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爱民模范事迹材料

时间:2021-08-03 10:16:08 浏览量:

【篇一】

**,男,1968年11月出生,1991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现任**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山河派出所“**警务室”警长。先后被评为“公安部每日一星”、“**省劳动模范”、“**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标兵”、“全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25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践行着人民警察无私奉献、忠诚履职的诺言。工作脚踏实地,服务尽心竭力,处处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品行和风范。为侦破辖区群众被盗的万元木耳,他铁面无私,多年的同学被绳之以法;

为帮助百姓找回丢失的马匹,他爬冰卧雪,夜行20多里将马匹交给失主;

他义务为35名年岁已高的退休老人领发工资、报销药费40余万元无差错、请医送药300余次;

他捐出7000多元帮助13个贫困孩子就学读书,无偿借给种植户现金3万元,打造了连续十五年重大案(事)件的平安社区,受到各级的表彰肯定。

25年来,**用真诚和爱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他用心为百姓想事、他用情为百姓做事、有事找石龙成了当地百姓的依靠,他用博大的胸怀和无私的大爱,坚定地要在大山深处永远作百姓心中的一块“暖心石”!

【篇二】

**,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分局社区警务三大队大队长,一级警督。从警26年来,**始终扎根社区,心系百姓,忠诚履职,全心全意为辖区百姓办好事、做实事、解难题,用点滴实际行动,架起感情桥、深厚警民情,赢得了辖区百姓的赞誉。工作中,他钻研业务,是群防群治志愿者的组织者和单元工作法的坚定执行者,实践总结出的“三层”“四勤”“五法”“六心”工作法,实在、管用,成为更好服务百姓的宝典;

他不满足现状,始终追求卓越的警务工作,与时俱进,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速警务技能;

他淡泊名利,不被世俗侵蚀影响、不被生活艰辛所动,从警26年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信条不褪色,成为辖区百姓心中的“好人、亲人、能人”。**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省第十届劳动模范、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省政法战线“学、创”活动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省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提名奖、两次荣获全省爱民模范个人、三次获得全省最佳责任区民警,大庆市第九届“十佳”青年、大庆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警官等40余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八次。

【篇三】

**,男,1982年出生,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分局北山派出所副所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全市劳动模范、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法制员、全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全省“十佳社区民警”、龙江最美人物(警察)称号。

参加工作以来,**同志扎根基层默默耕耘,怀着对党的赤胆忠心,对公安事业的执著热爱,诠释着一名公安民警的人生真谛,彰显着一名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职业情操。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点一滴呵护辖区群众的冷暖;

他任劳任怨、勇于担当,关心关注辖区企业的发展,为金色盾牌增添了光彩,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赞誉。工作实践中,他躬耕淬火,逐渐成为派出所的业务骨干,无论是单位同事还是辖区群众,每每遇到法律上的难题都会请教他。

三年来,通过他手诉讼人犯36人,治安拘留违法行为人34人,参与办理56起刑事案件、231起治安案件,调解矛盾纠纷320起,经过他手处理的那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没有一起案件或矛盾纠纷因当事人不满意而引发群众投诉。

【篇四】

**,男,汉族,1962年12月12日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96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县公安局东郊派出所民警。

**在东郊派出所工作了23年,扎根农村23年,坚守一线23年,奉献了23年,他像对待亲人一样热情服务着每一位百姓,当地老百姓都亲切称他为“老刘”。他23年如一日,足迹遍及了东郊乡的每寸土地;

他用无数令人感动的小事,温暖了辖区2万多村民的心,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爱人民、警民一家亲”的爱民情怀。“有事找老刘”已经成了这一方百姓的口头禅,他的电话号码和微信成为了为民服务的“名片”。**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的先进事迹多次被媒体争相报道。

**先后被评为**县优秀干警、优秀公务员、爱岗敬业标兵;

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

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被**市公安局党委授予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第三届**市公安机关“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

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多次;

2017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2018年被**市委授予“**市首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篇五】

**,男,汉族,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梅里斯分局瑞廷派出所外勤民警、达呼店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卧牛吐派出所副所长,现任**市公安局梅里斯分局达呼店派出所教导员。先后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受到市局嘉奖,2017年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如春风般温暖,似春雨般及时。扎根基层派出所15年,**把对百姓的爱融入到工作的点点滴滴上,倾注在工作的方方面面里,体现在工作的时时刻刻中。他勇于担当,把困难当作前进的动力,工作中不分份内份外,只要群众找到他,就一管到底;

