、乡镇不少于50种。一般常见病应在乡镇卫生院诊治;
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应由县级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乡镇卫生院就地治疗;
受乡镇卫生院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应转往县级医院诊治。村卫生室和乡镇医疗机构转来的病人,县级医院应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入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在县级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并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医疗机构,县级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三)专科合作或联合病房,提升县内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功能定位及各成员单位的业务特点,县级医院根据自身特点,合理分类开展重点学科建设,避免恶性竞争;
与乡镇卫生院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对口支持关系,开展合作专科或联合病房。县卫健委和医保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服务支付与运行模式。完善入出院标准和支付政策,使住院患者在急性期和康复期之间合理流动。完善医疗护理入出院标准和支付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

(四)探索多点执业,建立业务指导协助机制。建立医师执业自动多地点机制。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由各医疗机构报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审核后,到县卫健委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登记、备案手续。

(五)实现资源共享,搭建县域信息平台。“建立区域医疗共享信息平台,以信息网络、电子病历系统等现代服务支撑共性技术为基础,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真正实现区域内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推进“心电中心、影像中心、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后勤保障中心”建设,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探索在医共体内实现各项检查结果互认,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积极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病理及一些影像诊断等工作。

(六)完善医保支付,强化医保的保障作用。推进完善按病种、按床日、按日间手术等付费制度改革。针对不同疾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制定差异化的报销政策,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在医疗联合框架内,下转患者免除下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上转患者只需补缴差额部分,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开展的检查、检验和远程诊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下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报销;
实施医保对不同医疗机构差别化补偿,完善门诊统筹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可根据下转患者病情需要,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按医嘱备案采购非基本药物,保证下转病人用药连续性。

(七)开展签约服务,推动医疗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和强化一体化管理,优化村医队伍,改善村医服务手段,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有资质的全科医生或乡村医疗机构组建全科医生(或乡村医生)服务团队,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在落实免费“服务包”基础上开展有偿签约服务,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探索建立家庭医生考核机制,将签约服务人群住院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并与家庭签约医生报酬挂钩。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提供相应的交通工具。通过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引导县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共体工作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政策支持,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医共体健康发展。卫健委负责组织医共体的实施,制定转诊转院、绩效考核、对口帮扶、人才培训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行为、医疗人员服务质量监管;
医保局负责医保基金的监管、拨付,参与医疗行为监管和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定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相关支持政策;
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投入和补助政策,医保基金的监管、及时拨付以及参与绩效考核,并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乡镇卫生院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与县级医院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等诊断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为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编办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管理,牵头落实编制备案制的相关规定;
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医共体编制内所需人员的聘用和流动管理,医护人员晋升晋级管理规定,推进落实“两个允许”激励政策,完善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资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
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贫困群众的救治经费保障工作;
宣传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做好医共体宣传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好对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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