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下老年保障政策探析

时间:2020-06-08 22:40:38 浏览量:

 我国老龄保障机制下新农合政策探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全国范围内严格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世界人口发展的一大趋势,根据联合国统计的人口数据,201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人口总数的12%。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由成年型转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时间,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人口转变,我国老龄化的趋势日渐明显。

 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问题将会进一步显现,目前我国已出台了比较完善的应对老龄化的保障政策,其中新农合医疗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发挥了在弱势群体保障上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改善现状需对我国老龄保障政策做一个全面梳理:     一、养老保险政策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保险模式。     (一)企业养老保险     企业的养老保险又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在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后基本确立的,它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模式,保险金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担负的。《决定》中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单位所缴纳的养老金作为基础养老金,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养老金的发放方面,职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年数达到15年的,才能按照规定发放基础养老金,缴纳年数未达到15年的,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一次性发放,并且企业与职工会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企业年金是企业延期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企业职工分享企业红利。这其实是一种员工福利措施,能够增加对优秀人才的吸引。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一种采取现收现付的制度,其资金的来源完全是由政府财政提供。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以个人退休前的最后一个月工资为依据,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发放,级别工资根据工作年数的长短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发放。养老金与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同步调整,实行的是单位管理。     (三)农村养老保险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试点建设工作,规定凡是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户,当夫妻双方年满60时即可享受每人每年840元的养老补贴,这就意味着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家庭养老与土地保障配套,更好地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二、医疗保障政策     目前,各个国家都把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保障制度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任务。我国的医疗保障政策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几种保障模式。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是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方式。按照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都要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方式也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6%左右缴纳,个人则按照本人工资的2%进行缴纳。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是个人缴纳的全部费用加上单位缴纳费用的30%,单位缴纳费用的剩余70%则建立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则主要支付小额的医疗费用和住院个人自付部分。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体主要包括中小学生、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居民。本着自愿参保的原则,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纳费用为主,政府适当给予补助。政府的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8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大病医疗支出。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无到有,从试点探索到全面覆盖,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广大农民病有所医的愿望初步实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明显改变。新农合是200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出台之后才明确提出的,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新农合是农民在完全自费后依据医院开具的发票到所在辖区的政府机关申请报销。各个地区的报销比例依据当地实际经济情况有所不同。     三、保障制度下新农合政策的问题    依据目前的总体情况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迅速,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农民的参合率也在逐步提高,尤其对于老年人这个易发病和多患大病的群体,新农合作为老龄保障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在该项政策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信息宣传不力     尽管在新农合制度施行已经有几年,但是在一些地区多数农民仍旧对其运行机制缺乏认知,部分农民只是大概了解新农合的基本概念,但是具体应该缴纳的费用仍旧不是很了解;还有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以及医疗报销的程序等,由于信息宣传的力度不到位,多数农民还是对此一知半解。由此可以看出,在新农合的宣传中,信息宣传存在很严重的缺失,所以大多数农民都是被动参合。     (二)筹资比较困难     在新农合医疗运行机制中,关键的问题就是资金筹集问题。目前的筹资环节主要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政府的投入不足,而且筹资的渠道比较单一。在新农合运行中,政府的资金投入是农民得到医疗保障的主要资金来源,尽管中央财政每年对新农合的财政支出比例越来越重,但是新农合在运行中资金还是运转的比较困难。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的财政投入毕竟有限,所以除了中央财政支出、集体补助和农民自筹,其余的费用都是要地方政府负责的,一些地方政府由于自身限制造成了新农合的实施发展也受到影响。     二是农民的筹资积极性比较低。虽然农民的生活水平在逐年稳步提高,但是其收入相对于城市还是比较低的,加之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较低,没有意识到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再者就是新农合报销的程序比较繁琐,而且有些农村常见病的药物并不在报销行列,这就会导致农民认为新农合并没有真正给他们实惠,这也是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的另个重要原因。    (三)参合程序烦琐    新农合的参合程序繁琐主要体现在报销审批程序上。就一些地区的具体情况而言,有的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就是说农民看病的费用是自己全额付清,然后再统一回到所在辖区进行统一申请报销。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所有这些定点就医、报销审批环节多等问题给农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四、完善新农合政策的建议     新农合制度对于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对于保障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老龄农民群体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因此需要认真解决以上提到的有关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加强宣传力度     在加大宣传新农合力度方面,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其主导作用。各级地方政府应高积极探索发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广泛宣传新农合制度,在新农合的缴费方式、缴费标准、中央补贴方式、补偿标准等政策方面,要让农民能够真正了解,从而认识新农合制度,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政府对新农合的财政支持,并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筹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灵活根据当地的财政能力来制定中央财政补贴的标准,针对老年人应推出更为宽松和积极地财政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改变目前单一的筹资模式,积极利用慈善捐款、个人捐款等方式,为新农合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简化医保程序     由于患病人群年龄结构偏大,建设方便的医保程序才是重要的一环,因此应为老龄农民设计快捷的医保程序,尽量简化就医、转诊和报销程序,提供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在定点医院实施联网,尽量使保障对象能够在出院时即时报销;在各个乡镇都建立合作医疗服务机构,使在辖区外住院的农民能够在辖区内进行报销。  建立一个健康、积极的老龄社会不单要有足以改变个体发展条件的诸如新农合这样的具体政策,还要能创造出支助性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环境。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是我们进行社会政策模式选择的前提。虽然发展不是纯粹的经济现象,但经济发展无疑是整个发展过程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使中国社会在老龄化的前提下继续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这无疑需要相关的社会政策着力实现向可持续发展模式努力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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