他恪尽职守,把强基础视为工作的基点,坚持每半年对所属辖区居民走访一遍,15年来从未间断;

他临危不惧,把群众需要化为坚实的行动,危机关头,总是第一个冲上去;

他精准扶贫,把“共同富裕”当作最高任务坚决落实,确定了“扶难、扶心、扶贫”的“三扶”工作准则,真心扶贫彰显爱民情怀。

从警以来,**调解纠纷、查处治安案件、侦办刑事案件上千起,没有一起投诉案件发生,用担当与付出、用勇气与执着,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方针落到实处。

【篇六】

**,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二级警督,199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刑警大队侦查员、副中队长、中队长,联兴派出所所长等职务,现任**市**县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副所长。

自任东风派出所副所长以来,**同志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根本要求,团结带领全体民警,大力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倾尽全力服务辖区百姓,努力做群众的“好人、亲人、能人”,在爱民为民、服务群众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深受辖区百姓的信赖和好评,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6次,2008年荣获“**县十大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2016年被**县人民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和派出所全体民警把辖区群众当成亲人、家人,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辖区群众踊跃的为派出所提供各种线索,积极参与治安巡逻。近几年来,他带领民警相继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百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万余元,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

**同志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情系群众,心挂百姓,用全部的感情与热情、心血与汗水,为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保辖区一方平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十佳爱民模范事迹材料八篇

【篇1】

**,女,1981年10月生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0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派出所教导员。从警15年来,先后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市“三八”红旗手、**市首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2017年光荣当选**省第十二届党代表。

作为**派出所历史上第一位女教导员,作为**精神的践行者,她将“爱人民、讲奉献、保平安”的**精神薪火相传,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百姓亲切地称她为“警察闺女”。在**工作十三年,她常年照顾孤寡老人赵某,在老人病重期间,她更是放弃了回家照顾自己的小孩,天天守在赵某身边,陪伴老人走完了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现在,**仍然坚持每个月领着“老太太巡逻队”的三名80岁以上的独居老大娘一起去洗澡,做她们的“监护人”。她在派出所建立未成年人活动室,义务担任留守儿童和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的课外辅导员。举办“**百姓讲坛”、组建“安全文化宣讲团”,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宣讲活动,使**辖区群众的安全“意识防”显著提高,群众获得感更实、满意度更高、安全感更强。

【篇2】

**,男,汉族,46岁,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23年来**同志始终奋战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4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0余名,其中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就达220余起,抓获省厅督捕逃犯牛某祥、崔某富等已成为**市公安局的经典案例。2011年任禁毒大队长后,他凭借过硬的基本素质和不懈的努力,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查获吸毒人员186名,配合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侦破三宗系列毒品案件21起。

从警以来,**同志共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七次。2012年5月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省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2015年5月,获得**省禁毒先进个人。获得佳木斯市“最佳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先进个人”、“飓风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优秀教导员”荣誉称号。获得县级“十大杰出青年”、“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二十余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同志担任驻村工作队长,任劳任怨将一个破落村带成了先进村。

【篇3】

**,男,1966年10月28日出生,共产党员,现任**地区塔河县公安局绣峰派出所所长。2009年获得地局嘉奖,2011年被评选为

全区公安机关先锋民警,并荣获个人三等功,2017年5月被评选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从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开始,他时刻不忘自己入警时的忠诚誓言,常年照顾辖区内六十多岁的老人刘冬梅和付庭芝、陶贵珍夫妇,为老人劈柴、修房子,每逢过年过节,便送去粮油米面。2013年以来,绣峰林场外出人员较多,他主动帮助外出居民办理身份证件,从无推诿。

2014年5月27日,在绣峰林场有两名老人在采摘山野菜期间林某突发心脏病,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患病人员在**的救助下顺利送到塔河县医院。

在人口管理工作中,辖区1191户信息全掌握,重特大恶性案件信息能铭记在心,牢记居民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汽车和摩托车牌照号,每年的派出所年终考核中,他都名列前茅。

在**看来,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一名公安民警的本分,一颗赤诚之心为民奉献了29年,以前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亦是如此。

【篇4】

**,39岁,党员,大学文化,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市公安局**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由于工作突出,**同志多次获得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十佳追逃能手、优秀户籍民警等荣

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两次。特别是他在打拐反拐工作上做出的突出贡献,赢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受到中央及省市媒体的高度关注。

