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

时间:2020-04-29 18:21:28 浏览量:

  深化工会改革 加强“三基”建设

 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县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个着力”指示精神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省县、乡、村、产业和基层工会五个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最近,为掌握新形势下全县工会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的现状,扎实推进全县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县总组织机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会组织建设大调研,为下一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探索经验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班子共4名成员,主席由县人大副主任担任。党组书记兼任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兼任女工委员会主任兼任经审委主任。县总机关设有5个部门,现有工作人员22名(含班子),其中公务员2人,工勤人员2名,工会下属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事业人员)22人,其中女干部2名。

 全县共12家乡镇工会、22个国有和集体企业工会以及6家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组织465个,职工(会员)75550人,女职工委员会156个,女职工15527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20个,职工会员12346人;国有、集体企业52个,职工会员1220人;非公企业225个,职工19221人,灵活就业人员联合会1

 2个,覆盖职工30223人。全县200人以上企业32家,正常生产企业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均达100%。

 全县共17家乡镇工会,其中9家经济相对发达、产业和职工相对密集的乡镇建立了总工会(代表制),其余8家乡镇建立工会联合会(联合制)。目前2家乡镇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其他15名主席原则上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均未配备专职工会干部。为进一步抓好乡镇工会工作,自2003年起,我们在乡镇试行选聘部分机关人员兼职工会协理员,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

 全县共有6家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其中,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成立于2011年,覆盖14家小型非公企业、528名职工。该联合会是全县首家区域性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试点,代表14家企业的528名农民工与该乡企业代表进行协商,形成了区域性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议书,受到广大职工好评。

 全县有54个国有、集体企业工会,共覆盖法人单位134个,职工会员11730人。大多数企业工会主席实现了同级副职高配,其中有专职工会主席10个,专职副主席14个,专职干部24个;另有兼职工会主席47个,兼职副主席421个,兼职工会干部134个。这些企业工会一直是我县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领头雁,组织机构健全、机制制度健全、换届选举规范,达到工会“六有”标准,能规范开展“会员评家”,在星级工会创建活动中,全部达三星级以上,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10家,三星级45家。

 二、工会改革向纵深推进

 根据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县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和省委、市委、县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于2017年9月份启动县总工会改革。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开展县总工会改革工作。二是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为组长,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组,拟定了县总工会改革草案。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广泛征求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乡镇工会主席意见,征求市总工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意见,制订了县总工会改革方案。三是县总工会成立党组,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兼职副主席、挂职副主席人选、事宜。四是与机构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沟通成立县职工服务中心、县总工会网络信息中心。

 三、“三基”工作亮点、特点显著

 县总工会坚持把“三基”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民工相对集中、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特色明显的乡镇和区域,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亮点,继续培塑和推广南村、川底、金村和养殖行业等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和引领三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继续深化工会组建月活动,提高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组织建会质量,加大非公企业建会力度,推进乡镇、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2017年,全县新建工会3家,发展会员1000名。规范化建设注重提升质量,严格按照省总“五个规范”新要求,大力推行“三告知、二报告、一宣誓”的建会模式和职工“实名制”入会程序,继续推进职工之家“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全面推动各级工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不断深化“三双”、落实会员“四权”活动,真正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满意的职工之家。县总工会机关采取工作人员每人至少负责一个乡镇,“工会组建月”期间全部下基层帮助指导建会,力争第一时间了解基层情况,为新建工会解决疑难问题,同时,注重建会与规范同步进行,为新建工会发放《县基层工会工作规范》、会员(代表)大会及职代会议程、集体合同参考草本和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小册子等资料,新建工会全部统一牌子、统一版面,统一档案资料(十二个档案盒分类清楚),实现了规范建会,夯实了建会基础。

 (二)工会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县总工会出台了《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制订了组建工会、召开职代会、养老救助、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流程图,印发了便民服务卡,出台了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完善了乡镇工会、基层工会考核办法和机关工作制度,实现了工会系统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工会服务职工效率,增强了工会服务职工效能。

 1、依法维权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平等协商月”活动,以“巩固建制,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区域性、行业性、非公企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依法推动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继续保持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先后抽取10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调研,对我县养殖行业、川底乡区域性非公企业、国有企业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作了重点分析,并将经验、不足、建议报送市总,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县各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和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等。截止目前,全县新签、续签集体合同30份、工资集体合同94份,总签约数均达到124份,覆盖企业166家,覆盖职工34673人,签约率达100%。

