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警保交联动推进“两站两员一长”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06 20:06:22 浏览量:

深化警保交联动推进“两站两员一长”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化警保交合作,推动农村地区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员、路长建设,现就全县深化警保交联动推进“两站两员一长”机制建设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契机,围绕平安乡村建设目标,整合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与保险行业资源,共同推进农村“两站两员一长”建设,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率和农村机动车投保率,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坚持创新理念,协同共治,针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薄弱的实际,拓展和深化警保交联动工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补足农村管理力量短板,做到联动融合、基础共建、风险共治、安全共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防范有力的“路长制”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覆盖率和农村地区机动车投保率“双提升”,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伤亡率和保险赔付率“双下降”,切实提高社会协同共治水平。

分项目标:
(一)警保联动队伍及合作劝导站建设目标:全县公安机关、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共享资源,通力协作,力争通过三年的建设、提升和巩固,在我县农村地区实现警保合作劝导站全覆盖,并打造一批高标准的警保合作劝导站,实现“一站多能”,融合组建满足工作要求的农村劝导员队伍,实现“一人多岗”。在2019年每个县区已建成2个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基础上,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造1个一级或二级警保合作劝导站;
2021年,乡村道与国省县道交汇路段,交通流量较大的乡镇、村主要道路交汇路段,乡村中小学校、集镇附近的要道旁,全部新建或升级改造警保合作劝导站,各乡镇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纳入综治考核。

(二)“路长制”建设目标: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探索“路长制”建设管理新模式。对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市级、县级、乡级、村级四级“路长制”。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总“路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气象、农业农村、财政、卫生健康、保险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组建办公。2020年,所有国省县乡村道实现“路长制”全覆盖;
2021年,固化“路长制”建设经验,“政府负责,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工作职责更加明确,部门协调更加有序,监督管理更加严格,交通秩序更加畅通,事故预防更加有效。

三、组织领导 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立深化警保交合作推进“两站两员一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XX,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银保监XX监管分局XX监管组负责人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XX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X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科科长XX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深化警保交合作推进“两站两员一长”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建设标准和职责 (一)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标准 1.外观标识:统一悬挂“××县(区)××乡镇××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标牌,使用统一的涂装,喷涂统一的包含交警及保险公司LOGO的标识,并配置LED警用爆闪灯、显示屏。

2.站点设置:根据行政村分布和路网特点,结合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形势,在行政村主要进出口、车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与国省道交汇处,以及关键路口路段设置,也可以由乡镇政府统一整合多个行政村力量在重要关口设置。

(1)一级劝导站:主要设置在交通流量较大的乡道路段或乡村公路与国(省、县)道的重要交汇路口,以及多个行政村共同的关键通道出口。有条件的可设置在乡镇唯一或主要通道出口。

(2)二级劝导站:主要设置在乡道与村道交汇路段,或多条村道共用、相交的重点部位。

(3)三级劝导站:主要设置在关键村道口。

3.建设要求:节俭实用,满足宣传劝导功能需求。有条件的,可以增加车驾管服务站的功能。

(1)一级劝导站:原则上板房面积不少于12平米,加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网。安装防撞设施,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空调(风扇)、发光指挥棒、喊话器、大喇叭、爱心头盔,设置曝光台、宣传栏。接入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可视可呼可调。装备1辆警保合作摩托车。

(2)二级劝导站:原则上板房面积不少于8平米,加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网。安装防撞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空调(风扇)、发光指挥棒、喊话器、大喇叭、爱心头盔,设置曝光台、宣传栏。有条件的接入视频监控设备,装备1辆警保合作摩托车。

(3)三级劝导站:可设置简易岗亭、流动劝导点。配备劝导站标识牌、拦车的横杆、简易岗亭或遮阳伞、交通安全提示宣传牌、检查登记簿。

(二)警保合作劝导站人员配备与职责 1.人员配备:原则上,一级站配备2-3名劝导员,二级站配备1-2名劝导员,三级站配备1名劝导员,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劝导站人员数量配备。

2.工作职责:警保合作劝导员采取守点、巡线等方式履行交通安全劝导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基础信息采集员、道路隐患排查员、快处快赔代办员、保险业务代理员等“六员”职责,主要包括:
(1)劝导交通违法。以劝导站为依托,对过往的摩托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电动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开展安全宣传。通过在劝导站定点宣传、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和保险意识宣传,提醒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车辆、驾驶人办理相关手续。