从警14年,**同志始终扎根基层,将打击违法犯罪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0余起,抓获逃犯80余人,处理治安案件900余起,化解群众矛盾500余件,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创建平安**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心系百姓助危解困,坚信“百姓身边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出实招、办实事,竭尽全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他驱散绝望,让爱涌尽。2014年以来,**利用业余时间,投身于打拐反拐等公益工作中,帮助60多个家庭实现了团圆梦,25次参加央视《等着我》节目现场录制,央视多次发来感谢信,并成立**工作室,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亲自授牌,**同志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警察。10月11日,**市法治专场文艺演出中,**存爱于心、践爱于行的感人事迹被编排成小品《等着你》搬上了舞台,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篇5】

**,男,1974年3月10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三级警督,现任**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光明派出所户籍内勤。

从警20年期间,**同志从社区民警做起,先后在治安民警、刑侦民警、内勤民警岗位上工作。多年来,他恪守着入警时的铮铮誓言,一直扎根基层,默默奉献,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虽身患两种癌症,却处处发挥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在平凡岗位上屡创佳绩,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成为宝山公安分局一道最美风景线。

由于业绩突出,他曾多次受到市局、分局嘉奖、荣立三等功3次;先后被授予全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全市优秀志愿者、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最美警官、全市公安机关“五星”内勤民警、全市派出所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始终践行着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事迹相继在**日报、东北网、**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报道。涅槃重生的他用“忠诚”二字践行了一名民警平凡而神圣的职责。

【篇6】

**,现任**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社区警务六大队副大队长,八达村驻村民警。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同志始终牢记入警誓言,虚心学习、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以热情的服务、扎实的业绩,赢得了辖区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作为一名驻村民警,**扎根基层,服务百姓,驻村六年多来,共走访辖区群众2041余户6042余人,上门服务300余次,为群众捎办事项100余件;他打牢基础,构筑平安,在辖区安装视频监控点位90处,对辖区主要街路、居民区形成视频监控网;他创新战法,服务实战,成功总结了“查、筛、锁、捕”四字追逃工作法,为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追逃工作新战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贡献。

**先后荣获“**省劳动模范”“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市社会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市五四青年奖章”“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荣获个人嘉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作为一名普通的驻村民警,**同志所做的一切都是平凡的小事,没有什么英雄壮举,但一件件小事更反映了他扎根农村无怨无悔、服务群众尽职尽责的爱民之心。

【篇7】

**,男,1968年11月出生,1991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现任**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山河派出所“**警务室”警长。先后被评为“公安部每日一星”、“**省劳动模范”、

“**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标兵”、“全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25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践行着人民警察无私奉献、忠诚履职的诺言。工作脚踏实地,服务尽心竭力,处处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品行和风范。为侦破辖区群众被盗的万元木耳,他铁面无私,多年的同学被绳之以法;为帮助百姓找回丢失的马匹,他爬冰卧雪,夜行20多里将马匹交给失主;他义务为35名年岁已高的退休老人领发工资、报销药费40余万元无差错、请医送药300余次;他捐出7000多元帮助13个贫困孩子就学读书,无偿借给种植户现金3万元,打造了连续十五年重大案(事)件的平安社区,受到各级的表彰肯定。

25年来,**用真诚和爱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他用心为百姓想事、他用情为百姓做事、有事找石龙成了当地百姓的依靠,他用博大的胸怀和无私的大爱,坚定地要在大山深处永远作百姓心中的一块“暖心石”!

【篇8】

**,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分局社区警务三大队大队长,一级警督。从警26年来,**始终扎根社区,心系百姓,忠诚履职,全心全意为辖区百姓办好事、做实事、解难题,用点滴实际行动,架起感情桥、深厚警民情,赢得了辖区百姓的赞誉。工作中,他钻研业务,是群防群治志愿者的组织者和单元工作法的坚定执行者,实践总结出的“三层”“四勤”“五法”“六心”工作法,实在、管用,成为更好服务百姓的宝典;他不满足现状,始终追求卓越的警务工作,与时俱进,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速警务技能;他淡泊名利,不被世俗侵蚀影响、不被生活艰辛所动,从警26年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信条不褪色,成为辖区百姓心中的“好人、亲人、能人”。**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省第十届劳动模范、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省政法战线“学、创”活动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省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提名奖、两次荣获全省爱民模范个人、三次获得全省最佳责任区民警,大庆市第九届“十佳”青年、大庆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警官等40余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八次。

作者的才华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真的很难表达我的喜欢。

推荐访问:爱民 模范 事迹材料

《十佳爱民模范事迹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