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0-03-11 17:20:49 浏览量:

  行政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中心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 (二)基本原则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冷静处理、规范有序、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受区应急委统一领导,负责领导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沈于东(区政府办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春艳(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亚娣(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科室、各窗口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67591869),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和意见,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二)职责 研究制定中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和领导中心应急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预防和联合救援行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区应急委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区政府救援;做好中心年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结分析工作。 三、预防措施 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突发性事件的教育,适时组织职工对防火、防震、防洪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意识,提高应急处理的实战能力;强化对应急工作的管理和监控,制定制度,落实责任,按季度或需求对中心存在的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和抽验,对检查和抽验不合格、不过关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置,并进行防火、防盗、防网络系统入侵破坏的设备标准化配置,做到使用方便、安全。  四、处理方法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涉及本单位的群体性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无论是发生在中心还是在其它地方,都要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了解详细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分管领导。同时要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中心领导小组要服从区政府统一调度,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本级。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工作人员情绪,避免矛盾激化。要严防出现越级上访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现象发生。 3、答复、善后处理。服从安排,严格按政策答复,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不能发表带有倾向性和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言论。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中心领导小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报道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要认真分析事件的起因,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在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预防事件的再度反弹。对直接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科室、窗口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在处置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科室、窗口和个人要予以表扬。 五、分类应急预案  (一)一般地震灾害、洪水灾害和火情灾害应急预案  1、当一般地震灾害或洪水灾害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向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以确定中心应急工作措施,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进入临战状态,第一时间到岗到位有序组织指挥,做到高效组织、高效指挥、高效运作。 2、震情、灾情确定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成立抗震、抗洪、抗灾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在中心遇险人员的抢救、公共财产的转移、现场排险等安全工作,及时监督调拨应急食品药品、饮用水等储备物资,及时消除灾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时进行疾病控制预防,尽快恢复中心正常工作并及时安排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抗灾工作。  (二)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当停水、停电时,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排除事故可能引发的其他隐患。  2、停水时,应及时组织水源,保证服务期间人员的正常饮用;为保持公共卫生间清洁,应采取适当控制使用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抢修维护,尽快恢复供水。  3、停电时,应立即检查中心电源线路故障,关闭电脑主控机房设备,进行数据自动备份检查,中心电脑、电器、显示屏等设备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修,稳定正在办事群众的情绪。  4、停电故障排除后,窗口工作人员尽快做好资料的电脑补录工作。  (三)盗窃应急预案  1、当发生盗窃和破坏案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首先要保护好案发第一现场,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情况向公安局110报案。  2、应急领导小组要采取清点被盗物品、回放监视画面、禁止闲散人员接近现场、控制人员进出等措施,为准确破案提供依据。  (四)治安或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中心有争吵或一般纠纷,当事人员和应急办应保持克制、冷静、公正予以化解,防止事态升级。或接报中心内有人实施暴力行为,应及时报告物业安全保卫巡查人员和应急领导小组或报公安“110”。当事人员应保持冷静,对能及时控制处理的应及时控制处理,尽可能制止一切暴力行为,并注意自身态度和方式,使用语言要文明,然后由物业安保人员或公安人员将有关肇事人员带离现场,进一步核实情况,并依法律途径进行处理。如果肇事人员中途逃离,应留意肇事人员的衣着相貌特征以及逃跑的交通工具特征及车牌号码,以便在公安警务人员到场后协助调查。  2、监控室电子监控录像应由办公室人员协助物业部负责,并做好整个过程的录制及保护工作以备查。如事件中中心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摄下照片、保护现场,物业保安巡查人员负责控制肇事人员,劝留目击者或留记联系方式,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客观及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需要,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发生武力冲突或口角。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的,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  (五)网络被入侵攻击破坏应急预案。 1、当中心网络系统受到严重入侵攻击破坏时,网控技术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并通知各科室和窗口进行人工应急操作,关闭中心网络数据服务器,及时对网络系统被破坏的程序进行检查,抢修被入侵攻击破坏所造成的软、硬件损失,及时恢复数据使用功能。  2、综合科定期给服务器安装杀毒软件补丁,禁用GUEST 帐号,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禁止建立空连接,定期备份数据库,防止各类密码被盗,防止垃圾邮件和邮件炸弹。 (六)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中心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窗口知情人员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卫生部门。 2、领导小组负责疏散办事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心进出制度,并对中心办公场所进行清理、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处理,对中心工作人员实施针对性的免疫预防接种,同时加强常规计划免疫接种,确保不出现免疫空白;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中心正常工作秩序。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由中心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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