 2、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作用,热情接待困难求助、下岗求职的职工,妥善处置政策咨询、工伤待遇、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来信、来访职工,为其及时支付临时救助金排忧解难。“两节”期间全县各级工会累计慰问困难企业32家,困难职工322人,发放慰问金127万元。狠抓大病医疗互助,为222名患病职工发放第2期补偿金155万元。我们出台了《特困职工小额借款试行办法》、《基层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维权基金》,小额借款活动累计发放32万元,帮助111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扶中心热情接待困难求助、下岗求职的职工,妥善处置政策咨询、工伤待遇、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来信、来访职工30余人,支付临时救助金4.3万元。继续开展小额借款活动,为商业公司2名下岗职工提供小额借款8000元。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工会”口号叫响叫亮,春节前夕开展集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设置了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2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2万余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会基层活力全面增强。女职工工作扎实开展。县总工会努力提升女职工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女职工素质工程”等多种形式的推进活动,全面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强化法制基础。一是配合省人大认真开展《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女职工卫生费目前已发放到位。二是大力弘扬各行各业女职工先进典型。三是开展了庆“三八”女职工趣味赛,不少基层工会还组织单位女职工进行一年一度的健康普查。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文体活动,受到全县职工的欢迎。精心举办县第九届庆“五一”职工乒乓球比赛,252名队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激烈角逐,赛出了风格、赛出了风度、赛出了风采。基层工会文体活动形式多样,县直机关工会成功举办了机关干部职工运动会。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县总工会建立了《乡镇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健全了请示、报告、考评、激励等机制,对县总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督促各级工会层层落实。采取督查措施,就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督查,激劢基层工会争先创优,推进工会工作。

 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注重实效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星级职代会”。全县企事业单位踊跃参与,竞赛率达100%。国有、乡镇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规范率均达95%,非公企业单位职代会及其他职工民主管理形式建制率达80%以上,其中100人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100%。二是坚持职代会报告制度。县直企事业单位召开职代会必须向县总工会报告并提交请示,由县总工会批复并派员参加指导职代会,同时会议相关资料在县总工会备案;乡镇企业召开职代会在乡镇工会履行相关程序,乡镇工会主席参加并指导会议,确保职代会规范有序进行。三是深化“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品牌工作。在国企国资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加大工会参与力度,针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和对策。不断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向涉及劳动关系、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重要领域拓展,企业向车间班组和生产、工作岗位延伸,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全县国有、集体企业和正常生产的乡镇企业全部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率达100%,规范率达95%以上,非公企业也相继建立了公开制度,推行率达85%以上。

 五、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配备滞后。

 我县现有17个乡镇,大多数是兼职工会主席,各乡镇未有专职工会干部。2001年我县在撤乡并镇时配备了11名乡镇工会主席,随着离岗退休,现仅有4人。按照总工发[2014]22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要求,乡镇(街道)设立总工会的,要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总工会主席,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并配备专职工会干事,同时选配好兼职副主席和委员。

 这一政策,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二)创建服务平台滞后。

 服务职工一般还是老办法,特别是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缺发创新思路。项目式订单式服务、网上服务平台等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还难以适应需求。

 (三)农民工讨薪法律保障滞后。

 职工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是多层次和多样性的,有了矛盾和纠纷,希望能有法律援助,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农民工维权工作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职能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制度上提供相应保障,但现在仍有短板和堵点,经努力有所改变,但未从法律制度上予以规范,缺乏有效联动配合机制。

 六、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要巩固已有的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依法推进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二要加大非公企业建会力度。三要规范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总《工会会员管理办法》,强化职工入会意识,提高会员入会的意识,开展会员普惠活动,增强工会吸引力,最大限度把职工(包括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二、夯实基础工作。推动基层工会落实组织制度,落实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严格履行大会职权,民主评议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强化工会干部的群众意识,调动会员的参与积极性,推动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三、提升基本能力建设。一是提高源头参与的能力,积极推动公司制企业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督制度,定期研究基层工会工作,掌握基层工会情况。二是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大力发展职工志愿者、工会职业化队伍建设,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工会干部队伍,努力开创新时代工会工作新局面。

推荐访问:组织建设 总工会 关于开展

《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