(3)采集基础信息。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客户端,排查、录入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员基本信息,并定期向公安交管部门上报辖区驾驶人、车辆交通安全情况。

(4)排查安全隐患。对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通过手机APP上报,需要采取紧急防范措施的,要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报告。

(5)协助事故处理。对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可以运用“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快处。对涉及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及时报警,并协助保护现场、开展救援。

(6)办理保险业务。取得保险个人代理营销资格的劝导员,可以协助办理机动车交强险及相关保险业务,配合交通事故保险欺诈调查。可以代为办理驾驶证、行驶证换证补证及领取6年免检检验标志等车驾管业务。

(7)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8)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辖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三线三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边沟排水通畅。

3.值守安排:警保合作劝导员必须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劝导。即:重要节假日和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民俗活动时段必上,恶劣天气时段必上。在此基础上,一级劝导站、二级劝导站、三级劝导站遵照以下值守时间:
(1)一级劝导站。每周在岗工作不少于4天,在岗工作日每天不少于5小时。

(2)二级劝导站。每周在岗工作不少于3天,在岗工作日工作每天不少于4小时。

(3)三级劝导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值守时间。

4.装备配备:每名警保合作劝导员至少要配备一顶帽子、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随身工作包内要放置农村劝导员工作职责手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汇编手册、辖区交通管理部门和管片民警的联系方式、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资料、保险业务宣传资料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智能手机等。

(三)市、县、乡、村四级“路长”职责 实行各级路长对市级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1.市级“路长”职责:负责抓好责任区内所有道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通报“路长制”阶段性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路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 制定、实施有关规划、方案, 监督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县(区)之间争议。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气象、农业农村、财政、卫生健康、保险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2.县级“路长”职责:负责抓好县道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督导、调度“路长制”,对平时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调度或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解决,检查督促下级路长和各责任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安排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

3.乡级“路长”职责:负责抓好乡道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具体承担辖区道路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牵头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 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对跨村区域的道路明晰管理责任,协调跨镇域道路工作,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村级路长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村级“路长”职责:负责抓好村道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置、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负责单位反映,并做好问题跟踪处理和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要充分认识在农村地区建立“路长制”开展警保交合作共建对于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保障、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周密部署,大胆探索“路长制”改革创新,有效整合各种优势资源推动警保深度合作。强化公安、银保监、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商解决推进“两站两员一长”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大投入,保障到位。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及人员工资应以“政府+保险+社会”的多方主体共同投入的模式,拓展建设及工作经费来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用地审批、场地基础建设等方面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站点选址、硬软件配备及费用投入等方面,由公安机关与银保监部门及财险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相关场地、装修改造及硬件设备费用由财险机构承担。要划拨专项经费用于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按照劝导站人员配备标准,由县政府纳入县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保障金额参照本县用工单位聘用人员基本保障,设定最低保障金额。银保监部门要参照本规划出台指导各财险机构对合作劝导站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政策性文件,明确财险机构针对劝导员的奖补政策。

(三)建管养护,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要求,做好农村公路规划、计划,多方筹措资金,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安全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保护路产路权。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注重预防性养护,推行县道专业化养护,乡村道路以村或路线划分养护责任段,养护段负责人实行招聘制,切实增强养护人员责任,提高养护成效。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四)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要推行路长制“阳光工程”,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姓名、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或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五)系统应用,考核激励。要将“两员一长” 人员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安装手机APP,每日通过手机APP签到打卡,上传工作计划、工作情况和相关台账信息,加强网上动态监督管理。要制定劝导员队伍日常考核管理办法,从信息采集、勤务运行、违法劝导、隐患排查、事故处理、保险营销等多方面,将工作表现与实际收入挂钩,激励更好地发挥作用。

(六)加强培训,规范管理。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对“两员一长”等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互选互聘的劝导员和协保员、营销员队伍集中开展岗位必备技能培训,重点培训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处理、交管便民服务、保险承保理赔等基本知识,规范队伍管理行为,提升劝导服务水平,确保不发生因衔接不畅、业务不熟悉、行为不规范引发不稳定因素,更好地让广大群众接受认可。

(七)积极宣传,正面引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积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双微平台、执法服务窗口、保险服务窗口以及警保合作劝导站,通过新闻发布、短信推送、张贴告示、派发传单、警示教育、路面执勤、便民服务、互联网和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保联动工作模式、内容和特色服务,争取农村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配合,为推进农村“两站两员一长”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环境。要支持带牌销售、带保险销售等便民做法,并鼓励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真正发挥警保联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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