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全面深化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工作

时间:2021-06-17 16:01:07 浏览量:

近日,阳泉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行动的通知》。这一举措是在2020年全市开展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基础上,结合今年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际,对选派工作的再深化、再部署、再推进,是着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的具体举措。

《通知》明确,此次选派对于“无人可选、有人难选”的村,坚持“需派尽派”,主要从市、县、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特别是对熟悉经济工作、具有带富致富能力等优势特长的可优先选派,鼓励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村任职。选派工作采取组织推荐、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以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岗位确定、人选推荐、资格审核、任前培训、到岗任职等工作。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自愿到村任职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推荐到有关县(区)委组织部,按程序择优使用。

《通知》指出,选派干部全面履行党章党规规定的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到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届(5年),鼓励选派干部长期在村任职。任职期间必须驻村工作,不参加原单位各项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抽调从事其他工作。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后,要以抓党建为统领,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工作,同时要注重培养帮带出本村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通知》强调,选派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行政、工资及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继续享受原单位各项待遇。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县(区)委组织部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开展谈心谈话和履职评估,建立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人员动态储备库”,将集中选派人员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储备库,根据需要随时择优选派。选派干部的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报名工作从6月份开始,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名工作6月25日前完成;7月15日前,各县(区)委组织部确定选派人选;7月31日前,选派干部到村开展工作。(来源:阳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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