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服务业企业核查情况简要汇报

时间:2020-08-26 15:00:29 浏览量:

 重点服务业企业核查情况简要汇报

 为确保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我局严格贯彻《xx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服务业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xx办[2012]31号)文件精神,认真迅速地开展重点服务业企业的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局对国家和省提供的75家重点服务业企业,做了逐一的电话访问,仔细核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主要业务活动、期末从业人员、全年营业收入等信息。

  其次,我局将75家企业的基本信息,在国家质检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一一查询确认,与电话核实的结果进行比对,以便能及时发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以及详细名称上的错误,同时也避免了个别企业谎称已注销的情况。另一方面,我局将75家企业中纳入福建省服务业主要财务状况报表的30家企业的营业收入及从业人员,与2011年报、2012年月报的数据比对,尽量避免因企业瞒报造成的漏统。经过核实,共有19家企业达到重点服务业企业规模标准。

  此外,为了能将目前不在核查名录中但实际已达标企业及时纳入,正积极地与各专业以及调查队、交通、工商等部门展开合作,现已查找出8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此项工作还在继续开展,以求全面细致地做好新增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

  本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以及问题:一. 重点服务业企业名录库信息缺失、滞后。此次名录核查中,3/4企业的详细地址缺失。另有一部分企业在2011年12月的服务业企业核查中已确认消亡却仍在这次核查名单中,或已核实的变更信息如单位名称、主营业务等仍旧以原单位名称、原主营业务出现。这些都造成了重复工作,降低了核查效率。二.过分依赖企业的自觉性。如上文所述,我局在电话核实的基础上采取了比对财务报表等多种手段来进一步验证信息的准确性,但各种比对手段均有局限性,并不能囊括所有核查企业,部分企业的营业收入等信息只能以电话核实为准,对企业的诚信度要求较高。三.企业自身情况的复杂性。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电话沟通中,不能清晰明确地阐述该企业的状况,比如

 XX物流有限公司,最初上报的营业收入为零,理由是该单位为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独立做账,但是经过我局的多次比对及与之沟通,证实该公司今年七月已从总公司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法人。有的企业出于信息安全的考虑需我局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供单位证明。另外,还存在个别企业态度较差、谎称财务人员出差等消极配合的现象。上述情况既延长了核查的时间,也给核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关于本次核查工作的建议:一.及时更新企业名录库的信息,确保导出的数据完整、及时,使核查工作人员掌握企业最新最有效的信息,大幅降低核查工作的难度与复杂性。第二.交流分享优秀的核查经验,为各县市工作人员提供有效参考。例如电话核实的套路,如何取得企业信任并获得最大量的信息,从而避免反复的沟通,提高核查的效率,促进工作更好更快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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