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学习安排意见

时间:2020-06-12 11:27:03 浏览量:

  党工委学习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知行结合、学以致用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规律,按照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制度,进一步增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目的任务

  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理论学习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习总书记的治国理念,努力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决策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立足本职,积极工作,努力开创全街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中心组组织设置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长(副组长)职责:审定学习计划,拟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学习和研讨,检查、讲评学习情况,搞好学习成果总结和交流。组长缺席时由副组长主持学习。

  四、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制度

  中心组主要以集体集中学习为主。集中学习又以研讨交流为主,每次围绕一个主题,其他成员则围绕学习主题和他人的中心发言开展讨论和发言,主要发言人须准备书面发言稿。集体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2.个人自学制度

  为使中心组学习落到实处,规定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3小时。中心组成员要积极自觉地开展读书活动,在学好规定的必读书目外,应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自觉选学有关科目。

  3.学习预告制度

  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月一次,具体时间由党工委书记确定,并由党政办届时通知。对于主要发言人,原则上按学习计划安排工作执行,若有变化,由党政办提前通知。集中学习内容原则上按学习计划执行,若上级部门另有部署,则及时告知或补充学习,并由党政办提前通知和安排。

  五、学习记录制度

  中心组学习党政办负责每次中心组学习(活动)记录。记录应规范,做到一次一记,一年一归档,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情况等。每位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做好个人记录。记录内容提要:一是学习时间、主持、发言讨论;二是本人发言提纲或具体发言内容;三是本人自学记录(包括书名、章节内容及体会);四是有关重要内容摘抄,全年每人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

  1.学习调研制度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中心组成员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学风,把理论学习与分管的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且每位成员撰写调研报告2篇以上,调研报告要有分析、有对策、有理论性和实践性。

  2.学习考勤制度

  中心组成员,接到学习通知后,应事先做好工作安排,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请假,须经书记批准。无故不参加者,一律视为旷工。

  3.计划制度

  为了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年初根据上级有关指导精神和要求,结合本人分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

  4.学习责任制度

  中心组成员每个都是责任人,对整个中心组学习负责,其中,党工委书记负总责。

  六、党政办组工干部职责

  1.协助党工委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2.做好中心组学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各项学习(活动)的记录工作。

  七、具体安排

  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中心组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专题读书、专题报告等形式进行。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安排12次左右(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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