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厨房管理规定

时间:2020-04-10 09:11:47 浏览量:

  公用厨房管理规定

 一、      纪律

 1、      厨房内电器设备属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损坏更不得搬出厨房;

 2、      爱护厨房配备的水电设施、煤气灶、电饭锅等各项设施设备,并要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损坏或占为己有;

 3、      使用厨房排水设施时请注意不要造成堵塞;

 4、      厨房设施出现故障时,请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以免影响使用;

 5、      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二、      卫生

 1、      厨房内每天由员工轮流值日清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齐;

 2、      厨房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必须主动扔进垃圾桶内,垃圾桶每天有当值员工清倒,并清洗干净;

 3、      不得将剩饭剩菜直接倒入水池;

 4、      灶台表面及墙面每日需用洗洁精清洗干净,不得有污渍、油渍。杜绝卫生死角。

 5、      谁使用的地方谁打扫,公用地方值日打扫。

 三、      安全

 1、      煤气灶使用完后,必须及时关闭阀门,以防发生煤气泄漏;

 2、      人离开厨房后立即关闭电灯;

 3、      清洗完成后,立即关闭水龙头。

 四、      物品

 1、      灶台上的厨房用品需摆放到指定位置,同时物品需保持干净整齐;

 2、      锅、碗等器具是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擦拭干净,并摆放到指定位置;

 3、      桌面保持干净整齐,就餐完毕后及时清理擦拭,不得有污渍油渍残留;

 4、      私人物品(包括私人购买的厨房电器、锅、碗等)使用完后需摆放到指定橱柜,严禁乱摆放,不得影响他人使用厨房。

 5、      用餐完毕后,餐椅恢复原样,。

 五、考核制度

 1、 对故意破坏公用设施及物品者,按现价赔偿。

 2、 对浪费行为视情节给予50-200元罚款。

 3、 对破坏卫生环境行为给予50-200元罚款。

 4、 对不按照原样摆放餐椅的,每次给予50元罚款。

 5、 对当天值日生没有完成相应值日工作的,视情况给予50-200元罚款。

 6、  对不听从劝告、不服从管理与无理取闹、隐瞒真相,知情不报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罚款。

  以上条款为暂行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江苏杭氧润华气体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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