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步措施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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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原因分析及下步措施汇报

 **镇党委

 (2017年9月22日)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要求,现将**镇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步措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镇辖23个村(社区),现有村居“两委”干部131人,计生专干34人,微机员8人,后备干部12人,购买服务2人,其中女性71人,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的 77人,35岁以下53人,36岁至45岁42人,46岁及以上95人。**镇自2014年村、2015年社区“两委”换届以来,**镇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受历史原因、发展条件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镇村居干部队伍建设仍面临着一系列不可回避的问题。

 1、能力不足。面对2011年区划后跨江发展的新机遇,群众对村居干部抓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期待,部分村居干部思想上准备不足、能力上不能适应,难以胜任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据调查,全镇一半以上的村居干部还不会使用电脑,不适应信息时代条件下的工作需求。

 2、结构不优。据统计,全镇村居干部中35岁以下的仅占27.9%,45岁以上高达村50%,初中及以下学历层次的高达34.7%,全镇44名村居主职干部中,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仅有7人,所占比例不足16%。村居干部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来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短期难以解决。

 3、事务繁重。村居干部对上直接对接党委政府,对下直接联系群众,对外直接承担协调重任,对内直接面对社会民生服务一线阵地,工作内容多而杂。同时,村居“两委”干部还承担了较为繁重的考核任务:各类保险费用收缴、机关各部门单项工作考核、四个“一票否决”指标、具体工作进度考核等,村居干部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4、队伍不稳。2014年以来,全镇村居干部主动辞职的达56人,2018年,新一届村居“两委”即将换届,也有村居干部明确表达辞职。今年民安村党总支书记向镇党委提交了辞职申请;五显集社区1名委员辞职;双河村、黄山寺社区、**社区、黄庄村4名计生专干辞职;双坝村、凤城村、丰圩村3名微机员辞职;黄庄村、大蒋村、安丰村3名后备干部辞职。

 5、缺少担当。个别村居干部对农村发展、村居民诉求不够关心;部分村居干部遇到难题“绕着走”,解决问题不积极,工作开展不深入,服务群众不到位,“等靠要”消极思想较为突出。例如迎江村原书记尹相友在信访矛盾化解过程中有畏难情绪,基本上不过问群众诉求,不和群众谈心交心。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从主观来看,有些村居干部学习不够,能力不强,存在照搬照抄的教条主义和轻视理论的经验主义倾向;部分村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牢;少数村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廉洁自律不够。从客观来看,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

 1、入口不畅,选不到“好干部”。本土发展基础薄弱“难留人”,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外出经商的多,村居干部来源受限。据统计,**镇近4万人外出务工经商,占农村劳动力5成以上,农村优秀人才长期在外,对村居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不愿回村居任职。村干部难以选到合适的人,使选举面临着“矮子里面拔将军”的困境,部分偏远村、经济基础薄弱村甚至出现了无人可选的现象,村干部来源渠道不畅通,对整体队伍结构及村干部素质产生了不良影响。

 2、权责不清,用不活“好干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基层组织职能由管理转向服务的大背景下,机关各部门纷纷把服务“末梢”延伸到村居,在让群众得到更多更好服务的同时,无形中加重了村居干部的负担。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级组织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对于村居干部拥有哪些职权、如何规范行使权力等只做了原则性、概述性的规定,没有明确村居干部的具体职责,更没有厘清村委会自治职能与政府行政职能的权责边界。大量行政性、事务性、任务性工作牵制了村

 居干部的绝大部分精力,村居干部整日疲于应付各类会议、检查、考核和报表,无法腾出精力和时间,做群众最关切、最盼望解决的具体工作,容易出现“上级交待的任务没完成,上级不满意;群众提出的问题没解决好,群众不满意;家庭的事情没时间做,家人不满意”的现象,村居干部就象“老鼠进风箱—两头受气”。长此以往,村居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执行力就会受到影响。

  3、待遇不高,留不住“好干部”。2015年,安徽省出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对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增长比例等做了明确规定,2016年,全镇村居级主职人年平均基本报酬为27600元,副职25200元,但到目前还没有达到文件规定的基本报酬。当前,村居干部已成为脱产干部,全镇的村居“两委”干部每周在村工作超过5天,工作报酬几乎是村居干部全部收入来源,待遇缺乏市场竞争优势。村居干部承担党委政府任务较多,但配套经费很少下移,工作保障捉襟见肘。政治待遇覆盖面狭窄,2011年区划后从村居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和乡镇领导班子以来,全镇村居“两委”干部无一人进入公务员队伍,政治待遇的激励效应不明显,村居干部出口不优,进取心受到打击。

 三、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的下步措施

  

 1、坚持正确导向,树立村居干部标准。村居干部必须符合一定的任职资格,做到“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还应符合“好干部”标准,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拓宽选人渠道,扩大村居干部来源。一是扩大来源群体。突破以现有村干部留任为主的保守思路,将选用视野放到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能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党政干部、复转军人、村教村医等群体中去,广聚良才,拓宽来源。二是优化选人条件。对合适的优秀村居干部人选,放宽任职限制,利用不设年龄上限等措施,宽口径选人。

  

 3、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村居干部能力。一是继续开展学历教育。根据区委组织部村居干部培训计划,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及资源,有计划地提升村居干部文化程度。二是经常性开展岗位培训。围绕单项重点工作、阶段性难点工作等,分时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村居干部履职能力。

 4、完善激励保障,增强岗位吸引力。提升村居干部待遇。要着力提升经济、政治待遇,确保村居干部干有酬、退有养、进有路。力争2017年底“村居主职干部的基本报酬不低于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

 5、规范岗位职责,优化履职环境。一是规范定责。明确职责界限,建立村居干部职责清单。二是科学考评。精简考核事项,强化实效思维,突出绩效标准,实行动态考核。

  6、深化指导约束,树优村居干部形象。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包村居领导及群众事务助理员作用,强化对村居干部的日常指导及动态监管,确保村居干部高效履职。强化纪律约束,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做实党务、村居务公开。严格纪律监察,建立镇纪委巡察全覆盖制度,促进村居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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